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4月29日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郑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景丽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4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4年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辽宁证监局 | 指 | 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 |
公司、本公司、惠天热电 | 指 |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元、千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千元、万元、亿元 |
润电工程 | 指 | 华润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盛京资产 | 指 | 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华润盘锦 | 指 | 华润电力(盘锦)有限公司 |
华润工程 | 指 | 华润东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华润热电 | 指 | 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
地铁集团 | 指 |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华海锟泰 | 指 | 沈阳华海锟泰投资有限公司 |
燃气集团 | 指 | 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润电热力 | 指 | 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
惠涌公司 | 指 | 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惠盛公司 | 指 | 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圣达公司 | 指 | 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
沈东热电 | 指 | 沈阳沈东热电有限公司 |
盛京能源 | 指 | 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二热公司 | 指 | 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金廊热力 | 指 | 沈阳金廊热力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工程公司 | 指 | 沈阳热力工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棋盘山供热 | 指 | 沈阳惠天棋盘山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惠天环保 | 指 | 沈阳惠天环保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佳汇公司 | 指 | 沈阳佳汇物资商贸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盛天供暖 | 指 | 沈阳市盛天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
包钢矿业 | 指 |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抚顺恒益 | 指 | 抚顺恒益科技滤材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惠天热电 | 股票代码 | 000692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ST惠天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惠天热电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HENYANG HUITIAN THERMAL POWER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HUITIAN THERMAL POWER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郝杰 | ||
注册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110014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无变更 | ||
办公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10014 | ||
公司网址 | http://www.htrd.cn | ||
电子信箱 | htrd2012@126.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志 | 刘斌 |
联系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 | 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 |
电话 | 024-22905512 | 024-22905512 |
传真 | 024-22905512 | 024-22905512 |
电子信箱 | Gill_6190@163.com | htrd2012@126.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http://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审计与法律合规部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002434901556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2日、11月14日完成了经营范围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由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发布的《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3)》和 2024年11月16日发布的《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68)》。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5020号同心大厦21层 2101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欧阳春竹、李婷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元) | 2,098,691,641.77 | 1,964,874,054.92 | 6.81% | 1,996,291,487.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30,283,902.08 | 976,899,513.92 | -133.81% | -1,938,617,661.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16,440,283.90 | -831,481,426.61 | 37.89% | -1,494,167,462.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3,531,774.38 | 1,259,369,206.85 | -109.01% | -235,243,270.5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199 | 1.8334 | -133.81% | -3.638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199 | 1.8334 | -133.81% | -3.638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022.41% | 115.25% | -4,137.66% | -214.97%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元) | 5,727,163,852.25 | 5,402,953,931.94 | 6.00% | 5,661,986,554.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83,515,645.44 | 173,353,055.51 | 5.86% | -1,868,558,468.37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是 □否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元) | 2,098,691,641.77 | 1,964,874,054.92 | 总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84,985,037.35 | 14,831,789.58 | 与主营无关的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2,013,706,604.42 | 1,950,042,265.34 | 扣除后 |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194,215,327.28 | 15,357,911.48 | 18,936,594.40 | 870,181,808.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0,241,400.15 | -133,717,369.36 | -160,747,314.53 | 124,422,181.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62,230,945.70 | -139,456,251.15 | -161,250,900.55 | -56,689,017.0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1,995,576.25 | -162,731,665.54 | 220,554,297.22 | 560,641,170.19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3,164.64 | 465,506,649.18 | 13,595,806.9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4,252,533.71 | 1,374,856,519.03 | 38,013,347.86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13,832,990.00 | 808,858.13 | 4,382,609.91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8,399,846.30 | -464,435,633.89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1,478,384.7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993,497.85 | -21,291,843.25 | -37,492,913.4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0,019.91 | -414.41 | 257,342.7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770,958.71 | -1,664,675.5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764,904.02 | 328,023.14 | 435,434.03 | |
合计 | 186,156,381.82 | 1,808,380,940.53 | -444,450,198.41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沈阳市位于中国东北地区,冬季寒冷漫长,供暖需求旺盛。作为东北地区的重要城市,沈阳市的供热行业在保障居民生活质量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环保政策的推动,沈阳市供热行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据不完全统计,2024年沈阳市供热市场规模已达4.6亿平方米,持续扩大,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5%。近年来,经过供热市场的不断整合,沈阳市供热企业数量降至110家,其中国有企业为20家,供热面积占全市35%;非国有企业90家,供热面积占全市的65%。沈阳市正在推广供热管网的互联互通,提升供热规模化经营管理水平,保证供热的安全平稳和高质量运行。沈阳市推进供热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逐步通过互联互通、资产整合等方式鼓励国有企业扩大市场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为满足城市供热需求,沈阳市政府在政策扶持、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等方面持续加大投入,绿色、智能将是未来沈阳市供热行业发展的主旋律。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公司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经营服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业务仍是为城市居民及非居民用户提供供热及工程服务,属于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供热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约90%。
2.公司经营模式
在所辖供热区域内,公司为各类民用商用建筑提供集中供热服务,与区域内热用户签署供热协议,通过向用户收取采暖费或供暖工程款的方式实现运营收益。城市集中供热体系是利用集中热源,通过供热管网等设备设施向热用户供应生产或生活用热能的供热网络体系。公司供热业务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通过燃煤锅炉燃烧煤炭原料产生热量向热用户供热,煤炭原料通过外部采购获得;另一种是采用热电联产方式供热,即向电厂购进热量,再通过公司所属的管网输送,实现对热用户供热。公司供暖期为当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即一个采暖期),热用户向公司一次性交纳一个完整采暖期的费用。供热价格由当地政府部门确定;外购煤炭价格随市场定价;外购热量价格根据供求双方协商确定。公司主要通过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上述业务。
3.公司市场地位
供热行业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在沈阳市区域供热市场中,公司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作为国有背景的供热企业,2024年,供热面积(在网面积)达9170万平方米,服务热用户达100余万户,占据市场主导地位。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用户资源优势:公司作为沈阳市大型专业供热上市公司,拥有着逐年增加的稳定热用户,且公司供热管网遍布沈阳市各大主城区及开发区,热负荷充足稳定;同时,公司拥有良好品牌服务形象,市场竞争中有明显优势,是热用户优选的供热服务对象,供热市场资源丰富。
2.专业技术优势:公司是沈阳市最早成立的一家专业供热公司,至今已有45年的历史。长期以来公司立足供热行业,并不断为沈阳市供热行业输送专业技术与人才。经过多年的积淀,公司在技术、设计、施工、运行、人才及服务理念等方面均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尤其在供热设计施工方面,公司拥有专业化的供热设计研究院和工程公司,具有甲级设计资质及工程总承包资质。近年来,公司坚持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围绕供热技术和关键设备整合国内外先进资源,致力于供热系统优化,全面提升供热保障能力和运行效率,努力构建安全、清洁、经济、高效的供热系统。
3.业务管理及人力资源优势:公司的业务管理优势明显,在供热服务过程中,通过积极推广集中供热、建立用户档案,及时反馈维修等方式,形成了一整套可有效保证生产运营、提供优质服务的高效管理程序。同时,公司建立合理的人才引进和培养策略,建立管理干部、生产技术人员、所站长、技术工人等各层级人力资源储备和职业发展规划,持续优化完善职工薪酬体系,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和促进各领域人才的技能提升,有效构筑人才梯队以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
4.行业政策优势:作为区域内国资背景供热公司,公司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与扶持。沈阳市已实施的“蓝天工程”、“暖房工程”、“拆小联大”等政策为公司供热负荷的快速增加提供了良好契机,通过整体接收和兼并存量市场,有效提升市场占有率。此外,政府部门实施煤炭储备政策以及建立煤炭长协价格机制等扶持政策,帮助企业应对煤炭价格波动影响。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4年,煤炭价格总体先跌后有反弹震荡运行,波动幅度较上年明显收窄。煤炭整体价格仍处历史高位区,在市政府及股东方等大力支持下,公司在上一年减少亏损的基础上,继续加强治理压缩成本,实现经营业绩减亏目标。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09,869.16万元、利润总额-32,511.18万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33,028.3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1,644.03万元;截至2024年年末,公司资产总额572,716.39万元、负债总额为551,608.20万元、归属于股东的净资产18,351.56万元。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2,098,691,641.77 | 100% | 1,964,874,054.92 | 100% | 6.81% |
分行业 | |||||
主营业务 | 2,091,310,177.88 | 99.65% | 1,959,638,916.56 | 99.73% | 6.72% |
其他业务 | 7,381,463.89 | 0.35% | 5,235,138.36 | 0.27% | 41.00% |
分产品 | |||||
供暖供气 | 1,959,248,652.33 | 93.36% | 1,878,311,912.41 | 95.59% | 4.31% |
供暖工程 | 46,753,924.99 | 2.23% | 61,047,627.90 | 3.11% | -23.41% |
材料销售 | 77,603,573.46 | 3.70% | 9,596,651.22 | 0.49% | 708.65% |
其 他 | 15,085,490.99 | 0.72% | 15,917,863.39 | 0.81% | -5.23% |
分地区 | |||||
辽宁地区 | 2,097,696,170.08 | 99.95% | 1,960,827,040.55 | 99.79% | 6.98% |
其他地区 | 995,471.69 | 0.05% | 4,047,014.37 | 0.21% | -75.40% |
分销售模式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89,547,343.00 | 4.27% | 22,372,170.37 | 1.14% | 300.26%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2,009,144,298.77 | 95.73% | 1,942,501,884.55 | 98.86% | 3.43%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供热 | 2,006,002,577.32 | 2,238,003,563.99 | -11.57% | 3.44% | -7.77% | 13.56% |
分产品 | ||||||
供暖供气 | 1,959,248,652.33 | 2,229,643,604.03 | -13.80% | 4.31% | -7.62% | 14.70% |
分地区 | ||||||
辽宁地区 | 2,097,696,170.08 | 2,322,685,157.40 | -10.73% | 6.98% | -4.97% | 13.91% |
分销售模式 |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2,009,144,298.77 | 2,238,566,393.55 | -11.42% | 3.43% | -7.77% | 13.53%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供热 | 销售量 | 元 | 2,006,002,577.32 | 1,939,359,540.31 | 3.44% |
生产量 | |||||
库存量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供热 | 燃料费 | 887,298,992.52 | 38.19% | 1,102,021,990.24 | 45.01% | -19.48% |
供热 | 燃气费 | 64,091,941.59 | 2.76% | 35,262,192.42 | 1.44% | 81.76% |
供热 | 热费 | 561,301,373.90 | 24.16% | 595,284,252.44 | 24.31% | -5.71% |
供热 | 电费 | 122,015,860.55 | 5.25% | 113,611,462.17 | 4.64% | 7.40% |
供热 | 水费 | 36,352,724.50 | 1.56% | 37,548,118.90 | 1.53% | -3.18% |
供热 | 折旧费 | 293,907,027.15 | 12.65% | 266,376,425.37 | 10.88% | 10.34% |
供热 | 人工费 | 135,132,713.07 | 5.82% | 127,512,384.03 | 5.21% | 5.98% |
供热 | 材料费 | 72,801,591.05 | 3.13% | 81,745,321.34 | 3.34% | -10.94% |
供热 | 其他直接费 | 56,741,379.70 | 2.44% | 54,319,868.43 | 2.22% | 4.46% |
供热 | 供暖工程 | 8,359,959.96 | 0.36% | 12,924,346.59 | 0.53% | -35.32% |
其他 | 安装工程 | 0.00 | 0.00% | -13,405.28 | 0.00% | -100.00% |
其他 | 销售材料 | 76,166,028.37 | 3.28% | 9,584,809.23 | 0.39% | 694.65% |
其他 | 其他 | 9,487,680.36 | 0.41% | 12,296,170.51 | 0.50% | -22.84% |
合计 | 2,323,657,272.72 | 100.00% | 2,448,473,936.39 | 100.00% | -5.10% |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106,850,056.41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5.09%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3.49%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50,745,659.42 | 2.42% |
2 | 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 22,476,052.35 | 1.07% |
3 | 华润(沈阳)地产有限公司 | 15,783,543.68 | 0.75% |
4 | 嘉里物业服务(沈阳)有限公司 | 9,135,099.83 | 0.44% |
5 | 嘉里(沈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709,701.13 | 0.42% |
合计 | -- | 106,850,056.41 | 5.09%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946,196,689.23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40.72%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 414,802,848.40 | 17.85% |
2 | 辽宁阜矿仓储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240,766,822.19 | 10.36% |
3 |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 | 122,015,860.55 | 5.25% |
4 | 国能销售集团东北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 107,810,540.69 | 4.64% |
5 | 沈阳钢材配送中心 | 60,800,617.40 | 2.62% |
合计 | -- | 946,196,689.23 | 40.72%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12,200,842.13 | 10,058,783.62 | 21.30% | 本报告期销售人员增加导致人工费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83,619,100.39 | 83,650,423.86 | -0.04% | |
财务费用 | 160,992,746.32 | 205,999,381.65 | -21.85% | 银行借款及企业间借款减少所致。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97,031,073.42 | 4,663,634,231.06 | -50.7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10,562,847.80 | 3,404,265,024.21 | -29.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531,774.38 | 1,259,369,206.85 | -109.0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3,372,201.12 | 672,168,299.70 | -63.7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63,755,567.57 | 560,704,983.88 | 18.3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0,383,366.45 | 111,463,315.82 | -477.1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02,957,436.08 | 1,900,855,750.00 | 63.2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98,890,391.19 | 3,569,791,625.59 | -3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4,067,044.89 | -1,668,935,875.59 | 136.1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0,151,904.06 | -298,103,352.92 | 123.53%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减少系本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贴及企业往来款减少所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减少系本报告期支付的企业往来款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系本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贴减少所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减少系上年同期公司13处土地被政府收储而收到收储资金,本报告期无此业务所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加系本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投资支出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系上年同期公司13处土地被政府收储而收到收储资金,本报告期无此业务所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加系本报告期收到的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及新增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所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减少系本报告期偿还的银行借款及企业间借款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系收到的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及新增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加系综合上述原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0.00 | 0.00% | 否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0.00 | 0.00% | 否 | |
资产减值 | 15,349,751.87 | 4.72% | 计提抹账房产减值损失。 | 否 |
营业外收入 | 432,663.47 | -0.13% | 其他 | 否 |
营业外支出 | 13,426,161.32 | 4.13% | 诉讼赔偿损失。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 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559,262,256.65 | 9.77% | 514,665,457.20 | 9.53% | 0.24% | |
应收账款 | 410,623,107.04 | 7.17% | 341,118,093.70 | 6.31% | 0.86% | |
存货 | 487,663,129.41 | 8.51% | 520,219,971.46 | 9.63% | -1.12% | |
投资性房地产 | 8,674,239.28 | 0.15% | 692,979.92 | 0.01% | 0.14% | |
固定资产 | 2,928,775,626.58 | 51.14% | 2,598,884,336.14 | 48.10% | 3.04% | |
在建工程 | 426,037,159.04 | 7.44% | 43,020,453.58 | 0.80% | 6.64% | |
使用权资产 | 227,434,090.90 | 3.97% | 646,583,203.91 | 11.97% | -8.00% | |
短期借款 | 2,123,118,717.75 | 37.07% | 1,633,645,657.52 | 30.24% | 6.83% | |
合同负债 | 995,405,916.47 | 17.38% | 1,002,812,285.75 | 18.56% | -1.18% | |
长期借款 | 184,094,367.05 | 3.21% | 228,000,000.00 | 4.22% | -1.01% | |
租赁负债 | 4,023,943.58 | 0.07% | 21,873,871.12 | 0.40% | -0.33%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2021年9月,燃气集团为公司在盛京银行贷款3.2亿(2024年末余额为2亿元)提供担保。公司以拥有的部分供热资产作抵押和以二热公司部分收费权作质押,向燃气集团提供反担保,担保金额为2亿元。
(2)2022年8月,公司以棋盘山供热6000.78万元供热收费权作质押,向沈阳市房产局借款6000万元。
(3)2024年3月,金廊热力以拥有的部分供热区域收费权(该部分供热区域应收金额为1.6亿)作质押,在交通银行贷款5000万元。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813,845,690.98 | 563,464,461.41 | 44.44%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新建管线 | 自建 | 是 | 供热 | 442,764,883.38 | 453,657,749.57 | 自有资金 | 95.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
全胜2*350MW热电项目 | 自建 | 是 | 供热 | 2,280,380.80 | 2,280,380.80 | 自有资金 | 0.00 | 0.00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445,045,264.18 | 455,938,130.37 | -- | -- | 0.00 | 0.00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股权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万元) |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股权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 出售对公司 的影响 | 股权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 股权出售定价原则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 | 所涉及的股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 | 二热公司49%股权 | 2024年12月27日 | 32,447.73 | 有效保障二热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与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本次股权转让后,惠天热电仍然控股二热公司,其仍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增加公司2024年度合并归母净资产3.02亿元。 | 0.00% | 评估定价 | 是 | 为公司控股股东 | 是 | 是 | 2024年12月31日 | 关于转让二热公司49%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81) |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 | 子公司 | 供暖 | 5,210,000 | 2,828,414,034.75 | -22,936,941.53 | 809,193,580.04 | -157,468,767.16 | -161,851,175.29 |
沈阳惠天棋盘山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惠天棋盘山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供暖 | 30,000,000 | 311,757,234.66 | -326,445,687.16 | 88,665,630.84 | -48,155,491.97 | -50,203,213.17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行业格局和发展趋势
沈阳市作为东北地区核心城市,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计划到2025年实现清洁取暖率100%,清洁能源供热比例提升至20%,并通过减少燃煤锅炉数量和燃煤用量实现“两减两增”目标。根据《沈阳市“十四五”城市民用供热规划》,新增供热需求将全部由清洁能源覆盖,包括天然气、电蓄热锅炉、地源热泵等技术,清洁能源供热工程投资占比显著。 沈阳市供热市场将在政策、技术与市场的三重驱动下,逐步实现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的转变。清洁能源与智能化技术的深度融合、行业集中度的提高以及环保目标的落实,将成为未来五年的核心发展方向。预计到2030年,沈阳将成为东北地区清洁供热示范城市。
2.公司经营发展战略
继续围绕“稳经营、降亏损、强治理、谋发展”的核心目标,积极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经营与发展动力,优化产业布局,以高质量党建统领全局发展、以实施“两大热电联产热源+大环网+智慧化”为主线的经营提升方案,有效破解当前业务结构中热电失衡的发展瓶颈,推动企业由传统供热服务商向综合能源供应商的战略转型,构建清洁、高效供热新格局。
3.公司运营工作规划
(1)前瞻布局,稳步推进风电、火电项目
沈阳全胜热电项目及其配套70万风电项目作为公司2025年重点发展项目,具有十分重大意义。公司将汇聚专业领域人才,组建专业团队,明确职责与分工,做好安全、环保管理及风险防控工作;保障建设项目的高质量有序实施。同时,建设项目将继续以火电项目开发主要人员为班底,推进实施70万风电项目,探索适合惠天热电自有的新能源开发建设一体化模式,搭建新能源开发建设团队,完成核准并顺利转入建设阶段。
(2)织网强基,打造智慧环网新骨架
公司将基于远距离长输供热系统,逐步构建大环网、多热源联网的供热格局,实现沈海和铁西热网互联互通。2025年公司计划实施智慧热网供热平台建设,实现全部供热面积的一网平衡调控及热需预测,同时对具备条件的换热站进行硬件完善、通讯及数据接入,实现生产数据统一化、可视化。根据智慧热网建设后采集的数据,实现以统一纳管系统进行全局自动化调控和远程操作,显著提高企业智能自动化供热水平,并实现降本增效、节热节能。
(3)开疆拓土,创新“供热+”多元化生态圈
基于能源行业低碳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公司将聚焦差异化竞争力的构建,多渠道开发综合能源应用场景,开拓新兴市场。持续跟进“多福湾”低碳节能项目、本溪零碳产业园项目;持续推进充电桩项目,保障肇工、凤凰充换电项目顺利投运,拓展智慧停车场项目实施。加大对新兴区域与业务领域的市场调研与开拓力度,重点关注新能源供热、工业余热回收利用等领域的项目机会,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实现市场份额的稳步增长。
(4)党建引领、深挖潜力,持续降低公司经营成本。
2025年,公司将围绕供热设备效率低、煤炭采购成本高、热费收缴率低、面积核查困难、融资成本高、内控风险大、组织能力弱、安全基础薄弱等公司的实际困难,以党建引领,持续夯实公司的EHS基础、廉洁从业基础,推行全员绩效,
加强对标管理,开展攻坚克难揭榜挂帅行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公司攻坚克难、减亏增盈、创优争先、商业模式转型中的战斗堡垒、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创新各方面的组织能力、业务能力。
(5)优化人事管理,为公司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2025年,公司将围绕生产经营实际,切实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一是根据火电及新能源项目实施进展,适时搭建组织架构,配置人力资源。二是明确年度招聘需求,以内部招聘为主,社会招聘为辅,挖掘校园高潜质毕业生,扩充人才资源储备。三是统筹人员配置,规范岗位职级。四是完善工区岗位标准化设置,选拔合适岗位优秀人才。五是完善公司薪酬福利相关制度。六是有序推进薪酬算薪、员工月度绩效系统上线工作。
(6)筑基固本,构建全链条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一是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全面辨识并评估安全风险,明确分级管控责任,确保风险可控。二是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设备巡检操作规程,完善警示标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三是优化视频监控系统。根据区域功能和安全风险,合理布局监控点位,建立定期巡检制度,确保监控系统有效运行。四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全员警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进行针对性的排查整改。五是严格考核与责任追究。建立动态考核机制,每月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执行情况,对责任事故从严追责问责。
4.可能面对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供热业务的原材料主要为燃煤及外购热量。煤炭作为基础性资源产品,其价格波动受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涨跌和产业政策影响较大。热力作为电力企业的附属产品,其基准价格与煤炭价格存在很强的关联性,同样具有一定的波动性。因此煤炭价格和向电厂外购热量价格的大幅波动,都将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的经营业绩面临波动风险。为此,公司成立专业公司开展煤炭物资采购管理业务,建立和完善煤炭长协价格机制,拓宽采购渠道,通过精细化管理,从物资统筹、煤源组织、运输协调、质量监管等全过程管控,在提升煤炭供给水平和质量的前提下,降低煤炭采购成本;同时强化设备升级改造力度,加大自动化升级改造投入,提升运行和管控水平,降低煤炭消耗量,提高供热系统运行效率。
