债券代码: | 148301.SZ | 债券简称: | 23HBIS01 | |
债券代码: | 148862.SZ | 债券简称: | 24河钢Y3 | |
债券代码: | 148922.SZ | 债券简称: | 24河钢Y4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董事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
栋401)
2025年5月
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对外披露的文件。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和“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2年04月修订)》、《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董事辞职及补选职工董事的公告》、《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职工董事变动
发行人第五届职工董事胡月明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相应职务,发行人于2025年1月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正团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详见发行人于2025年1月24日披露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董事辞职及补选职工董事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职工董事李正团直接进入公司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发行人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发行人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股东大会,决议选举张志芳、曾加庆、刘青、宋绍清为发行人的独立董事。详见发行人于2025年5月21日披露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行人董事会共有董事11名,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发行人2025年度累计离任董事4名,新任董事4名,新任董事分别为李正团、张志芳、曾加庆、宋绍清。本年度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发生变动。
二、 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述董事会成员变动不会影响发行人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不会影响发行人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性。发行人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仍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 “23HBIS01”、“24河钢Y3”和“24河钢Y4”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
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华泰联合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特此公告。(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