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模塑科技: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7

证券代码:000700 证券简称:模塑科技 编号:2025-039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6日【星期一】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9:15-9:25,9:

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总部办公楼3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克波。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3人,代表股份391,231,0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1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52,517,227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8.39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0人,代表股份38,713,8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7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468,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94%;反对75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9%;弃权1,00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322,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010%;反对75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21%;弃权1,00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69%。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2、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158,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01%;反对1,06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2%;弃权1,0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012,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978%;反对1,06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71%;弃权1,0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51%。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3、审议《2024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467,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92%;

反对7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0%;弃权1,02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322,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996%;反对7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63%;弃权1,02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41%。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4、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465,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87%;反对75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5%;弃权1,00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320,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951%;反对75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76%;弃权1,00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73%。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5、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013,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31%;反对2,20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1%;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868,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694%;反对2,20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57%;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6、审议《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581,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83%;反对77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弃权87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36,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580%;反对77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61%;弃权87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59%。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事务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464,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86%;反对7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6%;弃权1,0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319,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937%;反对7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94%;弃权1,0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69%。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8、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本议案关联方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347,145,082股回避表决。

同意41,897,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354%;反对2,17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27%;弃权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897,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354%;反对2,17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27%;弃权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9、审议《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本议案关联方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347,145,082股回避表决。同意41,902,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474%;反对2,16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70%;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902,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474%;反对2,16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70%;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6%。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584,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92%;反对7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4%;弃权88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39,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659%;反对7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48%;弃权88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93%。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关于修订<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066,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119%;反对34,283,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30%;弃权88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1,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374%;反对34,283,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652%;弃权88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75%。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2、审议《关于修订<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062,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109%;反对34,287,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40%;弃权88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17,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283%;反对34,287,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742%;弃权88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75%。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3、审议《关于修订<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060,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103%;反对34,286,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38%;弃权88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15,6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233%;反对34,286,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720%;弃权88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47%。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4、审议《关于修订<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065,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115%;反对34,278,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18%;弃权88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0,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333%;反对34,278,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543%;弃权88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24%。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5、审议《关于修订<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041,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054%;反对34,305,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87%;弃权

88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96,1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791%;反对34,305,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155%;弃权88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54%。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6、审议《关于修订<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053,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086%;反对34,293,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55%;弃权88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08,6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074%;反对34,293,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872%;弃权88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54%。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7、审议《关于修订<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065,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115%;反对34,285,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36%;弃权88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0,1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335%;反对34,285,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702%;弃权88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6,1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63%。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8、审议《关于修订<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284,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24%;反对1,06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8%;弃权88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39,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843%;反对1,06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17%;弃权88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4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9、审议《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043,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059%;反对34,303,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81%;弃权88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98,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841%;反对34,303,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105%;弃权88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54%。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20、审议《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599,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29%;

反对74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8%;弃权88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54,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988%;反对74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31%;弃权88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81%。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2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总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是否当选
曹克波386,280,93898.7374
曹明芳386,506,98998.7925
姚伟386,368,55298.7571
朱晓东386,594,67098.8149
曹轶沫386,507,00898.79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中小股东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曹克波39,135,85688.7717
曹明芳39,361,90789.2844
姚伟39,223,47088.9704
朱晓东39,449,58889.4833
曹轶沫39,361,92689.2845

2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

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总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是否当选
胡跃年386,456,95298.7797
蒋荣状386,457,04098.7797
李山386,457,21998.77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中小股东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胡跃年39,311,87089.1709
蒋荣状39,311,95889.1711
李山39,312,13789.171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2.律师姓名:张玉恒律师、邰恬律师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6月17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