(2)环保风险
由于大气排放标准改变及环保法和大气污染法等国家法规和地方环保政策的趋严,供热行业的环保排放要求越来越严格,热源环保设施建设及改造资金投入逐年加大。一些无法进行环保达标排放改造的供热设施面临淘汰,因此为保证环保达标和供热存量市场,公司在新热源建设以及环保设施投入、环保运行成本等方面将面临较大压力。为应对环保压力,公司正在探索尝试采用新材料、新技术,高效节能环保的供热方式替代传统的高能耗燃煤锅炉等新型供热模式。
(3)客户依赖风险
公司沈海热网供热在网面积近3500万平方米,占公司总供热面积近二分之一,沈海热网中有一半的热量来自于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发电余热,另一半为调峰热源燃烧煤炭供热,因此,沈海热网的供热质量、供热成本较大程度上依赖于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如果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在运行和经营方面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公司也将受到较大影响。为防范这种风险,近年来公司加大沈海热网调峰热源的建设力度和生产能力,另外公司每年制订应急处置预案,以最大程度地规避风险。在多年的经营实际中,公司与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之间保持着良好供应商与客户关系,至今未出现因热量供应问题而对公司采暖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4年01月0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未来发展的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1月03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未来发展的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1月04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业绩预告及后续会计处理问题的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1月16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未来发展的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1月1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业绩预告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1月2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未来发展的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1月24日
2024年01月24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1月24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2023年度业绩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1月24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业绩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1月25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净资产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1月29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2023年度业绩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1月29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2023年度业绩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1月30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2023年度业绩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2月01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净资产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2月05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2023年度业绩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2月06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2023年度业绩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2月06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2023年度业绩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2月07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2023年度业绩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2月2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2023年度资产状况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2月2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2023年度资产状况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2月23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2月26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2月26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2月2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3月04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3月06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未来发展的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3月0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未来发展的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3月13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未来发展的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3月14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未来发展的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3月14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3月1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未来发展的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3月1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未来发展的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3月1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股票走势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3月20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净资产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3月20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供热体制改革的可能性,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3月21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对于股市风险的应对措施,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3月25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3月26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3月26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3月27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3月27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3月27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3月27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3月27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3月27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3月27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3月27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3月27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3月27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3月27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3月27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3月2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3月2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3月2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3月2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3月2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3月2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3月2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3月29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01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01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01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01日
2024年04月01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01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01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0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媒体报道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0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0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0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0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0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媒体报道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0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媒体报道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0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媒体报道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0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媒体报道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03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媒体报道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03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0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0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0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0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0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0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0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0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0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0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0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及西部电厂建设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0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及西部电厂项目招标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0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0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0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1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1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1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1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1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1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1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5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5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5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5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5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5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6日
2024年04月16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6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6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6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6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6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6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6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原股东司法重整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6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7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7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7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7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7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9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9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9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9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9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9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9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9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9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9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9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19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2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2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2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2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2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2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2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2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23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23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25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26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29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4月30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5月06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申请撤销风险警示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5月10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后续经营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5月17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申请撤销风险警示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5月17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报问询函回复工作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5月20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报问询函回复工作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5月20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报问询函回复工作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5月21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及年报问询函回复工作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5月21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报问询函回复工作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5月23日
2024年05月23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报问询函回复工作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5月27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年报问询函回复工作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5月2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摘*ST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5月30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5月31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西部电厂建设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6月04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6月11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及融资租赁资金用途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6月1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半年度业绩预告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6月17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未来发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6月24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未来发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6月27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未来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6月2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未来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7月01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未来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7月09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股东大会召开表决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7月10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半年度业绩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7月10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未来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7月11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7月11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未来供热发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7月16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未来投资建设项目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7月1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7月19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7月19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对外投资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7月26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对外投资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7月26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对外投资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7月31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对外投资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8月01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未来发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8月0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未来发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8月05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未来发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8月13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8月15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融资租赁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8月19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高管变动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8月20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未来发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8月2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8月2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业绩及高管变动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8月2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全胜电厂项目投资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9月05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全胜电厂项目投资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9月23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09月24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0月17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未来发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0月17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未来发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0月17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0月17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0月21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未来发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0月24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全胜电厂项目投资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0月2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官网回输项目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0月2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如何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0月2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0月28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全胜电厂项目投资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0月29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股票走势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0月31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股东大会投票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1月05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净资产为负解决措施,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1月07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净资产为负解决措施,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1月11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净资产为负解决措施,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1月1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净资产为负解决措施,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1月13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净资产为负解决措施,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1月2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全胜电厂项目投资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1月29日
2024年11月29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净资产为负解决措施,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2月0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全胜电厂建设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2月05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净资产为负解决措施,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2月05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净资产为负解决措施,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2月05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净资产为负解决措施,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2月09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全胜电厂建设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2月12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转让二热公司49%股权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2月13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净资产为负解决措施,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2月19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转让二热公司49%股权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2月20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净资产为负解决措施,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2月20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全胜电厂建设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2月20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2月23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2月23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净资产为负解决措施,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2月24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全胜电厂建设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2月24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净资产为负解决措施,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2月24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官网回输项目应用情况,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2月24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向沈海电厂买热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2月25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净资产为负解决措施,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2月25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净资产为负解决措施,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2月26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2月27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2月27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事宜,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2月27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净资产为负解决措施,未提供资料。 | 无 |
2024年12月30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咨询公司净资产为负解决措施,未提供资料。 | 无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努力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结构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确保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保证全体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及表决权。
