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4日以书面、电子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5年2月6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汪万新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4年2月26日至2025年2月25日。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充分考虑本次发行的目前进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拟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汪万新、骆志勇、高亚红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4年2月26日至2025年2月25日。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充分考虑本次发行的目前进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拟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汪万新、骆志勇、高亚红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