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一次监事会于2025年5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5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参加会议的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一致同意选举李毅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李毅简历如下:
李毅,男,汉族,1980年9月生,中共党员,硕士,正高级经济师,曾任河钢集团外事办公室副主任,河钢集团团委书记(主任师级、四级专家级、三级专家级),曾于2019年1至7月在河北雄安新区挂职锻炼,现任河钢股份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河钢集团团委书记,河北燕山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李毅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