2.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的构成和人员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和履行职责,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确保规范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经营活动管理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的构成和人员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和履行职责,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重要交易、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公司合法、规范运营。
4.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系
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和经营自主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公司的重大决策由股东大会依法做出。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进行的所有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
5.关于信息披露
公司制定有《信息披露管理规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广大投资者能及时、公平地获得信息。
6.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安排专人负责投资者接待工作,通过投资者热线、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现场接待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良好的互动与交流,及时认真回复投资者的有关咨询或质疑,做好沟通交流工作,普遍得到了投资者的理解与支持。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行了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的能力。
1.业务方面:公司在业务方面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具有独立自主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
2.人员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与控股股东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
3.资产方面: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对公司财产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公司拥有独立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和经营权,公司的资产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
4.机构方面: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机构影响公司独立运营的情形。
5.财务方面:公司设有完全独立的财务部门,拥有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控股股东不存在干预公司财务、会计工作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问题类型 |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类型 | 公司名称 | 公司性质 | 问题成因 | 解决措施 | 工作进度及后续计划 |
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 | 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 | 其他 | 承接公司原控股股东供暖集团持有的股份,通过控股以下五家公司开展经营活动。 | 未来通过拆小联大、托管及资产收购、以资抵债等逐步解决。 | 2024年10月,公司与润电热力达成协议,润电热力将所拥有的供暖非上市全资子公司全部经营权委托给惠天热电进行管理,委托经营期限为3年。 |
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 | 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历史形成,加之供暖行业地域性特征、产业政策 | 将来通过拆小联大、托管及资产收购、以资抵债等逐步解决。 | 2024年10月,公司与润电热力达成协议,润电热力将所拥有的供暖非上市全资子公司(其中包括惠涌公司)全部经营权委托给惠天热电进行管理,委托经营期限为3年。 |
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 | 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历史形成,加之供暖行业地域性特征、产业政策 | 将来通过拆小联大、托管及资产收购、以资抵债等逐步解决。 | 2024年10月,公司与润电热力达成协议,润电热力将所拥有的供暖非上市全资子公司(其中包括圣达公司)全部经营权委托给惠天热电进行管理,委托经营期限为3年。 |
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 | 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历史形成,加之供暖行业地域性特征、产业政策 | 将来通过拆小联大、托管及资产收购、以资抵债等逐步解决。 | 2024年10月,公司与润电热力达成协议,润电热力将所拥有的供暖非上市全资子公司(其中包括惠盛公司)全部经营权委托给惠天热电进行管理,委托经营期限为3年。 |
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 | 沈阳沈东热电有限公司 | 其他 | 历史形成,加之供暖行业地域性特征、产业政策 | 将来通过拆小联大、托管及资产收购、以资抵债等逐步解决。 | 2024年10月,公司与润电热力达成协议,润电热力将所拥有的供暖非上市全资子公司(其中包括沈东热电)全部经营权委托给惠天热电进行管理,委托经营期限为3年。 |
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 | 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历史形成,加之供暖行业地域性特征、产业政策 | 将来通过拆小联大、托管及资产收购、以资抵债等逐步解决。 | 2024年10月,公司与润电热力达成协议,润电热力将所拥有的供暖非上市全资子公司(其中包括盛京能源)全部经营权委托给惠天热电进行管理,委托经营期限为3年。 |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1.39% | 2024年05月09日 | 2024年05月10日 |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27) |
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 年度股东大会 | 30.27% | 2024年06月27日 | 2024年06月28日 |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39)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3.22% | 2024年07月08日 | 2024年07月09日 |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40)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3.82% | 2024年09月12日 | 2024年09月13日 |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52)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4.66% | 2024年10月10日 | 2024年10月11日 |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58) |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6.79% | 2024年10月31日 | 2024年11月01日 |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67) |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8.19% | 2024年12月27日 | 2024年12月28日 |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76)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郑 运 | 男 | 50 | 董事长 | 现任 | 2025年04月02日 | 2026年09月10日 | ||||||
总经理 | 现任 | 2025年03月17日 | 2026年09月10日 |
陈卫国
陈卫国 | 男 | 57 | 董事长 | 离任 | 2023年09月11日 | 2025年03月14日 | ||||||
总经理 | 离任 | 2024年08月16日 | 2025年03月14日 | |||||||||
陈 志 | 男 | 46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09月11日 | 2026年09月10日 | ||||||
郝 杰 | 男 | 44 | 董事 | 现任 | 2024年05月09日 | 2026年09月10日 | ||||||
总经理 | 离任 | 2023年12月25日 | 2024年08月13日 |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4年08月16日 | 2026年09月10日 | |||||||||
武 超 | 男 | 53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09月11日 | 2026年09月10日 |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4年08月16日 | 2026年09月10日 | |||||||||
石成忠 | 男 | 55 | 董事 | 现任 | 2024年05月09日 | 2026年09月10日 |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4年08月16日 | 2026年09月10日 | |||||||||
侯明华 | 男 | 47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09月11日 | 2026年09月10日 | ||||||
梁 杰 | 女 | 6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07月03日 | 2026年07月02日 | ||||||
李 卓 | 女 | 52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18年04月02日 | 2024年09月12日 | ||||||
王世权 | 男 | 48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09月11日 | 2026年09月10日 | ||||||
王英明 | 男 | 5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4年09月12日 | 2026年09月10日 | ||||||
于 杨 | 女 | 39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3年09月11日 | 2026年09月10日 | ||||||
张晓杰 | 女 | 42 | 监事 | 现任 | 2023年09月11日 | 2026年09月10日 | ||||||
魏志义 | 男 | 42 | 监事 | 现任 | 2023年09月11日 | 2026年09月10日 | ||||||
李 兵 | 男 | 55 | 监事 | 现任 | 2012年09月06日 | 2026年09月10日 | ||||||
高 健 | 男 | 49 | 监事 | 现任 | 2022年11月11日 | 2026年09月10日 | ||||||
李宏伟 | 女 | 50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4年08月16日 | 2026年09月10日 | ||||||
杨 辉 | 男 | 39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25年03月17日 | 2026年09月10日 |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5年03月17日 | 2026年09月10日 | |||||||||
马景丽 | 女 | 48 | 原财务总监 | 离任 | 2023年09月11日 | 2025年03月14日 | 800 | 0 | 0 | 0 | 800 | |
李 志 | 女 | 49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1年02月08日 | 2026年09月10日 | ||||||
李俊山 | 男 | 56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19年01月16日 | 2024年08月13日 | ||||||
宋 飏 | 男 | 51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0年08月21日 | 2024年08月13日 | ||||||
贺 宇 | 男 | 56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3年09月11日 | 2024年08月13日 | ||||||
刘滋奇 | 男 | 40 | 董事 | 离任 | 2023年09月11日 | 2024年04月15日 | ||||||
合计 | -- | -- | -- | -- | -- | -- | 800 | 0 | 0 | 0 | 80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 □否
1、2024年4月8日,独立董事李卓向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李卓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向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李卓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李卓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李卓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2024年9月12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王英明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李卓正式卸任独立董事。
2、2024年4月15日,原董事刘滋奇向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变动,其本人提出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其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3、公司实施内部机构调整,原副总经理李俊山、宋飏、贺宇于2024年8月13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辞去惠天热电副总经理职务,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4、公司实施内部机构调整,因工作变动,原总经理郝杰于2024年8月13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辞去惠天热电总经理职务,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2024年8月16日被选举为公司副总经理。
5、因工作变动,原董事长陈卫国于2025年3月14日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及总经理职务,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6、因工作变动,原财务总监马景丽于2025年3月14日向公司提交了辞职报告,辞去惠天热电财务总监职务,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郑 运 | 董事长 | 被选举 | 2025年04月02日 | 工作调动 |
郑 运 | 总经理 | 聘任 | 2025年03月17日 | 工作调动 |
陈卫国 | 董事长、总经理 | 离任 | 2025年03月14日 | 工作调动 |
郝 杰 | 董 事 | 被选举 | 2024年05月09日 | 工作调动 |
郝 杰 | 总经理 | 解聘 | 2024年08月13日 | 解聘 |
郝 杰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4年08月16日 | 工作调动 |
石成忠 | 董 事 | 被选举 | 2024年05月09日 | 工作调动 |
石成忠 | 副总经理 | 被选举 | 2024年08月16日 | 工作调动 |
刘滋奇 | 董 事 | 离任 | 2024年04月15日 | 工作调动 |
李 卓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04月02日 | 任期届满 |
王英明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09月12日 | 工作调动 |
李宏伟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4年08月16日 | 工作调动 |
杨 辉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聘任 | 2025年03月17日 | 工作调动 |
马景丽 | 财务总监 | 解聘 | 2025年03月14日 | 工作调动 |
李俊山 | 副总经理 | 解聘 | 2024年08月13日 | 工作调动 |
宋 飏 | 副总经理 | 解聘 | 2024年08月13日 | 工作调动 |
贺 宇 | 副总经理 | 解聘 | 2024年08月13日 | 工作调动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郑 运:男,汉族,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华润电力(贺州)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华润电力(锦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党委委员,总经理;华润电力锦州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华润电力(锦州)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锦州润电热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锦州峪龙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锦州晨辉墙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陈 志:男,汉族,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华润电力财务部税务管理主任师;华润电力(贵州)煤电一体化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重庆能源(贵州)煤电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润电力西南大区助理财务总监、财务部总经理;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总经理。
郝 杰:男,汉族,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运行巡检;华润电力曹妃甸有限公司副值、主值、专业工程师、值长、技术部助理部长;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运行部主任工程师;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华润电力(沈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武 超:男,汉族,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锦州东港电力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华润电力(锦州)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华润电力(港口)锦州有限公司筹备处人力资源经理;华润电力内蒙古分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助理总经理;华润电力内蒙古煤电一体化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副总经理;华润电力北方大区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组织部部长;华润电力华北大区沧州公司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石成忠:男,满族,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程师。曾任: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新能源运维公司-集控运行部、技术部部长;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东北大区-燃料采购部副部长;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东北大区-经营策划部部长;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侯明华:男,汉族,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沈阳市国资委主任科员;沈阳华海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沈阳华海锟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沈阳盛京安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沈阳三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沈阳旻瑞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梁 杰:女,汉族,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学教授。曾任:沈阳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院党总支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沈阳财政会计与珠算心算学会副会长;沈阳工业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王世权:男,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曾任: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长聘),博士生导师;辽宁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辽宁省省情研究会副会长、辽宁省管理科学研究会副会长;省级重点智库现代企业制度创新研究院院长;省级智库辽宁科技创新智库——科技人才基地负责人;辽宁省科技创新智库专家;辽宁省人大理论与实践智库专家;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沈阳中德园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外部董事、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天辽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英明,男,汉族,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副教授职称。曾任:三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宁华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辽宁省教育厅法律顾问;葫芦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于 杨:女,满族,1986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龙源沈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副主任。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财务部部长。
张晓杰:女,汉族,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华润电力华北大区发电部锅炉巡检、热力公司高级热网调度、热力公司生产部副部长、热力工程技术部副部长;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督查部副部长(主持工作)。现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经营管理部部长。
魏志义:男,汉族,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华润新能源辽宁分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助理部长;华润新能源东北分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助理部长;华润电力东北大区人力资源部薪酬福利与信息化维护主任师;华润电力东北大区人力资源与行政部薪酬福利与信息化维护高级经理;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现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人力资源部部长。
李 兵:男,汉族,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高 健:男,汉族,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信息中心主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自控中心主任、信息与数据技术中心信息技术总监。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李宏伟:女,汉族,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汇鼎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沈阳房地产置业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沈阳市房地产拍卖行总经理;沈阳房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沈阳汇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沈阳盛京房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 辉:男,汉族,1986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商业计划与全面预算资深经理;华润电力锡林浩特公司财务部部长;华润电力锡林浩特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华润电力北方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华润电力北方大区财务部高级经理;华润电力北方大区财务部主任师;华润电力新能源晋陕分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 志:女,汉族,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具有董秘资格。曾任:沈阳液压件制造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政办公室主任,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
董事会秘书、证券审计与法律合规部部长。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陈 志 | 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是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郑 运 | 华润电力(锦州)有限公司 | 党委副书记 | |||
郑 运 | 锦州润电热能有限公司 |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
郑 运 | 锦州峪龙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郑 运 | 锦州晨辉墙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 | |||
陈 志 | 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
侯明华 | 沈阳华海锟泰投资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
侯明华 | 沈阳盛京安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侯明华 | 沈阳三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
侯明华 | 沈阳旻瑞置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梁 杰 | 沈阳工业大学 | 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 1996年08月31日 | ||
梁 杰 | 沈阳财政会计与珠算心算学会 | 副会长 | |||
梁 杰 | 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外部董事 | 2019年11月09日 | ||
梁 杰 |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07月25日 | ||
王世权 | 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 教授(长聘)、博士生导师 | |||
王世权 | 辽宁省省情研究会 | 副会长 | |||
王世权 | 辽宁省管理科学研究会 | 副会长 | |||
王世权 | 省级重点智库现代企业制度创新研究院 | 院长 | |||
王世权 | 省级智库辽宁科技创新智库 | 科技人才基地负责人 | |||
王世权 | 辽宁省科技创新智库 | 专家 | |||
王世权 | 辽宁省人大理论与实践智库 | 专家 | |||
王世权 | 沈阳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 | 委员 | |||
王世权 | 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外部董事 | |||
王世权 | 沈阳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 外部董事 | |||
王世权 | 沈阳中德园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外部董事 | |||
王世权 |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王世权 | 中天辽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王英明
王英明 | 辽宁大学法学院 | 副教授 | |||
王英明 | 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 | 兼职律师 | |||
王英明 | 辽宁省教育厅 | 法律顾问 | |||
王英明 | 葫芦岛仲裁委员会 | 仲裁员 | |||
王英明 | 沈阳仲裁委员会 | 仲裁员 | |||
王英明 |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王英明 |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于 杨 | 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 财务部部长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3年3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公司未能及时履行对全资子公司佳汇公司收到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传票,请求偿还贷款1.92亿元及支付逾期付款损失提起的民事诉讼的信息披露义务,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吴迪(已离任)、时任董事兼总经理徐朋业(已离任)、董事会秘书李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2024年度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实行公司岗位薪酬制度,即根据岗位按月发放,年终根据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兑现经营业绩奖励;独立董事津贴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标准6万元/年(税后)按年发放,独立董事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产生的费用据实报销。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郑 运 | 男 | 50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0 | 是 |
陈卫国 | 男 | 57 | 董事长、总经理 | 离任 | 0 | 是 |
陈 志 | 男 | 46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郝 杰 | 男 | 44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39.36 | 否 |
武 超 | 男 | 53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0 | 是 |
石成忠 | 男 | 55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0 | 是 |
侯明华 | 男 | 47 | 董事 | 现任 | 0 | 否 |
梁 杰 | 女 | 6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7.79 | 否 |
李 卓 | 女 | 52 | 独立董事 | 离任 | 7.79 | 否 |
王世权 | 男 | 48 | 独立董事 | 现任 | 5.66 | 否 |
王英明 | 男 | 5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 | 否 |
于 杨 | 女 | 39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0 | 是 |
张晓杰 | 女 | 42 | 监事 | 现任 | 0 | 是 |
魏志义 | 男 | 42 | 监事 | 现任 | 0 | 是 |
李 兵 | 男 | 55 | 监事 | 现任 | 28.96 | 否 |
高 健 | 男 | 49 | 监事 | 现任 | 26.78 | 否 |
李宏伟 | 女 | 50 | 副总经理 | 现任 | 10.19 | 否 |
杨 辉 | 男 | 39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现任 | 0 | 是 |
李俊山 | 男 | 56 | 副总经理 | 离任 | 36.16 | 否 |
宋 飏 | 男 | 51 | 副总经理 | 离任 | 35.57 | 否 |
贺 宇 | 男 | 56 | 副总经理 | 离任 | 37.23 | 否 |
马景丽 | 女 | 48 | 财务总监 | 离任 | 37.21 | 否 |
李 志
李 志 | 女 | 49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39.12 | 否 |
刘滋奇 | 男 | 40 | 董事 | 离任 | 0 | 是 |
合计 | -- | -- | -- | -- | 311.82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 2024年04月19日 | 2024年04月20日 |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1)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2024年04月28日 | 2024年04月30日 |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8) |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 2024年06月06日 | 2024年06月07日 |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32) |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 2024年06月21日 | 2024年06月22日 |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35) |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 2024年08月16日 | 2024年08月17日 |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44) |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2024年08月26日 | 2024年08月28日 |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47) |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 2024年09月23日 | 2024年09月24日 |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54) |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 2024年10月15日 | 2024年10月16日 |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59)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2024年10月24日 | 2024年10月28日 |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64) |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 2024年12月11日 | 2024年12月12日 |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69) |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 2024年12月17日 | 2024年12月18日 |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72) |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 2024年12月27日 | 2024年12月28日 |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77)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陈卫国 | 12 | 7 | 5 | 0 | 0 | 否 | 6 |
陈 志 | 12 | 7 | 5 | 0 | 0 | 否 | 7 |
郝 杰 | 10 | 5 | 5 | 0 | 0 | 否 | 7 |
武 超 | 12 | 7 | 5 | 0 | 0 | 否 | 7 |
石成忠 | 10 | 6 | 4 | 0 | 0 | 否 | 7 |
侯明华 | 12 | 7 | 5 | 0 | 0 | 否 | 7 |
梁 杰 | 12 | 5 | 7 | 0 | 0 | 否 | 7 |
李 卓 | 6 | 2 | 4 | 0 | 0 | 否 | 3 |
王世权 | 12 | 4 | 8 | 0 | 0 | 否 | 7 |
王英明 | 6 | 3 | 3 | 0 | 0 | 否 | 4 |
于 杨 | 12 | 7 | 5 | 0 | 0 | 否 | 7 |
张晓杰 | 12 | 7 | 5 | 0 | 0 | 否 | 7 |
魏志义 | 12 | 7 | 5 | 0 | 0 | 否 | 7 |
