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4-053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兴澄特钢向湖北中航提供财务资助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参股公司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材有限公司,其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子公司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澄特钢”)拟向其持股40%的参股公司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中航”)提供2,000万元财务资助用于其经营支出,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贷款利率执行固定利率年化3.465%,持有湖北中航60%股权的股东中国航空工业供销中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中南”),按出资比例向其提供3,000万元相同条件的借款。
因公司副总裁谢文新在湖北中航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事项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兴澄特钢向湖北中航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谨慎原则公司董事钱刚先生、郭家骅先生、李国荣先生、李国忠先生、黄国耀先生、罗元东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经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鉴于湖北中航资产负债率超过70%,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借款方基本情况
(一)借款人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材有限公司
1.借款方介绍
借款方企业名称: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579881571G注册地址:湖北省西塞山区黄石大道316号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股东:中国航空工业供销中南有限公司、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建设注册资本:5,000万元成立日期:2011年8月16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金属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高性
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钢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切削加工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招投标代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 :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历史沿革和业务发展情况
湖北中航注册成立于2011年8月,公司地址位于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316号,注册资金5,000万元,旨在努力打造成为特种钢专业销售平台。
湖北中航利用中航中南的平台优势,开发锻材、不锈钢、高温合金和高强合金结构钢等高端产品,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在尖端市场的占有率。
湖北中航近三年稳步发展,不断拓展新的业务渠道,高温合金及高强钢业务逐步扩大,经营发展情况良好。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资产负债表科目 | 2024年0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计 | 3.87 | 3.91 |
负债总计 | 2.57 | 2.75 |
所有者权益 | 1.30 | 1.16 |
利润表科目 |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3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4.01 | 8.05 |
利润总额 | 0.17 | 0.17 |
净利润 | 0.14 | 0.12 |
截至公告披露日,湖北中航目前不存在资产质押、对外担保事项,涉及法律诉讼未结案件金额363万元,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借款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北中航是公司子公司兴澄特钢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航中南共同成立的合资公司,公司副总裁谢文新在湖北中航任董事职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产权及控制关系
6.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材有限公司
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材有限公司100%
100%
75.05%
75.05%
40%
40%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供销中南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供销中南有限公司中信泰富有限公司
中信泰富有限公司100%
100%100%
100%
53.12%
53.12%
60%
中国航空工业供销中南有限公司 (曾用名:中国航空工业供销中南公司) ,成立于1991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3002603140,法定代表人:袁仕宏,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12号。中国航空工业供销中南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将按照60%的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湖北中航提供财务资助3,000万元。
7.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
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对湖北中航提供财务资助金额2,000万元,期限三年,该笔款项将按时归还,截至目前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湖北中航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具有较好履约能力。本次公司子公司向湖北中航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保障措施充分有效。
三、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兴澄特钢与湖北中航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兴澄特钢以自有资金向湖北中航提供借款2,000万元,期限三年,年利率
3.465%。
出借人: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借款人: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材有限公司
借款利率:贷款年利率为3.465%,固定利率。
借款用途:借款用于借款人经营支出。
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本,每季度末月20日结息。付息日为结息日次日,借款人应在每个付息日按本合同规定向出借人支付利息。出借人在收到利息5个工作日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将借款本金支付至出借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利息一并结清,如遇还款日为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
一个营业日,顺延天数计息。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按实际借款期限和本合同约定利率计收利息。双方无需就提前还款支付罚金或任何额外费用。其他约定: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材有限公司向股东方借款5000万元,由股东方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同条件的借款,其中湖北中航向中国航空工业供销中南有限公司借款3000万元,向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借款2000万元。
四、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董事会意见及风险防控本次交易是为了促进公司持股40%的参股公司湖北中航生产经营,满足参股公司的业务发展及融资需要。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促进湖北中航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的持续开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湖北中航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支持湖北中航日常运营。公司和中航中南分别按出资比例共同为湖北中航提供财务资助,并收取了资金占用相关成本,风险共担;公司对湖北中航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等进行了核查,风险可控。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制度及公司章程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严格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4,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1%;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
额2024年1-11月份公司与湖北中航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1,955.17万元,在已审议的年度额度范围内。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4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兴澄特钢向湖北中航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此次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市场,促进经营业务发展和经营效益的提升,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湖北中航经营情况正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同时,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提供借款,该公司其他股东亦已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本次借款行为公平对等。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此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兴澄特钢向湖北中航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是为了促进公司持股40%的参股公司湖北中航生产经营,满足参股公司的业务发展及
融资需要,且其资信情况良好,该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交易的履行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交易。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