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030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达到1%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计划自2024年12月26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含)25,000万元,不高于(含)50,000万元,增持价格区间为不超过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暨取得金融机构股份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7)。
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4日、2025年3月25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2025年4月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恒逸集团《关于增持恒逸石化股份比例达到1%整数倍的告知函》,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4月8日,恒逸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3,251,480股,增持金额为19,580.43万元(不含手续费),占公司总股本(以2025年4月7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计算,下同)的1.01%,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从53.07%增加至54.07%。截至目前,恒逸集团累计增持39,347,380股。现将有关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奔竞大道353号杭州国际博览中心A座620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4月8日 | ||||||
股票简称 | 恒逸石化 | 股票代码 | 000703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A股、B股等) | 增持股数(万股) | 增持比例(%) | |||||
A股 | 3,325.15 | 1.01 | |||||
合 计 | 3,325.15 | 1.01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恒逸集团 | 149,502.96 | 45.30 | 152,828.11 | 46.3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9,502.96 | 45.30 | 152,828.11 | 46.3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 | 25,633.80 | 7.77 | 25,633.80 | 7.7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5,633.80 | 7.77 | 25,633.80 | 7.7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合计持有股份 | 175,136.77 | 53.07 | 178,461.91 | 54.0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5,136.77 | 53.07 | 178,461.91 | 54.0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暨取得金融机构股份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7)。恒逸集团计划自2024年12月26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含)25,000万元,不高于(含)50,000万元,增持价格区间为不超过9元/股。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是? 否□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增持主体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注:表中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