李 兵 | 12 | 7 | 5 | 0 | 0 | 否 | 7 |
高 健 | 12 | 7 | 5 | 0 | 0 | 否 | 7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无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同时独立董事在自身专业领域对公司日常经营及重大项目决策方面提出宝贵建议。公司认真听取董事的建议,在运营中,参考或采纳了相关意见建议,有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提名委员会 | 李卓、王世权、武超 | 3 | 2024年04月19日 | 审议通过《关于对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审核意见》。 | 同意将补选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
2024年08月16日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审核意见》《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审核意见》。 | 同意将聘任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
2024年08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审核意见》。 | 同意提名候选人为公司独立董事会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
审计委员会 | 梁杰、李卓、陈志、王英 | 3 | 2024年04月28日 | 审议通过《关于对<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关于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 | 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 无 |
明
明 | 见》《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关于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审核意见》《关于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 监督职责报告进行审核后提出了肯定意见;发表了一致同意续聘的意见;经对会计政策变更议案审核后提出了同意意见;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了肯定意见 | ||||
2024年08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 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发表了肯定意见。 | 无 | |||
2024年10月24日 | 审议通过《关于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 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了肯定意见。 | 无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494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760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254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25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23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883 |
销售人员 | 95 |
技术人员 | 101 |
财务人员 | 21 |
行政人员 | 154 |
合计 | 1,254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38 |
本科 | 496 |
大专及以下 | 720 |
合计 | 1,254 |
2、薪酬政策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并规范薪酬管理工作,充分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热情,公司制定了相对健全的薪酬管理制度及绩效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具有清晰的薪酬结构策略,以业绩为导向,兼顾公平,更好地激励和保留人才;绩效管理制度推动全员绩效管理工作,年度工作目标层层落实,提升企业运营效率,激发员工活力,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进一步推动公司整体业绩的提升。
3、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的
本次培训聚焦于提升员工的综合素养,致力于增加员工自信心,强化团队意识,使员工在工作中更具主动性与协作精神。同时,着重提高员工工作技能,让每位员工都能在自己的岗位上发光发热,为公司创造更高价值。
二、培训意义
培训对公司人才培养意义深远。一方面,它拓宽了区域公司人才培养途径,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政治素质培养,帮助年轻后备人才在转岗或内部调动后,能迅速了解并掌握新业务知识,提升管理能力和适应能力。另一方面,培训能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让员工更有 “家” 的感觉,进而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长期来看,持续的培训还能培养员工的自我学习能力和持续进修意识,为员工个人职业发展开辟更广阔的空间。
三、培训内容
1.各部门培训将定期开展,每年培训次数不少于两次。
2.专业培训涵盖多个关键领域,技能人才培训帮助员工提升专业技术水平;面积核查培训针对相关业务,确保数据精准;客服培训致力于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公文培训规范员工公文写作,提升工作沟通效率。
3.润学堂线上培训提供了便捷的学习渠道,包括企业文化培训,让员工深入了解公司的发展历程、价值观等,增强文化认同感;保密知识培训强化员工保密意识,保障公司信息安全。
四、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用多元方式。课堂培训中,公司内部经验丰富的讲师将通过讲解、案例分析、互动讨论等形式,传授知识与经验。外部培训则邀请行业专家,带来前沿的理念和技术,拓宽员工视野。润学堂线上培训打破时间和空间限制,员工可灵活安排学习时间,随时进行知识充电。
五、培训后的评估与反馈
为确保培训效果,培训结束后将通过问卷调查以及采访学员等方式收集反馈。问卷调查能全面了解员工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方面的满意度,发现存在的问题。采访学员则能深入了解他们在培训中的收获与困惑,倾听他们对培训改进的建议。根据评估与反馈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后续培训计划,让培训更贴合员工需求,切实提升培训质量。
总结:
以上是公司2024年培训计划,其旨在为员工提供全面培训支持。通过开展多种培训活动,帮助员工提升综合素养,增强自信心与团队意识。这不仅助力员工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还能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2,131,600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35,559,021.00 |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团队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按照上市公司内控规范建设要求,持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加以有效执行,促进业务合规高效发展。公司内部控制遵循诚实守信,廉政经营,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9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stock?stockCode=000692&orgId=gssz0000692#latestAnnouncement)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a、内部控制环境无效。b、发现管理层已经或涉嫌舞弊。c、直接导致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或漏报。d、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e、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或很可能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通常认定为重要缺陷:a、发现非管理层已经或者涉嫌舞弊。b、间接导致财务报告的重 | 1)出现以下类似情形的认定为存在重大缺陷:a、公司缺乏决策程序。b、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严重环境污染。c、核心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严重。d、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e、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2)出现以下类似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a、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b、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形 |
大错报或漏报;c、其他可能影响财务报表或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3)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大错报或漏报;c、其他可能影响财务报表或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3)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成损失。 c、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d、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e、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3)出现以下类似情形的认定为存在一般缺陷:a、决策程序效率较低。b、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c、媒体出现负面新闻。d、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e、存在其他缺陷。 | |
定量标准 |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a、营业收入:错报>营业收入的1%。b、营业利润:错报>利润总额的10% 。c、资产总额:错报>资产总额的1% 。d、所有者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错报>所有者权益的3% 。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通常认定为重要缺陷:a、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 。b、营业利润: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10%。c、资产总额: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 。d、所有者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5%<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3% 。3)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通常认定为一般缺陷:a、营业收入: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5%。 b、营业利润:错报≤利润总额的5%。c、资产总额:错报≤资产总额的0.5%。d、所有者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5%。 | 1)出现以下类似情形的认定为存在重大缺陷: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 。2)出现以下类似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5%<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3)出现以下类似情形的认定为存在一般缺陷: 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惠天热电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9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stock?stockCode=000692&orgId=gssz0000692#latestAnnouncement)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同时,结合公司实际,针对信息披露薄弱环节特别实施了强化措施:1.提升主动学习强度,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强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业务部门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的思想认识。强化对《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上市公司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负责人的风险意识。2.加强内控管理流程,防范信披风险漏洞。对公司相关制度流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分析预判,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流程,深挖信息披露隐患,对可能存在信息传递滞后风险的工作环节,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响应迅速。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见下文。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整改和完善,强化实施提标整治工作,确保各建设项目能够按照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完成环保验收。公司大部分项目均已办理相关环评、排放手续,部分建设项目正在办理中。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沈东热源厂 | 大气污染物 |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布袋除尘器、氧化镁法、SNCR法脱硝 | 1个 | 热源厂院内 | 14.56毫克/m? 77.36毫克/m? 132.97毫克/m? | 30毫克/m? 200毫克/m? 200毫克/m? | 7.35吨 40.57吨 70.56吨 | 25.326吨 135.073吨 168.641吨 | - |
沈空热源厂 | 大气污染物 |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布袋除尘器、氧化镁法、SNCR法脱硝 | 1个 | 热源厂院内 | 12.80毫克/m? 82.35毫克/m? 154.58毫克/m? | 30毫克/m? 200毫克/m? 200毫克/m? | 7.30吨 56.91吨 93.30吨 | 22.609吨 120.585吨 150.732吨 | - |
滑翔2号热源厂 | 大气污染物 |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布袋除尘器、氧化镁法、SNCR法脱硝 | 1个 | 热源厂院内 | 8.69毫克/m? 113.05毫克/m? 157.95毫克/m? | 30毫克/m? 200毫克/m? 200毫克/m? | 25.06吨 290.256吨 323.2吨 | 12.6483吨 170.3315吨 234.5505吨 | - |
金谷热源厂 | 大气污染物 |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布袋除尘器、氢氧化钙法、SNCR法脱硝 | 1个 | 热源厂院内 | 9.7毫克/m? 157.56毫克/m? 111.794毫克/m? | 30毫克/m? 200毫克/m? 200毫克/m? | 4.490吨 75.57吨 53.2929吨 | 27.399吨 146.131吨 182.663吨 | - |
棋盘山热源厂
棋盘山热源厂 | 大气污染物 |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布袋除尘器、氧化钙法、SNCR法脱硝 | 1个 | 热源厂院内 | 9.056毫克/m? 74.51毫克/m? 145.85毫克/m? | 30毫克/m? 200毫克/m? 200毫克/m? | 4.4117吨 39.1785吨 73.9263吨 | 3.7吨 16.1吨 57.8974吨 | - |
沈阳惠天环保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布袋除尘器、氢氧化钙脱硫、SNCR法脱硝 | 1个 | 热源厂院内 | 3.4185毫克/m? 44.98毫克/m? 89.23毫克/m? | 30毫克/m? 200毫克/m? 200毫克/m? | 0.8279吨 8.175吨 18.1033吨 | 4.19512吨 22.37398吨 49.68958吨 | - |
沈阳惠天环保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直排(燃气蒸汽炉) | 1个 | 热源厂院内 | 0.5229毫克/m? 1.2627毫克/m? 60.9549毫克/m? | 20毫克/m? 50毫克/m? 150毫克/m? | 0.009吨 0.023吨 1.0961吨 | 4.19512吨 22.37398吨 49.68958吨 | - |
沈阳金廊热力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烟气经过处理后经烟尘排放 | 5个 | 热源厂院内 | 5.89毫克/m?70.78毫克/m? 151.964毫克/m? | 30毫克/m? 200毫克/m? 200毫克/m? | 2.5273吨 33.3947吨 78.6166吨 | 23.92吨 170.609吨 260.629吨 | 在环保设备维修时,有超标情况,均已给环保局打报告说明了情况 |
对污染物的处理
公司积极实施环保设备设施的升级改造、烟尘治理设施的完善,防污防治设施有效运行,减少了污染物的产生量,在企业内部通过促进清洁生产,合理利用资源和能源,实现了从源头预防污染;同时逐步完善环保技术措施,最大限度实现污染物排放量的最小化。报告期内,部分热源厂对于在线监测设备、脱硝、脱硫、除尘设备进行常规维修保养,排放量均达到环保部门的排放标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公司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技术标准开展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企业自行监测方案,配备在线监测设备并定期维护,同时结合第三方现场检测等方式,完成对污染源排放点的全覆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司积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保护环境、防范环境风险,评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确定环境风险等级,按照标准及法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惠天环保已于2024年1月19日完成备案(备案编号:210104-2024-002-L);兴盛热源于2024年11月21日完成备案(备案编号:210103-2024-009-L);小西热源厂2024年11月21日完成备案(备案编号:210103-2024-007-L)、泉园一热厂2024年11月21日完成备案(备案编号:210103-2024-010-L);红星热源厂2024年11月21日完成备案(备案编号:210103-2024-008-L);五里河热源厂2023年9月20日完成备案(备案编号:210102-2023-018-L)。公司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并做好培训演练等工作,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及时反应、快速应对,提升环保突发问题的应对能力,以减少对人员和环境的不利影响。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2024年公司缴纳环保税680.46万元;二热公司缴纳环保税141.75万元;棋盘山供热缴纳环保税25.82万元;惠天环保缴纳环境保护税8.84万元,金廊热力缴纳环保税130.19万元。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 □不适用
1、热源厂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排放标准执行,做好日常数据实时监测。
2、开展节能减污降耗协同治理,采取有针对性的技术改造措施。
3、采购优质煤粉,从根源上降低污染物的产生。提高煤炭利用效率,降低煤耗,减少单位煤炭消耗总量。
4、加大投入,优化源、网系统智能化建设,打造智慧热网。有效改善热网水力、热力工况,提升供热质量,实现节能环保、减少碳排放目标。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沈阳金廊热力有限公司 | 未批先建 | 沈阳金廊热力有限公司供热一次网长输工程建设项目开工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环评编制完成时间为2024年2月,涉嫌存在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 | 不予处罚 | 无 | 管线设计之初未涉及环境敏感区域,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但由于城区地下市政管网复杂,经过调整后部分路段涉及到南塔水源二级保护区,发现后立即改正补办了环评手续,现已通过审批。工程施工阶段严格执行文明施工的要求,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挡等行为履行了环保相关要求。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1、股东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遵守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各项应披露信息,充分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管理层共同组成了公司的核心治理架构,各层次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协调、互相制衡,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和维护员工的个人权益,切实关注员工健康、安全和满意度。全面落实员工福利政策,保障福利待遇。同时通过深化机构改革,修订制订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激励员工工作热情与活力,竭力提升公司经济效益,为有效提高员工收入水平,为员工职业生涯发展提供可期空间奠定坚实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实施机构改革政策,在方案制订、表决、实施各个环节,切实以保障员工权益为前提,充分听取广大员工建议与意见,实事求是制订、调整方案,依法依规履行程序,针对双职工、军属、大病特病、困难员工均制订有相应政策,全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积极构建和发展与供应商、客户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注重与各相关方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构筑信任与合作的平台,切实履行公司对供应商、客户、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充分尊重并保护供应商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4、环境保护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的要求,积极投入建设环保设施,注重对废气、废水、固废的排放治理。完成对环保处理设备投运状态及关键数据的自动采集,支撑环保的动态监管,严格管控环保指标。
5、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公司注重企业价值回馈社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公司始终坚持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公司坚决贯彻落实辽宁省、沈阳市地方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无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8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欧阳春竹、李婷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内容详见下文。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是 □否对改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详细说明 公司原年度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2月受到中国证监会暂停证券服务业务三个月的行政处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监管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顺利推进及完成,经审慎评估和研究,公司决定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就该事项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对此无异议。 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和2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由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公司继续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年度内控审计服务费为25万元,聘用期限一年。 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2025年2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保持不变仍为25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佳汇公司(被告))向包钢矿业采购煤炭,产生合同纠纷,被包钢矿业提出诉讼 | 19,185.26 | 计提的预计负债1321万元已转为应付 | 已判决执行中 | 判决佳汇公司支付原告货款及利息加之诉讼费用17779.79万元。 | 按还款计划已支付包钢矿业12000万元 | 2023年09月06日 | 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44) |
二热公司(原告)与盛天供暖(被告)供热经营负荷移交纠纷 | 3,745.51 | 否 | 已判决执行中 | 二热公司支付盛天供暖维修费78.40万元及利息。二审改为判决盛天供暖支付二热公司采暖费3744.53万元及利息;二热公司支付盛天供暖水电费2.6万元。 | 已执行回款1396.57万元 | 2023年10月31日 | 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55) |
沈阳市大东区房产局(原告)与惠天热电(被告)垫付煤款纠纷 | 3,120.7 | 否 | 已判决执行中 | 判决公司给付原告3000万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19.78万元由公司承担。 | 已支付2000万元 | 2023年09月06日 | 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44) |
抚顺恒益(原告)与惠天热电(被告)材料款纠纷 | 1,071.45 | 否 | 一审已判决 | 判决公司给付原告1,008.61万元 | 已支付完毕 | 2024年07月10日 | 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2) |
二热公司(原告)诉盛天供暖、张文杰、李刚等债权人撤销权案 | 1,395 | 否 | 结案(已与二热公司诉盛天供暖案合并执行) | 本案系为避免盛天供暖转移资金而采取的措施,已与二热公司诉盛天供暖案合并执行。 | 已与二热公司诉盛天供暖案合并执行 | 2024年07月10日 | 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2) |
其他未达披露标准的非重大累计已结案件汇总(我方为被告317件)
其他未达披露标准的非重大累计已结案件汇总(我方为被告317件) | 14,998.06 | 否 | 结案 | 撤诉:41件;驳回:20件;不承担责任:7件;我方承担责任:249件。 | 我方承担责任12,960.58万元,已全额支付。 | 2024年12月28日 | 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78) |
其他未达披露标准的非重大累计未判决案件汇总(我方为被告87件) | 2,101.67 | 否 | 未开庭:15件; 开庭:72件 | 未判决 | 未判决 | 2024年12月28日 | 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78) |
其他未达披露标准的非重大累计已判决待执行案件汇总(我方为被告157件) | 8,214.27 | 否 | 已判决 | 我方承担责任:157件。 | 判决我方承担责任需支付4008.73万元 | 2024年12月28日 | 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78) |
其他未达披露标准的非重大累计已判决待执行案件汇总(我方为原告3件) | 179.13 | 否 | 已开庭:3件 | 未判决 | 待判决3件。 | 2024年12月28日 | 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78)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华润电力(锦州)有限公司
华润电力(锦州)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 | 购买商品 | 煤炭采购 | 市价协商 | 每批次随市价 | 2,666.42 | 100.00% | 8,000 | 否 | 分批次结算 | - | 2024年10月16日 | 公告编号2024-61 |
华润(辽宁)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 | 购买商品 | 代理购电 | 市价协商 | 0.417元/度 | 5,600.31 | 100.00% | 5,600.31 | 否 | 按实际发生 | - | 2024年10月16日 | 公告编号2024-61 |
华润东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 | 接受劳务 | 工程抢修 | 协商 | 465.00万元 | 465 | 100.00% | 465 | 否 | 按实际发生 | - | 2024年10月16日 | 公告编号2024-61 |
华润东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 | 接受劳务 | 承揽公司锅炉、设备维修 | 协商 | 1411.51万元 | 1,411.51 | 100.00% | 1,411.51 | 否 | 按实际发生 | - | 2024年06月22日 | 公告编号2024-36 |
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 | 购买商品 | 采购热量 | 市价协商 | 57元/吉焦 | 41,480.28 | 100.00% | 67,000 | 否 | 按月结算 | - | 2024年10月16日 | 公告编号2024-61 |
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控股企业 | 销售商品 | 销售煤炭 | 市价协商 | 每批次随市价 | 5,074.57 | 83.39% | 23,000 | 否 | 分批次结算 | - | 2024年06月22日 | 公告编号2024-36 |
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控股企业 | 销售商品 | 销售煤炭、煤粉 | 市价协商 | 每批次随市价 | 2,247.61 | 16.41% | 23,000 | 否 | 分批次结算 | - | 2024年06月22日 | 公告编号2024-36 |
沈阳沈东热电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股企业 | 销售商品 | 销售煤炭、煤粉 | 市价协商 | 每批次随市价 | 431.52 | 0.20% | 5,000 | 否 | 分批次结算 | - | 2024年12月18日 | 公告编号2024-73 |
沈阳沈东热电有限公司
沈阳沈东热电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股企业 | 销售商品 | 热量销售 | 协商 | 627.61万元 | 627.61 | 0.20% | 627.61 | 否 | 按实际发生 | - | 2024年06月22日 | 公告编号2024-36 |
合计 | -- | -- | 60,004.83 | -- | 134,104.43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无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无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 ?否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12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和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49%股权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润
电热力转让公司持有的二热公司49%股权,转让价格32,447.73万元,交易价款以现金支付。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二热公司将变更为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仍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2024年10月10日分别召开了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受托经营润电热力下属供暖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润电热力将所拥有的供暖非上市全资子公司惠涌公司、圣达公司、惠盛公司、沈东热电、盛京能源等全部经营权委托给惠天热电进行管理,委托经营期限为3年。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49%股权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4年12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 |
关于受托经营润电热力下属供暖企业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4年09月24日 | 巨潮资讯网 |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托管情况说明
1)2018年11月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电力”)将所属的职工家属区相关供热资产(沈河区西滨河路26号)移交给盛京能源。盛京能源与国网电力达成一致,明确将上述供热资产供热职能交由金廊热力管理,且为无偿使用,但日后资产运营期间的维修维护、更新改造以及安全生产责任等事项以及运营产生的费用全部由金廊热力负责。详见2019年8月29日编号2019-37公告。上述托管本报告期延续。 2)自2021-2022采暖期,二热公司将所属的五里河热源、泉园一热源相关区域,东至长青街,西至三好街,北至文艺路,南至博览路,供热合同面积约为725.99万平方米的供热负荷管理工作委托给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廊热力经营,委托期10年,双方原则上按照5:5的比例对运营收益进行分成。上述托管本报告期延续。 3)公司控股股东润电热力将所拥有的供暖非上市全资子公司—惠涌公司、圣达公司、惠盛公司、沈东热电、盛京能源等全部经营权委托给惠天热电进行管理,委托经营期限为3年。托管期间,被托管公司每年以其10月31日在网供热面积为准,按0.5元/平方米向惠天热电支付委托经营费用,预估每年委托经营费用约950万元。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托管项目。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为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租用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大庆路8号的民富锅炉房供热资产,租金为410万元/年,期限延期至2028年5月31日。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沈阳第二热力供暖公司 | 2024年04月30日 | 180,000 | 2024年12月27日 | 57,362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
沈阳第二热力供暖公司 | 2024年04月30日 | 180,000 | 2024年10月30日 | 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
沈阳第二热力供暖公司 | 2024年04月30日 | 180,000 | 2024年12月05日 | 14,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
沈阳第二热力供暖公司 | 2024年04月30日 | 180,000 | 2024年08月27日 | 3,24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
沈阳第二热力供暖公司 | 2024年04月30日 | 180,000 | 2024年11月08日 | 6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3年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8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146,80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8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146,802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0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80,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46,80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80,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46,802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799.94%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146,802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4月19日、5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以及2024年7月25日披露的《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3)。
2.2024年5月29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惠天”变更为“惠天热电”,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692”,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8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0)。
3.本报告期,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向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3亿元,期限3年,租赁物为公司所属的部分供热设备及配套设施。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7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3)。
4.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胜热电项目申报核准的议案》。2024年9月公司拟投资的全胜热电项目取得辽宁省发改委核准批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全胜热电项目申报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9),以及2024年10月8日披露的《关于全胜热电项目获得核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57)。
5.2024年10月15日、11月1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和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60),以及2024年11月16日披露的《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68)。
6.2024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沈阳市政府给予补贴资金共计199,857,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80)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100 | 0.00% | -4,100 | -4,100 | 0 | 0.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100 | 0.00% | -4,100 | -4,100 | 0 | 0.00%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100 | 0.00% | -4,100 | -4,100 | 0 | 0.00%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532,828,876 | 100.00% | 4,100 | 4,100 | 532,832,976 | 100.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532,828,876 | 100.00% | 4,100 | 4,100 | 532,832,976 | 100.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532,832,976 | 100.00% | 0 | 0 | 532,832,976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原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离职已满半年,其持股100%解锁;新任高管任职已超过半年,其持股未超过1000股,100%解锁,因此公司原有限售股份已全部解锁。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李阔 | 3,500 | 0 | 3,500 | 0 | 监事任期届满卸任已满半年,持股100%解锁。 | 2024年3月11日 |
马景丽 | 600 | 0 | 600 | 0 | 新任高管任职时间已满半年,因其持股不足1000股,持股100%解锁。 | 2024年3月11日 |
合计 | 4,100 | 0 | 4,100 | 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9,48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7,72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9.99% | 159,796,608 | 0 | 0 | 159,796,608 | 质押 | 145,046,490 |
王继东 | 境内自然人 | 1.89% | 10,090,000 | 1,620,000 | 0 | 10,090,000 | 不适用 | 0 |
杨英 | 境内自然人 | 0.94% | 5,010,000 | 54,700 | 0 | 5,010,000 | 不适用 | 0 |
田建江 | 境内自然人 | 0.74% | 3,961,943 | 0 | 0 | 3,961,943 | 不适用 | 0 |
钟正浩 | 境内自然人 | 0.69% | 3,677,800 | 254,774 | 0 | 3,677,800 | 不适用 | 0 |
骆申涛
骆申涛 | 境内自然人 | 0.64% | 3,419,400 | 862,736 | 0 | 3,419,400 | 不适用 | 0 | |
宋迎春 | 境内自然人 | 0.54% | 2,871,800 | 516,242 | 0 | 2,871,800 | 不适用 | 0 | |
丁桂珠 | 境内自然人 | 0.51% | 2,700,000 | 517,500 | 0 | 2,700,000 | 不适用 | 0 | |
杨宝锐 | 境内自然人 | 0.41% | 2,200,009 | 27,409 | 0 | 2,200,009 | 不适用 | 0 | |
王芳 | 境内自然人 | 0.40% | 2,129,800 | 59,800 | 0 | 2,129,800 | 不适用 | 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未获知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 | 159,796,608 | 人民币普通股 | 159,796,608 | ||||||
王继东 | 10,0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90,000 | ||||||
杨英 | 5,0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10,000 | ||||||
田建江 | 3,961,943 | 人民币普通股 | 3,961,943 | ||||||
钟正浩 | 3,677,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77,800 | ||||||
骆申涛 | 3,419,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19,400 | ||||||
宋迎春 | 2,871,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71,800 | ||||||
丁桂珠 | 2,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00,000 | ||||||
杨宝锐 | 2,200,009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0,009 | ||||||
王芳 | 2,129,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29,800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未获知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控股主体性质不明确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 | 陈卫国 | 2022年07月13日 | 91210103MABTXKQX39 | 供暖服务,电气安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无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不存在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润电热力各股东持股比例较为接近,无任一股东能够单独控制股东会,且各股东之间并未签署一致行动
协议,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认定共同控股的情形;润电热力董事会成员共9名,润电工程委派4名,盛京资产委派2名,转股债权人委派2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润电工程委派董事没有过半数,因此在董事会层面也没有任何一方能够构成对其的绝对控制;润电热力高级管理人员由润电热力董事会过半数同意后任免,因此在高级管理人员层面也没有任何一方能够构成对其的绝对控制;润电热力第一大股东润电工程参与盛京能源等12家公司重整,重整后的润电热力是润电工程的非并表参股企业,润电工程本着兼顾各相关利益方的原则,对润电热力按照法人治理结构与其他各方共同参与经营管理,润电工程对润电热力的重大投资、生产经营等均不能单方面直接决定,润电工程对润电热力不具有控制权。综上,润电热力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此润电热力成为惠天热电控股股东后,惠天热电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最终控制层面是否存在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股东情况?是 □否?法人 □自然人最终控制层面持股情况
最终控制层面股东名称
最终控制层面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 | 陈卫国 | 2022年07月13日 | 91210103MABTXKQX39 | 供暖服务,电气安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 |
最终控制层面股东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股东类别 | 股票质押融资总额(万元) | 具体用途 | 偿还期限 | 还款资金来源 | 是否存在偿债或平仓风险 | 是否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 |
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25,880.97 | 执行司法裁定,质押股票代偿欠款。 | 自有 | 否 | 否 |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04月27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鹏盛A审字[2025]00162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欧阳春竹、李婷 |
审计报告正文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天热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供热收入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三十五)”所述的会计政策以及“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三十八)”。
惠天热电公司主要收益来源于供热业务,公司向业主提供相关供热服务时确认收入实现。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2,098,691,641.77元,其中供热业务相关收入1,959,248,652.33元。供热收入是惠天热电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收入确认的准确和完整对公司利润构成重大影响。因此,我们把供热收入列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供热收入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对供热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解、评价和测试,以判断内部控制是否合规、有效;
(2)复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及具体方法,评估其合理性及一贯性;
(3)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关注毛利变化情况;
(4)检查公司供热工程合同、与业主的供热服务合同、业务系统的供热面积台账,评估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及完整性;
(5)进行截止性测试,关注是否存在重大跨期的情形。
(二)燃煤成本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三十五)”所述的会计政策以及“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三十八)”。惠天热电公司主营业务为供暖,燃煤成本是公司主要成本项目,2024年度公司累计发生燃煤成本2,223,268,211.14元,燃煤价格的变化和单耗的高低对公司利润构成重大影响。因此,我们把燃煤成本列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燃煤成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对燃煤成本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解、评价和测试,以判断内部控制是否合规、有效;
(2)检查合同、出入库单据并与财务记录核对,确保数据准确性;
(3)通过行业数据、近期历史数据分析采购价格和标煤单耗的合理性;
(4)对交易发生额及余额进行函证。
(三)政府补助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十五、(一)政府补助”。
2024年度,惠天热电公司收到2023年度妥善安置职工、承接弃管小区供暖任务,高质量完成了供暖民生保障工作政府补贴款199,857,000.00元,全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相关收益确认对公司经营业绩和净资产影响重大。因此,我们把此项政府补助列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政府补助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并测试与政府补助相关的内部控制;
(2)获取并检查政府补助相关文件,检查补助形成的背景和性质;
(3)复核政府补助金额的计算过程;
(4)检查补贴资金的来源和入账情况;
(5)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四)股权转让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十五、(二)子公司股权转让”。
1.事项描述
惠天热电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49%股权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主要内容为:惠天热电公司向其控股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价格324,477,300.00元。本次关联交易对惠天热电的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其列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我们对股权转让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2)询问管理层,与管理层沟通,了解交易的背景、目的和交易结构;
(3)获取并审阅交易协议、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文件;
(4)审阅交易对价相关的资产评估报告,复核评估方法和假设的合理性;
(5)邀请评估专家对股权评估所采用的方法和关键性参数进行了复核;
(6)复核管理层对出售股权关联交易的会计处理,确认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7)检查交易的交割情况,核对收款和付款凭证,与交易协议、评估报告、相关公告核对,确认收款和付款金额与该等信息一致。
四、其他信息
惠天热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贵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惠天热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惠天热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7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59,262,256.65 | 514,665,457.2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410,623,107.04 | 341,118,093.70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06,058,324.30 | 196,246,992.8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96,201,863.16 | 137,395,786.4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487,663,129.41 | 520,219,971.46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93,542,740.91 | 70,274,671.30 |
流动资产合计 | 1,953,351,421.47 | 1,779,920,972.91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8,674,239.28 | 692,979.92 |
固定资产 | 2,928,775,626.58 | 2,598,884,336.14 |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 | 426,037,159.04 | 43,020,453.5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27,434,090.90 | 646,583,203.91 |
无形资产 | 64,963,111.84 | 90,507,669.28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9,090,444.72 | 21,261,371.5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9,561,843.08 | 165,040,792.6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9,275,915.34 | 57,042,152.0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773,812,430.78 | 3,623,032,959.03 |
资产总计 | 5,727,163,852.25 | 5,402,953,931.9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123,118,717.75 | 1,633,645,657.52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66,414,211.00 | |
应付账款 | 1,048,041,016.03 | 1,327,107,965.9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995,405,916.47 | 1,002,812,285.7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7,390,704.81 | 35,333,839.77 |
应交税费 | 6,555,652.61 | 8,410,090.35 |
其他应付款 | 84,192,073.17 | 101,177,690.9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25,849,927.56 | 247,042,500.66 |
其他流动负债 | 2,978,946.37 | 617,518.47 |
流动负债合计 | 4,889,947,165.77 | 4,356,147,549.45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84,094,367.05 | 228,000,000.00 |
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023,943.58 | 21,873,871.12 |
长期应付款 | 221,186,780.00 | 229,186,780.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5,523,678.57 | 11,501,806.87 |
递延收益 | 154,447,550.22 | 186,079,254.5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6,858,522.73 | 161,645,800.9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26,134,842.15 | 838,287,513.53 |
负债合计 | 5,516,082,007.92 | 5,194,435,062.9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532,832,976.00 | 532,832,97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849,710,585.65 | 1,514,290,713.6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48,411,240.13 | 43,384,620.08 |
盈余公积 | 125,783,859.68 | 125,783,859.6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373,223,016.02 | -2,042,939,113.9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83,515,645.44 | 173,353,055.51 |
少数股东权益 | 27,566,198.89 | 35,165,813.4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11,081,844.33 | 208,518,868.9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727,163,852.25 | 5,402,953,931.94 |
法定代表人:郝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景丽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27,441,195.70 | 316,295,072.0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31,486,452.54 | 94,584,808.26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65,314,681.31 | 29,917,251.50 |
其他应收款 | 1,942,245,159.26 | 1,264,488,531.1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58,159,941.52 | 313,400,654.56 |
其中:数据资源 |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109,128.20 | 27,560,087.15 |
流动资产合计 | 2,537,756,558.53 | 2,046,246,404.72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36,901,096.01 | 373,861,952.9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3,223,956.71 | |
固定资产 | 1,284,337,905.17 | 944,592,411.20 |
在建工程 | 4,601,551.90 | 17,639,404.8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22,300,143.53 | 640,305,013.09 |
无形资产 | 13,753,885.95 | 15,150,361.21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922,327.22 | 7,435,092.1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5,575,035.88 | 160,076,253.2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5,016,654.16 | 14,994,724.9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52,632,556.53 | 2,174,055,213.66 |
资产总计 | 4,390,389,115.06 | 4,220,301,618.3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398,061,619.97 | 1,272,553,796.72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66,414,211.00 | |
应付账款 | 222,117,414.57 | 358,447,692.07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33,766,624.61 | 354,940,158.49 |
应付职工薪酬 | 23,026,816.44 | 22,143,637.24 |
应交税费 | 2,639,465.32 | 2,720,762.54 |
其他应付款 | 632,603,505.50 | 490,597,635.0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20,661,052.34 | 241,983,301.66 |
其他流动负债 | 2,546,500.00 | 418,0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 3,201,837,209.75 | 2,743,804,983.73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28,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2,661,052.34 | |
长期应付款 | 220,000,000.00 | 228,000,000.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125,436.88 | 7,575,277.96 |
递延收益 | 133,006,452.50 | 157,924,628.7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5,575,035.88 | 160,076,253.2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10,706,925.26 | 794,237,212.29 |
负债合计 | 3,612,544,135.01 | 3,538,042,196.0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532,832,976.00 | 532,832,97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77,738,111.39 | 777,738,111.3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8,094,465.03 | 5,605,082.05 |
盈余公积 | 125,783,859.68 | 125,783,859.68 |
未分配利润 | -666,604,432.05 | -759,700,606.7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77,844,980.05 | 682,259,422.3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390,389,115.06 | 4,220,301,618.38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098,691,641.77 | 1,964,874,054.92 |
其中:营业收入 | 2,098,691,641.77 | 1,964,874,054.9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598,258,111.84 | 2,770,250,282.75 |
其中:营业成本 | 2,323,657,272.72 | 2,448,473,936.3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7,788,150.28 | 22,067,757.23 |
销售费用 | 12,200,842.13 | 10,058,783.62 |
管理费用 | 83,619,100.39 | 83,650,423.86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60,992,746.32 | 205,999,381.65 |
其中:利息费用 | 138,251,747.23 | 185,833,323.79 |
利息收入 | 867,743.16 | 2,034,129.95 |
加:其他收益 | 214,282,553.62 | 1,375,688,295.1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34,939.2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471,501.48 | -32,456,845.1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349,751.87 | -625,339.8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164.64 | 465,506,649.1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12,118,334.44 | 1,002,001,592.19 |
加:营业外收入 | 432,663.47 | 886,396.63 |
减:营业外支出 | 13,426,161.32 | 25,106,844.2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25,111,832.29 | 977,781,144.60 |
减:所得税费用 | 1,829,112.39 | 2,664,089.3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6,940,944.68 | 975,117,055.26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6,940,944.68 | 975,117,055.26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0,283,902.08 | 976,899,513.92 |
2.少数股东损益 | 3,342,957.40 | -1,782,458.66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26,940,944.68 | 975,117,055.2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30,283,902.08 | 976,899,513.92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342,957.40 | -1,782,458.66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6199 | 1.8334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6199 | 1.833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郝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景丽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995,493,086.26 | 886,647,630.28 |
减:营业成本 | 1,076,142,121.62 | 1,119,170,685.15 |
税金及附加 | 11,856,427.76 | 12,873,485.51 |
销售费用 | 4,292,557.49 | 3,825,005.07 |
管理费用 | 56,315,970.31 | 55,300,316.35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14,015,773.22 | 155,549,970.59 |
其中:利息费用 | 98,024,344.29 | 140,625,054.11 |
利息收入 | 5,615,922.27 | 5,758,834.25 |
加:其他收益 | 190,189,844.73 | 1,350,934,933.1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7,516,443.04 | -10,427,413.2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16,788.21 | -13,078,788.9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244,753.6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3,682,847.9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4,814,981.79 | 1,091,039,746.51 |
加:营业外收入 | 0.69 | 117,708.20 |
减:营业外支出 | 1,718,807.77 | 8,788,452.04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3,096,174.71 | 1,082,369,002.67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3,096,174.71 | 1,082,369,002.67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3,096,174.71 | 1,082,369,002.67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5.其他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93,096,174.71 | 1,082,369,002.67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049,725,787.05 | 2,161,479,572.34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310,457.86 | 228,214.4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3,994,828.51 | 2,501,926,444.2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97,031,073.42 | 4,663,634,231.0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66,445,259.58 | 1,835,839,726.20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32,655,107.53 | 286,607,666.7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6,258,817.80 | 28,769,085.3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5,203,662.89 | 1,253,048,545.9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10,562,847.80 | 3,404,265,024.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531,774.38 | 1,259,369,206.8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3,357,975.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4,226.12 | 672,168,298.7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3,372,201.12 | 672,168,299.7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63,755,567.57 | 174,764,924.9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5,940,058.9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63,755,567.57 | 560,704,983.8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0,383,366.45 | 111,463,315.8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806,657,436.08 | 1,900,855,75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6,3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02,957,436.08 | 1,900,855,75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161,079,872.21 | 2,775,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7,101,043.27 | 145,508,422.88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709,475.71 | 649,283,202.7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98,890,391.19 | 3,569,791,625.5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4,067,044.89 | -1,668,935,875.5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0,151,904.06 | -298,103,352.9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49,714,641.91 | 747,817,994.8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19,866,545.97 | 449,714,641.91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44,724,565.13 | 697,591,658.45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3,061.6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08,238,849.15 | 3,801,205,077.4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53,106,475.88 | 4,498,796,735.9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46,031,582.31 | 739,387,901.47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0,943,916.77 | 124,834,990.0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639,375.33 | 13,751,056.4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37,364,905.38 | 2,747,481,272.2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96,979,779.79 | 3,625,455,220.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3,873,303.91 | 873,341,515.6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3,357,975.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67,001,6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3,357,975.00 | 667,001,601.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7,810,305.83 | 42,913,563.2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810,305.83 | 42,913,563.2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5,547,669.17 | 624,088,037.7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35,218,819.03 | 1,210,4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6,3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31,518,819.03 | 1,210,4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437,679,872.21 | 1,758,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1,993,267.85 | 104,061,650.42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8,368,303.71 | 649,283,202.7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38,041,443.77 | 2,511,344,853.1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477,375.26 | -1,300,944,853.1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4,848,259.48 | 196,484,700.2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3,398,324.57 | 86,913,624.2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8,550,065.09 | 283,398,324.57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32,832,976.00 | 1,514,290,713.69 | 43,384,620.08 | 125,783,859.68 | -2,042,939,113.94 | 173,353,055.51 | 35,165,813.45 | 208,518,868.9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32,832,976.00 | 1,514,290,713.69 | 43,384,620.08 | 125,783,859.68 | -2,042,939,113.94 | 173,353,055.51 | 35,165,813.45 | 208,518,868.9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35,419,871.96 | 5,026,620.05 | -330,283,902.08 | 10,162,589.93 | -7,599,614.56 | 2,562,975.3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30,283,902.08 | -330,283,902.08 | 3,342,957.40 | -326,940,944.6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35,419,871.96 | 335,419,871.96 | -10,942,571.96 | 324,477,3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35,419,871.96 | 335,419,871.96 | -10,942,571.96 | 324,477,3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5,026,620.05 | 5,026,620.05 | 5,026,620.05 | ||||||||||||
1.本期提取 | 7,808,983.03 | 7,808,983.03 | 7,808,983.03 | ||||||||||||
2.本期使用 | 2,782,362.98 | 2,782,362.98 | 2,782,362.98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32,832,976.00 | 1,849,710,585.65 | 48,411,240.13 | 125,783,859.68 | -2,373,223,016.02 | 183,515,645.44 | 27,566,198.89 | 211,081,844.33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32,832,976.00 | 455,854,425.26 | 36,808,898.55 | 125,783,859.68 | -3,019,838,627.86 | -1,868,558,468.37 | 36,948,272.11 | -1,831,610,196.2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32,832,976.00 | 455,854,425.26 | 36,808,898.55 | 125,783,859.68 | -3,019,838,627.86 | -1,868,558,468.37 | 36,948,272.11 | -1,831,610,196.2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58,436,288.43 | 6,575,721.53 | 976,899,513.92 | 2,041,911,523.88 | -1,782,458.66 | 2,040,129,065.2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76,899,513.92 | 976,899,513.92 | -1,782,458.66 | 975,117,055.2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58,436,288.43 | 1,058,436,288.43 | 1,058,436,288.4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058,436,288.43 | 1,058,436,288.43 | 1,058,436,288.43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6,575,721.53 | 6,575,721.53 | 6,575,721.53 | ||||||||||||
1.本期提取 | 7,899,967.18 | 7,899,967.18 | 7,899,967.18 | ||||||||||||
2.本期使用 | 1,324,245.65 | 1,324,245.65 | 1,324,245.6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32,832,976.00 | 1,514,290,713.69 | 43,384,620.08 | 125,783,859.68 | -2,042,939,113.94 | 173,353,055.51 | 35,165,813.45 | 208,518,868.96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32,832,976.00 | 777,738,111.39 | 5,605,082.05 | 125,783,859.68 | -759,700,606.76 | 682,259,422.3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32,832,976.00 | 777,738,111.39 | 5,605,082.05 | 125,783,859.68 | -759,700,606.76 | 682,259,422.3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489,382.98 | 93,096,174.71 | 95,585,557.6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3,096,174.71 | 93,096,174.7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489,382.98 | 2,489,382.98 | ||||||||||
1.本期提取 | 3,464,544.90 | 3,464,544.90 | ||||||||||
2.本期使用 | 975,161.92 | 975,161.9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32,832,976.00 | 777,738,111.39 | 8,094,465.03 | 125,783,859.68 | -666,604,432.05 | 777,844,980.05 |
上期金额(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32,832,976.00 | 379,226,625.26 | 2,599,390.91 | 125,783,859.68 | -1,842,069,609.43 | -801,626,757.5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32,832,976.00 | 379,226,625.26 | 2,599,390.91 | 125,783,859.68 | -1,842,069,609.43 | -801,626,757.5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98,511,486.13 | 3,005,691.14 | 1,082,369,002.67 | 1,483,886,179.9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82,369,002.67 | 1,082,369,002.6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98,511,486.13 | 398,511,486.1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98,511,486.13 | 398,511,486.13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005,691.14 | 3,005,691.14 | ||||||||||
1.本期提取 | 3,547,765.66 | 3,547,765.66 | ||||||||||
2.本期使用 | 542,074.52 | 542,074.5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32,832,976.00 | 777,738,111.39 | 5,605,082.05 | 125,783,859.68 | -759,700,606.76 | 682,259,422.36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0年5月22日,前身为原沈阳热力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12月28日,沈阳市热力供暖公司整体改组,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了沈阳热力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10月,根据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沈阳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由定向募集转为社会公众募集的上市公司,并对股本进行调整,原股本按2.5641:1进行缩股,缩股后总股本为39,000,000.00元,经沈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沈会师股验字(1996)第0016号验资报告审验。
1997年1月8日,经有关部门批准,沈阳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1997年1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35号文件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00万股,于1997年2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后总股本为50,000,000.00元,经沈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沈会师股验字(1997)第0003号验资报告审验。1997年6月,经股东大会决议及沈阳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沈证监发(1997)25号文件批准,用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股,转增后总股本为55,000,000.00元,经沈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沈会师股验字(1997)第0016号验资报告审验。1997年10月,经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沈阳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沈证监发(1997)43号文件批准,用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6股,转增后总股本为88,000,000.00元,经沈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沈会师股验字(1997)第0018号验资报告审验。
1998年6月,经股东大会决议及沈阳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沈证监发(1998)28号文件批准,每10股送红股2股,送股后总股本为105,600,000.00元,经沈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沈会师股验字(1998)第0016号验资报告审验。1998年7月,按照辽国资产函发(1998)第14号文件和财国字(1998)134 号文件的规定,将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318,422,038.20元的净资产作为国家股应配资产和配股募集股金的收购资产,配购完成后,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配股后总股本为145,600,000.00元,经沈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沈会师股验字(1998)第0018号验资报告审验。1998年11月,经股东大会决议及沈阳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沈证监发(1998)44号文件批准,用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80219股,转增后总股本为230,079,881.00元,经沈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沈会师股验字(1998)第0019号验资报告审验。
2000年4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公司采取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向沈阳房联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股股东发行412.5万普通股,定增后总股本为234,204,881.00元,经沈阳华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华会股验字(2000)第0013号验资报告审验。2001年3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司字(2001)34号文复审批准,按10:3的比例向本公司股东配售3,221万普通股,配股完成后总股本为266,416,488.00元,经华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华会股验字(2001)第01002号验资报告审验。
2007年3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证监发[2005]86号)等文件的精神,本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3.6股股份。股改后,本公司股东沈阳市房产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现变更为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06,825,059股(占总股本的40.10%)、社会公众持有本公司159,591,429股(占总股本的59.90%)。
2009年10月,本公司股东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3,300,000股。股份出售完成后,本公司股东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93,525,059股(占总股本的35.10%)、社会公众持有本公司172,891,429股(占总股本的64.90%)。
2014年6月11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分红、转增后总股本为532,832,976.00元,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4)02010001号验资报告审验。
2022年8月19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 01 破1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8,705.0118万股、持股比例35.10%)分别扣划至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15,979.6608万股、持股比例29.99%)、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347.7927万股、持股比例4.4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77.5583万股、持股比例0.71%);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4,504.6490万股、持股比例27.22%)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552.4417万股、持股比例14.17%)、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952.2073万股、持股比例13.05%)。上述司法扣划业务、股票质押业务分别于2022年8月24日、8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
相关手续。至此,本公司控股股东由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29.99%。
本公司注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郝杰;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叁仟贰佰捌拾叁万元;营业期限1993年12月28日至2043年12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2434901556号。经营范围:供暖,设备安装,工业管道、土建工程施工,非标准结构件制造、安装,硫酸铵(销售给指定单位),水暖材料零售,供暖设施租赁。
(二)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主要从事民用和工业用供热和供汽,以集中供热运行管理为核心,包括热力科研设计、热力工程安装等。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7日决议批准报出,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2024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8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本年度合并主体无变化。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情况:
公司全称 | 公司类型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是否合并报表 |
沈阳热力工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 | 沈阳 | 工程安装 | 4,870.00 | 100.00 | 是 |
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 | 沈阳 | 供暖 | 521.00 | 51.00 | 是 |
沈阳市热力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 | 沈阳 | 工程设计 | 600.00 | 100.00 | 是 |
秦皇岛惠天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 | 秦皇岛 | 酒店服务 | 50.00 | 90.2 | 是 |
沈阳惠天棋盘山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任 | 沈阳 | 供暖 | 3,000.00 | 100.00 | 是 |
沈阳金廊热力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 | 沈阳 | 供暖 | 1,000.00 | 51.00 | 是 |
沈阳惠天环保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任 | 沈阳 | 供暖 | 500.00 | 51.00 | 是 |
沈阳佳汇物资商贸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 | 沈阳 | 煤炭贸易 | 1,000.00 | 100.00 | 是 |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疑虑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从事供暖等业务。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二十九)“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四、(三十五)“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一年 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
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五)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十五)“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十五)“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九)“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十五)2(4))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四、(十五)2(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 (2)的财务担保合同;(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③ 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a、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b、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b.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②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5)权益工具的计量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
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5、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的确认和计量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融资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对于适用本项政策有关金融工具减值规定的各类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其信用损失:
①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 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 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应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④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⑤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依据 |
应收票据组合 1 | 商业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 2 | 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账款组合 1 | 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客户 |
应收账款组合 2 | 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 |
其他应收款组合 1 | 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外的款项 |
其他应收款组合 2 | 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1 | 商业承兑汇票 |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2 | 银行承兑汇票 |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过测试,上述应收票据组合2、应收账款组合2、其他应收款组合 2、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一般情况下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形外,本公司采
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3)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4)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四、(九)“金融工具”。
12、合同资产
本公司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四、(九)、5“金融工具减值”。
13、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开发产品、库存商品、工程施工、开发成本、周转材料等。
2、存货的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存货日常核算以计划成本计价的,月末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产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
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符合存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的,按照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14、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
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可收回金额。
15、债权投资
16、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九)“金融工具”。
1、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
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对于本公司2007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五)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
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17、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包括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建筑物、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二十三)“长期资产减值”。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18、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8 | 2-3 | 3.46-3.50 |
生产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14 | 2-3 | 7.00-12.50 |
锅炉 | 年限平均法 | 14 | 2-3 | 6.93-7.00 |
热网管线 | 年限平均法 | 14 | 2-3 | 6.93-7.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1 | 1-3 | 8.82-9.00 |
管理用具 | 年限平均法 | 12 | 3-4 | 8.00-8.08 |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生产设备、锅炉、热网管线、运输设备、管理设备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二十三)“长期资产减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9、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二十三)“长期资产减值”。20、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
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1、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二十三)“长期资产减值”。
22、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3、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装修费等。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4、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5、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26、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
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对于出售部分业务的重组义务,只有在本公司承诺出售部分业务(即签订了约束性出售协议时),才确认与重组相关的义务。
27、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2)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2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本附注四、(十九)“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29、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本公司主要业务收入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向客户提供供暖服务, 2008 年11 月18 日,沈阳市物价局下发了沈价审批[2008]92号《关于调整供暖价格的通知》调整了供暖价格,居民住宅供暖价格统一调整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8元;非居民供暖价格统一调整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2元,自2008-2009年度供暖期开始执行。2015年11月,根据沈阳市物价局下发的沈价发[2015]25号《关于调整居民供热价格的通知》要求,居民住宅供暖价格统一调整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6元,自2015-2016年度供暖期开始执行。供暖收入按照与被供暖方确认的实际供暖面积,同时根据沈阳市物价局批准的供暖价格确认。公司自每年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为一个核算期。公司供暖收入的月份结转比例为将供暖期(当年11 月至次年3 月)实现的供暖收入在供暖期间平均结转。
本公司向客户提供供暖工程服务,因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的确定方法为产出法,具体根据累计已完成工作量比例进度确定。
本公司向客户提供供暖设计服务,在设计文件已提交并收到客户的签收单时,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本公司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本公司给予客户的合同尾款信用期通常为一个采暖期,与行业惯例一致,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30、合同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1、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类型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主要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两类型。
2、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
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
(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
(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4、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金额,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2、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
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3、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赁是指本公司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锅炉设备、生产设备。
(1)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2)后续计量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四、十七 “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1)经营租赁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4、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
如本附注四、(二十九)“收入”所述,本公司在收入确认方面涉及到如下重大的会计判断和估计:
识别客户合同;估计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的可收回性;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估计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以及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估计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确定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进度的确定,等等。
本公司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这些重大判断和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本公司目前供暖相关的收入均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其中:供暖收入在供暖期内平均进行结转确认收入;工程类收入按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根据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因已完成工作量能够如实反映工程实际进度,按累计已完成工作量比例进度履约进度确认,实际执行中在每年末与客户签订工程完工进度确认单。这些判断和估计一旦发生变更将对当期或以后期间收入和成本确定产生重大影响。
2、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3、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3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其中规定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解释18号要求相关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 起执行上述规定,执行上述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6、其他
?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四、(十四)“持有待售资产和处置组”相关描述。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销项税额扣除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计算缴纳 | 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应交纳流转税额计缴 | 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 |
教育费附加 | 按应交纳流转税额计缴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按应交纳流转税额计缴 | 2% |
2、税收优惠
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9]38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过其他单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单位代缴的采暖费。供暖期指当年下半年供暖开始至次年上半年供暖结束期间。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向居民供热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6号文件规定,一、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过其他单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缴纳的采暖费。免征增值税的采暖费收入应当单独核算。通过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向居民供热的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实际从居民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该经营企业采暖费总收入的比例,计算免征的增值税。二、对向居民供热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供热企业其他厂房及土地,应当按照规定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该公告执行至2027供暖期结束。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文件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
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105.02 | 8,727.56 |
银行存款 | 549,067,865.65 | 504,467,443.66 |
其他货币资金 | 10,189,285.98 | 10,189,285.98 |
合计 | 559,262,256.65 | 514,665,457.20 |
其他说明:
注: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住房修缮基金 | 7,305,909.52 | 7,305,909.52 |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 2,883,376.46 | 2,883,376.46 |
其他 | 29,206,424.70 | 54,761,529.31 |
合计 | 39,395,710.68 | 64,950,815.29 |
2、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35,940,320.91 | 109,406,834.63 |
1至2年 | 69,231,325.25 | 57,510,100.15 |
2至3年 | 54,345,161.50 | 24,823,353.92 |
3年以上 | 365,575,865.00 | 349,310,428.38 |
3至4年 | 7,246,621.15 | 2,591,591.41 |
4至5年 | 21,071,250.05 | 69,521,380.85 |
5年以上 | 337,257,993.80 | 277,197,456.12 |
合计 | 625,092,672.66 | 541,050,717.0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0,917,595.21 | 19.34% | 108,077,826.51 | 89.38% | 12,839,768.70 | 118,766,716.42 | 21.95% | 103,959,848.66 | 87.53% | 14,806,867.76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04,175,077.45 | 80.66% | 106,391,739.11 | 21.10% | 397,783,338.34 | 422,284,000.66 | 78.05% | 95,972,774.72 | 22.73% | 326,311,225.94 |
其中: | ||||||||||
合计 | 625,092,672.66 | 100.00% | 214,469,565.62 | 34.31% | 410,623,107.04 | 541,050,717.08 | 100.00% | 199,932,623.38 | 36.95% | 341,118,093.7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0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 余额 | 坏账 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新兴铜业公司 | 1,330,763.00 | 1,330,763.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金属压延厂 | 97,553.41 | 97,553.41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玻璃厂 | 1,596,546.76 | 1,596,546.76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药用玻璃厂 | 728,267.62 | 728,267.62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灯泡厂 | 97,148.90 | 97,148.9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第一粮谷加工厂 | 117,878.75 | 117,878.75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第一印刷厂 | 265,638.04 | 265,638.04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纺织机械厂 | 65,100.00 | 65,100.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锅炉总厂 | 225,145.48 | 202,630.94 | 9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空气压缩机制造厂 | 249,788.26 | 249,788.26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内燃机制造厂 | 4,979,531.91 | 4,481,578.72 | 9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七九零工厂 | 753,021.02 | 753,021.02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 | 1,226,208.00 | 1,103,587.20 | 90.00% | 收回可能性 | ||
辽宁省工业安装工程公司 | 2,185,578.26 | 1,967,020.43 | 9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三三零一厂 | 4,210,648.83 | 3,789,583.95 | 9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弹簧厂 | 250,156.30 | 225,140.67 | 9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重型厂 | 824,241.80 | 824,241.8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重型机械厂幼儿园 | 133,254.40 | 133,254.4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铸造厂 | 8,363,189.68 | 8,363,189.68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造纸机械厂 | 281,036.59 | 281,036.59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东北耐火材料厂 | 126,931.99 | 126,931.99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铁西卫工商店 | 319,575.80 | 319,575.8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新型材料总厂 | 433,261.33 | 433,261.33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轧钢厂 | 2,261,709.73 | 2,261,709.73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沈阳铁西一库 | 74,286.79 | 66,858.11 | 9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耐火材料厂 | 234,993.03 | 211,493.73 | 9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第三三0一工厂 | 3,104,028.27 | 2,793,625.44 | 9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标准件制造总厂 | 139,603.70 | 139,603.7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沈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沈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1,225,617.19 | 1,103,055.47 | 90.00% | 收回可能性 | ||
辽宁省第二建筑公司 | 16,142.69 | 14,528.42 | 90.00% | 收回可能性 | ||
阜新华青实业公司 | 472,212.00 | 472,212.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辽宁省经济贸易发展中心 | 96,300.00 | 86,670.00 | 90.00% | 收回可能性 | ||
抚顺顺驰运输公司 | 87,703.48 | 78,933.13 | 90.00% | 收回可能性 | ||
皇姑住宅开发公司 | 9,821.92 | 9,821.92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茂林房屋开发公司 | 58,914.32 | 58,914.32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采暖费(2010-2011年度) | 226,782.22 | 226,782.22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物资经销公司 | 30,155.00 | 30,155.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房天股份公司 | 26,000.00 | 26,000.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大连开发区小孤山村委会(大连) | 18,200.00 | 18,200.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大连开发区大孤山社区(大连) | 20,111.16 | 20,111.16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大连开发区教育局基建中心(大连) | 72,000.00 | 72,000.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农业机械公司 | 193.81 | 193.81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永兴房屋开发公司 | 13,000.00 | 13,000.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市计量局 | 5,903.00 | 5,903.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铝制品厂 | 1,056,240.92 | 1,056,240.92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黎明实业公司 | 973,254.07 | 973,254.07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重型机械 | 348,606.66 | 348,606.66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东北金城置业集团 | 667,442.95 | 667,442.95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中捷职工医院 | 534,945.00 | 534,945.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辽河油田 | 491,091.44 | 491,091.44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双喜压力锅 | 371,156.35 | 371,156.35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纪颖家私 | 327,019.50 | 327,019.5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黎明商业大厦 | 138,834.18 | 138,834.18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中航招待所 | 133,674.00 | 133,674.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农业机械化研究所 | 133,555.95 | 133,555.95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鹏得大厦 | 132,365.20 | 132,365.2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黎明房产实业 | 129,216.24 | 129,216.24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市房地产大厦 | 122,978.64 | 110,680.78 | 90.00% | 收回可能性 | ||
黎明发动机 | 104,123.70 | 104,123.7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北方建设集团 | 100,058.70 | 100,058.7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汽车软轴厂 | 84,267.11 | 75,840.40 | 90.00% | 收回可能性 | ||
矿山机械 | 73,730.42 | 73,730.42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市房产水泥厂 | 71,172.90 | 71,172.9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辽宁煤炭工业公司 | 69,694.80 | 69,694.8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 | 64,495.74 | 58,046.17 | 90.00% | 收回可能性 | ||
东亚商业广场 | 63,904.27 | 63,904.27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市建筑施工机械厂 | 57,084.87 | 51,376.38 | 90.00% | 收回可能性 | ||
纺织品批发市场管理所 | 53,985.00 | 53,985.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六○六所 | 50,331.36 | 50,331.36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低压开关厂 | 566,611.02 | 566,611.02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市分析仪器厂 | 46,119.34 | 46,119.34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得泰恒海鲜阁海浪浴 | 42,403.60 | 42,403.6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市人民政府 | 34,566.03 | 34,566.03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农垦建工公司 | 31,893.58 | 31,893.58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市弹簧厂 | 27,170.11 | 24,453.10 | 90.00% | 收回可能性 | ||
医药集团大东公司 | 23,462.59 | 23,462.59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市机电工业学校 | 15,517.18 | 15,517.18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市政府办公厅 | 5,940.84 | 5,940.84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储运总公司二分 | 3,681.80 | 3,681.8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仪器仪表工艺研究所 | 1,940.58 | 1,940.58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2010-2011年居民采暖费 | 6,623,776.77 | 6,623,776.77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兆隆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0,420,000.00 | 49,407,464.96 | 81.77% | 收回可能性 | ||
永泰旧区改造办 | 1,298,381.00 | 1,298,381.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沈阳华誉地源热泵供热有限公司
沈阳华誉地源热泵供热有限公司 | 998,279.94 | 998,279.94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凯兴房屋开发公司 | 525,000.00 | 525,000.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中宜房屋开发公司 | 496,980.00 | 496,980.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万泰房地产开发公司 | 495,873.40 | 495,873.4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营口供暖公司 | 331,995.42 | 331,995.42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金城房地产开发公司 | 320,000.00 | 320,000.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其他 | 3,041,637.02 | 3,041,637.02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房天 | 1,500,000.00 | 1,500,000.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锦州市供暖管理办 | 200,000.00 | 200,000.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圣达热力供暖公司 | 228,840.58 | 228,840.58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荣成市斥山热电厂 | 200,000.00 | 200,000.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世纪先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0,150.00 | 30,150.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合计 | 120,917,595.21 | 108,077,826.51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3,959,848.66 | 3,365,170.27 | 752,807.58 | 108,077,826.51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5,972,774.72 | 16,522,467.10 | 5,350,695.13 | -752,807.58 | 106,391,739.11 | |
合计 | 199,932,623.38 | 19,887,637.37 | 5,350,695.13 | 214,469,565.6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沈阳圣丰御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59,920.61 | 回款 | ||
09-23年度采暖费 | 667,021.22 | 回款 | ||
沈阳市盛天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 1,117,253.51 | 回款 | ||
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 429,834.27 | 回款 | ||
合计 | 2,674,029.61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沈阳兆隆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0,420,000.00 | 9.67% | 49,407,464.96 | ||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 57,302,282.03 | 9.17% | 20,055,798.71 | ||
沈阳铸造厂 | 8,363,189.68 | 1.34% | 8,363,189.68 | ||
沈阳三三零一厂 | 7,314,677.10 | 1.16% | 6,583,209.39 | ||
沈阳内燃机制造厂 | 4,979,531.91 | 0.80% | 4,481,578.72 |
合计
合计 | 138,379,680.72 | 22.14% | 88,891,241.46 |
3、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96,201,863.16 | 137,395,786.40 |
合计 | 196,201,863.16 | 137,395,786.40 |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企业往来款 | 268,608,929.28 | 211,089,372.43 |
备用金 | 4,932,113.17 | 7,005,293.17 |
政府补助 | 12,432,001.55 | 12,432,001.55 |
质保金 | 510,000.00 | 510,000.00 |
合计 | 286,483,044.00 | 231,036,667.15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22,075,018.96 | 11,912,642.11 |
1至2年 | 306,000.00 | |
2至3年 | 94,000.00 | 2,531,876.06 |
3年以上 | 164,314,025.04 | 216,286,148.98 |
3至4年 | 786,226.06 | 41,114,389.87 |
4至5年 | 12,205,579.35 | 196,418.01 |
5年以上 | 151,322,219.63 | 174,975,341.10 |
合计 | 286,483,044.00 | 231,036,667.15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28,422,486.31 | 44.83% | 67,950,558.53 | 52.91% | 60,471,927.78 | 25,500,970.92 | 11.04% | 25,258,964.74 | 99.05% | 242,006.18 |
其中: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8,060,557.69 | 55.17% | 22,330,622.31 | 14.13% | 135,729,935.38 | 205,535,696.23 | 88.96% | 68,381,916.01 | 33.27% | 137,153,780.22 |
其中: | ||||||||||
合计 | 286,483,044.00 | 100.00% | 90,281,180.84 | 31.51% | 196,201,863.16 | 231,036,667.15 | 100.00% | 93,640,880.75 | 40.53% | 137,395,786.40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68,381,916.01 | 25,258,964.74 | 93,640,880.75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三阶段 | -36,022,530.38 | 36,022,530.38 | ||
本期计提 | 9,134,428.30 | 6,669,063.41 | 15,803,491.71 | |
本期转回 | 19,163,191.62 | 19,163,191.62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2,330,622.31 | 67,950,558.53 | 90,281,180.8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5,258,964.74 | 6,669,063.41 | 36,022,530.38 | 67,950,558.53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8,381,916.01 | 9,134,428.30 | 19,163,191.62 | -36,022,530.38 | 22,330,622.31 | |
合计 | 93,640,880.75 | 15,803,491.71 | 19,163,191.62 | 90,281,180.84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02,486,290.48 | 3年以上 | 35.77% | 42,019,379.10 |
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款 | 81,119,325.00 | 1年以内 | 28.32% | 6,489,546.00 |
沈阳市沈河公用事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7,013,314.68 | 1年以内 | 12.92% | 2,961,065.17 |
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抵押金 | 10,000,000.00 | 3年以上 | 3.49% | 3,500,000.00 |
沈阳市沈河区供热管理办公室 | 往来款 | 6,531,210.04 | 3年以上 | 2.28% | 2,285,924.51 |
合计 | 237,150,140.20 | 82.78% | 57,255,914.78 |
4、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89,254,814.77 | 88.22% | 164,464,665.89 | 80.45% |
1至2年 | 5,313,132.25 | 2.48% | 11,706,297.87 | 5.73% |
2至3年 | 3,943,453.19 | 1.84% | 6,833,155.36 | 3.34% |
3年以上 | 7,546,924.09 | 7.46% | 13,242,873.73 | 10.48% |
合计 | 206,058,324.30 | 196,246,992.85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债权单位 | 债务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结算的原因 |
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有限公司 | 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方工贸分公司 | 6,899,292.75 | 1-2年及3年以上 | 未结算 |
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有限公司 | 国能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3,898,640.36 | 1-2年 | 未结算 |
沈阳热力工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贾庄建安公司 | 1,524,740.00 | 3年以上 | 无法收回 |
合计 | 12,322,673.11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
华润电力(沈阳)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32.63 |
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 37,216,458.76 | 17.35 |
辽宁阜矿仓储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29,450,291.61 | 13.73 |
内蒙古汇能集团通汇煤炭经营有限公司 | 12,360,614.55 | 5.76 |
沈阳焦煤鸡西盛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焦煤鸡西盛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1,236,614.68 | 5.24 |
合计 | 160,263,979.60 | 74.71 |
其他说明:
5、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55,344,639.25 | 294,662.92 | 455,049,976.33 | 455,490,474.82 | 189,785.98 | 455,300,688.84 |
周转材料 | 4,784,103.86 | 11,089.00 | 4,773,014.86 | 4,936,056.55 | 9,765.00 | 4,926,291.55 |
合同履约成本 | 36,121,937.75 | 8,281,799.53 | 27,840,138.22 | 36,093,094.77 | 8,281,799.53 | 27,811,295.24 |
其他 | 706,779.24 | 706,779.24 | 32,808,475.07 | 626,779.24 | 32,181,695.83 | |
合计 | 496,957,460.10 | 9,294,330.69 | 487,663,129.41 | 529,328,101.21 | 9,108,129.75 | 520,219,971.46 |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89,785.98 | 104,998.24 | 121.30 | 294,662.92 | ||
周转材料 | 9,765.00 | 1,324.00 | 11,089.00 | |||
合同履约成本 | 8,281,799.53 | 8,281,799.53 | ||||
其他 | 626,779.24 | 80,000.00 | 706,779.24 | |||
合计 | 9,108,129.75 | 186,322.24 | 121.30 | 9,294,330.69 |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7、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78,454,621.56 | 61,771,021.40 |
预缴税费 | 4,932,250.30 | 4,919,278.93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10,103,101.84 | 3,531,603.76 |
其他 | 52,767.21 | 52,767.21 |
合计 | 93,542,740.91 | 70,274,671.30 |
其他说明:
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泰国泰隆公司 | ||||||||
辽宁省热电建设开发联合公司 | ||||||||
沈阳大通锅炉公司 | ||||||||
中节能德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注:本公司对泰国泰隆公司、辽宁省热电建设开发联合公司、沈阳大通锅炉公司、中节能德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投资成本分别为3,382,731.56元、200,000.00元、700,000.00元2,000,000.00元,公允价值变动分别为-3,382,731.56元、-200,000.00元、-700,000.00元-2,000,000.00元,余额均为0元。
9、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
司
司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注:本公司对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投资成本为4,900,000.00元,持股比例为49%,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由于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本公司已确认4,900,000.00元的投资损失,对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已为0元,本公司不再确认投资损失。10、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29,077.36 | 1,035,549.15 | 1,764,626.5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017,439.27 | 12,590,097.62 | 22,607,536.89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10,017,439.27 | 12,590,097.62 | 22,607,536.8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0,746,516.63 | 13,625,646.77 | 24,372,163.40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84,836.20 | 586,810.39 | 1,071,646.5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037,723.72 | 7,588,553.81 | 14,626,277.53 | |
(1)计提或摊销 | 25,517.64 | 34,518.12 | 60,035.76 | |
(2)其他 | 7,012,206.08 | 7,554,035.69 | 14,566,241.7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7,522,559.92 | 8,175,364.20 | 15,697,924.1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223,956.71 | 5,450,282.57 | 8,674,239.2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4,241.16 | 448,738.76 | 692,979.92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注:投资性房地产的房屋未办理权属证明。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1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928,775,626.58 | 2,598,884,336.1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928,775,626.58 | 2,598,884,336.14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生产设备 | 锅炉 | 热网管线 | 运输设备 | 管理用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791,605,681.34 | 993,469,027.86 | 429,724,222.42 | 2,601,155,549.22 | 23,442,838.75 | 23,594,577.72 | 4,862,991,897.31 |
1.期初余额 | 4,728,829.31 | 466,474,532.18 | 271,570,869.83 | 256,027,570.92 | 355,893.81 | 2,017,568.01 | 1,001,175,264.06 |
2.本期增加金额 | 693,709.62 | 1,231,017.41 | 8,580,511.68 | 7,690,832.85 | 355,893.81 | 268,822.63 | 18,820,788.00 |
(1)购置 | 4,035,119.69 | 42,122,605.52 | 148,966,642.26 | 183,224,071.56 | 1,748,745.38 | 380,097,184.41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转入 | 423,120,909.25 | 114,023,715.89 | 65,112,666.51 | 602,257,291.6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827,058.78 | 28,355,923.37 | 150,641,408.90 | 117,675,905.76 | 128,853.00 | 143,960.95 | 310,773,110.76 |
(1)处置或报废 | 128,853.00 | 143,960.95 | 272,813.95 | ||||
(2)其他转出 | 13,827,058.78 | 28,355,923.37 | 150,641,408.90 | 117,675,905.76 | 310,500,296.81 | ||
4.期末余额 | 782,507,451.87 | 1,431,587,636.67 | 550,653,683.35 | 2,739,507,214.38 | 23,669,879.56 | 25,468,184.78 | 5,553,394,050.6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24,964,249.12 | 446,259,489.72 | 87,071,837.87 | 1,461,042,425.00 | 19,788,162.41 | 17,631,559.11 | 2,256,757,723.23 |
2.本期增加
金额
2.本期增加金额 | 25,242,465.87 | 222,195,689.65 | 57,461,780.57 | 137,533,182.36 | 837,741.65 | 982,990.92 | 444,253,851.02 |
(1)计提 | 25,242,465.87 | 57,774,341.16 | 32,288,319.05 | 115,455,627.01 | 837,741.65 | 982,990.92 | 232,581,485.66 |
(2)其他 | 164,421,348.49 | 25,173,461.52 | 22,077,555.35 | 211,672,365.3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412,216.12 | 6,277,717.25 | 16,484,737.82 | 53,322,868.03 | 124,987.41 | 120,461.53 | 83,742,988.16 |
(1)处置或报废 | 124,987.41 | 120,461.53 | 245,448.94 | ||||
(2)其他 | 7,412,216.12 | 6,277,717.25 | 16,484,737.82 | 53,322,868.03 | 83,497,539.22 | ||
4.期末余额 | 242,794,498.87 | 662,177,462.12 | 128,048,880.62 | 1,545,252,739.33 | 20,500,916.65 | 18,494,088.50 | 2,617,268,586.0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635,957.23 | 257,357.42 | 3,913,592.44 | 2,539,293.86 | 346.50 | 3,290.49 | 7,349,837.94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635,957.23 | 257,357.42 | 3,913,592.44 | 2,539,293.86 | 346.50 | 3,290.49 | 7,349,837.94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39,076,995.77 | 769,152,817.13 | 418,691,210.29 | 1,191,715,181.19 | 3,168,616.41 | 6,970,805.79 | 2,928,775,626.58 |
2.期初账面价值 | 566,005,474.99 | 546,952,180.72 | 338,738,792.11 | 1,137,573,830.36 | 3,654,329.84 | 5,959,728.12 | 2,598,884,336.1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840,000.00 | 204,042.77 | 635,957.23 | ||
生产设备 | 1,870,598.89 | 1,346,074.73 | 202,805.42 | 321,718.74 | |
锅炉 | 12,926,059.44 | 8,187,881.15 | 3,913,592.44 | 824,585.85 | |
热网管线 | 1,977,564.82 | 1,075,177.24 | 902,387.58 | ||
运输设备 | 1,280,001.00 | 1,267,200.99 | 12,800.01 | ||
管理用具 | 322,766.15 | 212,513.50 | 3,636.99 | 106,615.66 | |
合计 | 19,216,990.30 | 12,292,890.38 | 5,658,379.66 | 1,265,720.26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13,572,388.41 |
合计 | 13,572,388.41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1)公司部分房屋暂未办理权属证明,主要原因包括在供暖小区内建设的换热站所占用土地为公用地,无法分割土地使用证,即无法办理本公司所建换热站的产权证;近几年在沈阳市政府联片供暖的号召下,本公司新接收的供暖小区内原有换热站无房产建设手续,暂无法办理所接收换热站的产权证;另有抵账抹入房屋及购置、新建的其他房屋的产权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涉及母公司账面价
值 89,101,219.23元、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账面价值 46,080,758.75元、子公司沈阳惠天环保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账面价值 29,429,949.92元,全部无产权证明。
(2)本公司铁西一工区在用办公房产(建筑面积为1972平方米,建成时间1990年12月,地址为铁西区南十一西路35号)系本公司与沈阳兴业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联建综合楼项目,根据双方签订的联建协议,综合楼由沈阳兴业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建设用地由本公司提供。建成后将综合楼二层、三层作为联建分配比例(50%)无偿还给本公司。由于历史原因,尚无法获取相关资料对其进行价值评估,不具备入账条件,暂未作入账处理。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26,037,159.04 | 43,020,453.58 |
合计 | 426,037,159.04 | 43,020,453.58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生产设备 | 444,633.57 | 444,633.57 | 11,519,002.05 | 11,519,002.05 | ||
锅炉 | 5,185,963.26 | 4,789,963.26 | 396,000.00 | 5,240,084.17 | 5,240,084.17 | |
热网管线 | 422,916,144.67 | 422,916,144.67 | 26,261,367.36 | 26,261,367.36 | ||
热电项目 | 2,280,380.80 | 2,280,380.80 | ||||
合计 | 430,827,122.30 | 4,789,963.26 | 426,037,159.04 | 43,020,453.58 | 43,020,453.58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新建管线 | 740,730,000.00 | 10,892,866.19 | 442,764,883.38 | 29,305,941.75 | 1,583,184.78 | 422,768,623.04 | 95% | 2,749,016.81 | 2,749,016.81 | 4.20% | 金融机构贷款 | |
全胜 | 3,671 | 2,280 | 2,280 | 募集 |
2*350MW热电项目
2*350MW热电项目 | ,150,000.00 | ,380.80 | ,380.80 | 资金 | ||||||||
合计 | 4,411,880,000.00 | 10,892,866.19 | 445,045,264.18 | 29,305,941.75 | 1,583,184.78 | 425,049,003.84 | 2,749,016.81 | 2,749,016.81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锅炉 | 4,789,963.26 | 4,789,963.26 | |||
合计 | 4,789,963.26 | 4,789,963.26 | -- |
其他说明: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3、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生产设备 | 锅炉 | 热网管线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337,083.42 | 568,804,562.35 | 219,080,595.85 | 159,198,338.93 | 12,604,413.46 | 968,024,994.0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82,523.09 | 38,643,900.27 | 190,126.16 | 40,516,549.52 | ||
(1)租用 | 1,682,523.09 | 38,643,900.27 | 190,126.16 | 40,516,549.5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16,041,861.90 | 151,764,380.89 | 63,349,426.39 | 631,155,669.18 | ||
(1)处置 | 416,041,861.90 | 151,764,380.89 | 63,349,426.39 | 631,155,669.18 | ||
4.期末余额 | 8,337,083.42 | 154,445,223.54 | 105,960,115.23 | 96,039,038.70 | 12,604,413.46 | 377,385,874.3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922,219.66 | 188,768,290.57 | 82,022,948.87 | 43,984,518.60 | 3,743,812.40 | 321,441,790.10 |
2.本期增加金额 | 712,579.93 | 39,497,415.43 | 14,995,856.53 | 11,120,342.58 | 4,430,300.52 | 70,756,494.99 |
(1)计提 | 712,579.93 | 39,497,415.43 | 14,995,856.53 | 11,120,342.58 | 4,430,300.52 | 70,756,494.99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5,353,819.25 | 54,725,119.46 | 22,167,562.93 | 242,246,501.64 | ||
(1)处置 | ||||||
(2)其他 | 165,353,819.25 | 54,725,119.46 | 22,167,562.93 | 242,246,501.64 | ||
4.期末余额 | 3,634,799.59 | 62,911,886.75 | 42,293,685.94 | 32,937,298.25 | 8,174,112.92 | 149,951,783.4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
额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702,283.83 | 91,533,336.79 | 63,666,429.29 | 63,101,740.45 | 4,430,300.54 | 227,434,090.90 |
2.期初账面价值 | 5,414,863.76 | 380,036,271.78 | 137,057,646.98 | 115,213,820.33 | 8,860,601.06 | 646,583,203.91 |
14、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计算机软件 | 特许权使用费 | 供热经营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3,464,851.83 | 21,732,456.80 | 1,866,914.16 | 15,141,509.43 | 152,205,732.2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590,097.62 | 1,866,914.16 | 15,141,509.43 | 29,598,521.21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12,590,097.62 | 1,866,914.16 | 15,141,509.43 | 29,598,521.21 | |||
4.期末余额 | 100,874,754.21 | 21,732,456.80 | 122,607,211.01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9,873,196.12 | 11,135,886.59 | 688,980.23 | 61,698,062.9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55,996.64 | 1,633,055.51 | 4,189,052.15 | ||||
(1)计提 | 2,555,996.64 | 1,633,055.51 | 4,189,052.1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554,035.69 | 688,980.23 | 8,243,015.92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7,554,035.69 | 688,980.23 | 8,243,015.92 | ||||
4.期末余额 | 44,875,157.07 | 12,768,942.10 | 57,644,099.17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四、账面价值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5,999,597.14 | 8,963,514.70 | 64,963,111.8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3,591,655.71 | 10,596,570.21 | 1,177,933.93 | 15,141,509.43 | 90,507,669.2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房屋装修费用 | 3,254,304.70 | 133,000.00 | 1,058,161.02 | 2,329,143.68 | |
内退人员管理费 | 18,007,066.82 | 1,245,765.78 | 16,761,301.04 | ||
合计 | 21,261,371.52 | 133,000.00 | 2,303,926.80 | 19,090,444.72 |
其他说明:
1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872,905.41 | 11,491,621.64 | 3,591,277.08 | 14,365,108.36 |
可抵扣亏损 | 52,409,772.79 | 209,639,091.19 | 126,415,164.77 | 505,660,659.09 |
租赁负债 | 4,279,164.88 | 17,116,659.46 | 35,034,350.81 | 140,137,403.22 |
合计 | 59,561,843.08 | 238,247,372.29 | 165,040,792.66 | 660,163,170.6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使用权资产 | 56,858,522.73 | 227,434,090.90 | 161,645,800.98 | 646,583,203.91 |
合计 | 56,858,522.73 | 227,434,090.90 | 161,645,800.98 | 646,583,203.91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9,561,843.08 | 165,040,792.6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6,858,522.73 | 161,645,800.98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49,988,093.49 | 318,381,998.09 |
可抵扣亏损 | 1,750,307,865.44 | 1,585,575,579.80 |
预计负债 | 4,117,596.17 | 10,087,865.47 |
合计 | 2,104,413,555.10 | 1,914,045,443.36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108,073,711.24 | ||
2025年 | 107,292,917.97 | 106,327,849.51 | |
2026年 | 147,842,152.08 | 155,175,096.47 | |
2027年 | 1,157,585,606.12 | 1,095,860,497.51 | |
2028年 | 119,872,424.60 | 120,138,425.07 | |
2029年 | 217,714,764.67 | ||
合计 | 1,750,307,865.44 | 1,585,575,579.80 |
其他说明:
17、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款 | 17,547,685.88 | 91,331.37 | 17,456,354.51 | 57,042,152.02 | 57,042,152.02 | |
抵债资产 | 32,101,695.83 | 10,282,135.00 | 21,819,560.83 | |||
合计 | 49,649,381.71 | 10,373,466.37 | 39,275,915.34 | 57,042,152.02 | 57,042,152.02 |
其他说明:
18、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39,395,710.68 | 39,395,710.68 | 保证金等使用受到限制 | 64,950,815.29 | 64,950,815.29 | 保证金等使用受到限制 | ||
固定资产 | 768,411,586.23 | 407,742,718.39 | 售后融资租赁 | |||||
使用权资产 | 377,385,874.35 | 227,434,090.90 | 售后融资租赁 | |||||
合计 | 1,185,193,171.26 | 674,572,519.97 | 64,950,815.29 | 64,950,815.29 |
其他说明:
供热收费权
项 目 | 担保额度(万元) | 受限原因 |
沈阳市第二热力有限公司供热收费权 | 20,000.00 | 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盛京银行贷款2亿提供担保。本公司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有限公司部分收费权作质押,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金额为2亿元。 |
沈阳惠天棋盘山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供热收费权 | 6,000.00 | 本公司以子公司沈阳惠天棋盘山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部分供热收费权作质押,向沈阳市房产局借款6000万元。 |
沈阳金廊热力有限公司供热收费权 | 5,000.00 | 本公司的子公司沈阳金廊热力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贷款5000万元,以其拥有部分供热收费权作质押。 |
19、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50,061,111.11 | 300,476,666.66 |
保证借款 | 1,902,802,606.64 | 1,048,237,213.08 |
信用借款 | 170,255,000.00 | 284,931,777.78 |
合计 | 2,123,118,717.75 | 1,633,645,657.52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0、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66,914,211.00 | |
信用证 | 99,500,000.00 | |
合计 | 166,414,211.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21、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款 | 504,173,560.83 | 660,479,853.20 |
工程款 | 490,983,239.46 | 566,555,283.77 |
其他 | 52,884,215.74 | 100,072,828.99 |
合计 | 1,048,041,016.03 | 1,327,107,965.96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辽宁诚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07,811,054.68 | 尚未结算 |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66,583,687.66 | 判决书分期多年偿还 |
国能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34,168,312.82 | 尚未结算 |
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煤炭有限公司 | 30,152,660.16 | 尚未结算 |
俪晟(铁岭)商贸有限公司 | 18,915,185.03 | 尚未结算 |
合计 | 257,630,900.35 |
其他说明:
22、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84,192,073.17 | 101,177,690.97 |
合计 | 84,192,073.17 | 101,177,690.97 |
(1)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保金押金及保证金 | 4,256,624.77 | 1,674,517.69 |
应付暂收单位款项(往来款) | 70,607,520.11 | 88,041,024.10 |
代付款 | 3,523,121.33 | 5,632,344.47 |
其他 | 5,804,806.96 | 5,829,804.71 |
合计 | 84,192,073.17 | 101,177,690.97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27,137,145.68 | 项目往来款未偿还 |
沈阳市大东区房产局 | 10,000,000.00 | 项目往来款未偿还 |
环保投资公司 | 9,512,000.00 | 项目往来款未偿还 |
计委能源处 | 5,091,494.02 | 项目往来款未偿还 |
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1,708,333.33 | 项目往来款未偿还 |
合计 | 53,448,973.03 |
其他说明:
23、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采暖费 | 942,778,987.34 | 983,263,182.81 |
预收工程款 | 18,035,089.60 | 18,080,234.91 |
预收煤款
预收煤款 | 32,996,577.15 | |
其他 | 1,595,262.38 | 1,468,868.03 |
合计 | 995,405,916.47 | 1,002,812,285.75 |
24、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094,113.11 | 209,229,532.39 | 202,186,596.47 | 8,137,049.0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5,665,991.28 | 14,971,127.80 | 694,863.48 | |
五、其他 | 34,239,726.66 | 561,081.19 | 6,242,015.55 | 28,558,792.30 |
合计 | 35,333,839.77 | 225,456,604.86 | 223,399,739.82 | 37,390,704.81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4,372.90 | 176,006,739.37 | 168,965,897.08 | 7,105,215.19 |
2、职工福利费 | 4,165,595.23 | 4,165,595.23 | ||
3、社会保险费 | 13,047,524.04 | 13,047,524.04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745,952.30 | 8,745,952.30 | ||
工伤保险费 | 1,045,550.44 | 1,045,550.44 | ||
生育保险费 | 50,383.80 | 50,383.80 | ||
其他 | 3,205,637.50 | 3,205,637.50 | ||
4、住房公积金 | 11,331,235.68 | 11,331,235.68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029,740.21 | 2,466,648.35 | 2,464,554.72 | 1,031,833.84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2,211,789.72 | 2,211,789.72 | ||
合计 | 1,094,113.11 | 209,229,532.39 | 202,186,596.47 | 8,137,049.0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4,517,451.77 | 14,517,451.77 | ||
2、失业保险费 | 453,676.03 | 453,676.03 | ||
3、企业年金缴费 | 694,863.48 | 694,863.48 | ||
合计 | 15,665,991.28 | 14,971,127.80 | 694,863.48 |
其他说明:
25、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944,262.96 | 1,985,214.99 |
企业所得税 | 159,631.45 | 159,631.45 |
个人所得税 | 403,133.09 | 13,456.5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8,930.40 | 204,207.53 |
营业税 | 378,900.63 | 378,900.63 |
环保税 | 3,075,540.84 | 5,124,140.45 |
房产税 | 201,336.52 | 228,232.66 |
土地使用税 | 43,329.48 | 179,092.31 |
教育费附加 | 85,541.70 | 83,517.61 |
地方教育附加 | 55,045.54 | 53,696.15 |
合计 | 6,555,652.61 | 8,410,090.35 |
其他说明:
2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00,000,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08,000,000.00 | 120,0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7,849,927.56 | 127,042,500.66 |
合计 | 425,849,927.56 | 247,042,500.66 |
其他说明: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分类
借款条件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保证借款 | 200,000,000.00 | |
合计 | 200,000,000.00 |
27、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199,518.47 | 199,518.47 |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 599,594.57 | 418,000.00 |
长期应付款应计利息 | 2,179,833.33 | |
合计 | 2,978,946.37 | 617,518.47 |
28、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84,094,367.05 | 228,000,000.00 |
合计 | 184,094,367.05 | 228,0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29、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5,163,295.70 | 24,177,579.26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1,139,352.12 | -2,303,708.14 |
合计 | 4,023,943.58 | 21,873,871.12 |
其他说明:
30、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20,000,000.00 | 228,000,000.00 |
专项应付款 | 1,186,780.00 | 1,186,780.00 |
合计 | 221,186,780.00 | 229,186,780.00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68,000,000.00 | |
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160,000,000.00 | |
沈阳市房产局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合计 | 220,000,000.00 | 228,000,000.00 |
其他说明:
(2) 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三供一业移交 | 1,186,780.00 | 1,186,780.00 | |||
合计 | 1,186,780.00 | 1,186,780.00 |
其他说明:
3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二、辞退福利 | 0.00 | 0.00 |
32、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1,406,082.40 | 1,406,082.40 | 预计损失 |
未决诉讼 | 4,117,596.17 | 10,095,724.47 | |
合计 | 5,523,678.57 | 11,501,806.87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注:关于未决诉讼形成的预计负债详细情况披露,详见附注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33、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4,084,647.81 | 9,976,892.54 | 34,107,755.27 | 拨款 | |
融资租赁 | 141,994,606.75 | 21,654,811.80 | 120,339,794.95 | 售后回租 | |
合计 | 186,079,254.56 | 31,631,704.34 | 154,447,550.22 | -- |
其他说明: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项 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损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沈空热源建设补贴资金 | 2,380,952.10 | 2,380,952.10 | 与资产相关 | |||
脱硫除尘改造 | 4,119,809.58 | 2,469,441.32 | 765,000.00 | 2,415,368.26 | 与资产相关 | |
烟尘治理补贴资金 | 2,910,639.36 | 499,793.76 | -765,000.00 | 1,645,845.60 | 与资产相关 | |
环保专项资金补助 | 571,428.64 | 142,857.12 | 428,571.52 | 与资产相关 | ||
高效煤粉锅炉节能改造 | 194,285.60 | 48,571.44 | 145,714.16 | 与资产相关 | ||
沈海热网与沈海热力热网联网工程 | 775,000.04 | 110,714.28 | 664,285.76 | 与资产相关 | ||
非电燃煤锅炉除尘器升级改造项目 | 10,090,603.70 | 1,673,207.40 | 8,417,396.30 | 与资产相关 | ||
燃煤锅炉淘汰项目 | 8,759,431.46 | 749,532.60 | 8,009,898.86 | 与资产相关 |
非电燃煤锅炉脱硫改造项目
非电燃煤锅炉脱硫改造项目 | 14,282,497.33 | 1,901,822.52 | 12,380,674.81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44,084,647.81 | 9,976,892.54 | 34,107,755.27 |
34、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32,832,976.00 | 532,832,976.00 |
其他说明: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 | 159,796,608.00 | 159,796,608.00 | |||||
其他社会公众股 | 373,036,368.00 | 373,036,368.00 | |||||
合计 | 532,832,976.00 | 532,832,976.00 |
3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52,080,472.77 | 352,080,472.77 | ||
其他资本公积 | 1,162,210,240.92 | 335,419,871.96 | 1,497,630,112.88 | |
合计 | 1,514,290,713.69 | 335,419,871.96 | 1,849,710,585.6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本期增加的资本公积为本公司将持有的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给了本公司的母公司沈阳润电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未失去控制,转让收益全部确认了资本公积。详见附注十五、(二)。
36、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43,384,620.08 | 7,808,983.03 | 2,782,362.98 | 48,411,240.13 |
合计 | 43,384,620.08 | 7,808,983.03 | 2,782,362.98 | 48,411,240.1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7、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88,672,341.60 | 88,672,341.60 | ||
任意盈余公积 | 37,111,518.08 | 37,111,518.08 | ||
合计 | 125,783,859.68 | 125,783,859.68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8、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042,939,113.94 | -3,019,838,627.86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042,939,113.94 | -3,019,838,627.8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30,283,902.08 | 976,899,513.92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373,223,016.02 | -2,042,939,113.9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9、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091,310,177.88 | 2,321,662,103.25 | 1,959,638,916.56 | 2,447,865,443.94 |
其他业务 | 7,381,463.89 | 1,995,169.47 | 5,235,138.36 | 608,492.45 |
合计 | 2,098,691,641.77 | 2,323,657,272.72 | 1,964,874,054.92 | 2,448,473,936.39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是 □否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2,098,691,641.77 | 总收入 | 1,964,874,054.92 | 总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84,985,037.35 | 与主营无关的收入 | 14,831,789.58 | 与主营无关的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4.05% | 0.75%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7,381,463.89 | 出租固定资产、销售炉渣等 | 5,235,138.36 | 出租固定资产、销售炉渣等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77,603,573.46 | 与主营无关 | 9,596,651.22 | 与主营无关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84,985,037.35 | 与主营无关 | 14,831,789.58 | 与主营无关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0.00 | 无 | 0.00 | 无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2,013,706,604.42 | 扣除后 | 1,950,042,265.34 | 扣除后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2,098,691,641.77 | 2,323,657,272.72 | ||||||
其中: | ||||||||
供暖供气 | 1,959,248,652.33 | 2,229,643,604.03 | ||||||
供暖工程 | 46,753,924.99 | 8,359,959.96 | ||||||
材料销售 | 77,603,573.46 | 76,166,028.37 | ||||||
其他 | 15,085,490.99 | 9,487,650.36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2,098,691,641.77 | 2,323,657,272.72 | ||||||
其中: | ||||||||
辽宁地区 | 2,097,696,170.08 | 2,322,685,157.40 | ||||||
其他地区 | 995,471.69 | 972,115.32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2,098,691,641.77 | 2,323,657,272.72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89,547,343.00 | 85,090,879.17 |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2,009,144,298.77 | 2,238,566,393.55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2,098,691,641.77 | 2,323,657,272.72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098,311,522.22元,其中,1,098,311,522.22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40、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9,467.29 | 82,515.63 |
教育费附加 | 25,485.99 | 35,363.86 |
房产税 | 4,689,669.50 | 5,976,011.13 |
土地使用税 | 1,828,361.40 | 4,547,914.05 |
车船使用税 | 57,841.10 | 73,953.98 |
印花税 | 1,239,678.00 | 892,957.61 |
环保税 | 9,870,656.36 | 10,435,465.07 |
地方教育附加 | 16,990.64 | 23,575.90 |
合计 | 17,788,150.28 | 22,067,757.23 |
其他说明:
41、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6,569,417.12 | 39,549,192.53 |
办公费 | 3,485,485.66 | 4,372,722.98 |
会议费 | 58,178.35 | 37,292.56 |
董事会经费 | 230,318.45 | 235,593.54 |
折旧费 | 13,281,524.97 | 13,683,650.7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823,054.17 | 983,700.16 |
无形资产摊销 | 4,193,887.55 | 4,994,022.15 |
中介机构费 | 3,214,097.01 | 2,474,562.65 |
物料消耗 | 447,030.15 | 111,178.46 |
差旅费 | 229,733.18 | 209,615.52 |
业务招待费 | 199,765.51 | 311,875.68 |
租赁费 | 1,092,238.28 | 1,997,096.87 |
其他费用 | 8,794,369.99 | 14,689,919.97 |
合计 | 83,619,100.39 | 83,650,423.86 |
其他说明:
42、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268,313.85 | 6,468,184.74 |
业务宣传经费 | 1,465,163.72 | 2,445,642.59 |
办公费 | 109,572.01 | 260,112.08 |
折旧费 | 412,913.72 | 393,437.36 |
物料消耗
物料消耗 | 4,391.34 | 13,343.09 |
修理费 | -42,934.79 | 35,754.71 |
其他 | 983,422.28 | 442,309.05 |
合计 | 12,200,842.13 | 10,058,783.62 |
其他说明:
43、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38,251,747.23 | 185,833,323.79 |
利息收入 | -867,743.16 | -2,034,129.95 |
手续费 | 2,570,200.12 | 2,228,555.06 |
确认的融资费用 | 21,038,542.13 | 19,971,632.75 |
合计 | 160,992,746.32 | 205,999,381.65 |
其他说明:
44、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14,252,533.71 | 1,374,856,519.03 |
其中:环保专项资金补贴 | 142,857.12 | 142,857.12 |
脱硫除尘改造补贴 | 4,371,263.84 | 4,789,230.84 |
沈空热源建设补贴资金 | 2,380,952.10 | 2,857,142.88 |
烟尘治理补贴资金 | 499,793.76 | 499,793.76 |
高效煤粉锅炉节能改造 | 48,571.44 | 48,571.44 |
沈海热网与沈海热力热网联网工程 | 110,714.28 | 110,714.28 |
2022年老旧小区改项目政府补助 | 4,368,641.17 | |
非电燃煤锅炉除尘器升级改造项目 | 1,673,207.40 | 1,673,207.40 |
燃煤锅炉淘汰项目 | 749,532.60 | 749,532.60 |
稳岗补贴 | 24,874.00 | |
燃气费补贴款 | 14,257,000.00 | |
北方冬季清洁取暖补贴 | 46,371,194.71 | |
市财政经营补贴 | 185,600,000.00 | 1,317,589,400.00 |
支持工业企业加快释放产能奖励资金 | 50,000.00 | |
债务重组收益 | 808,858.13 | |
其他 | 30,019.91 | 22,917.96 |
合计 | 214,282,553.62 | 1,375,688,295.12 |
4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734,939.27 | |
合计 | -734,939.27 |
其他说明:
46、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4,536,942.24 | -20,830,283.7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359,699.91 | -11,626,561.47 |
预付款项坏账损失 | -294,259.15 | |
合计 | -11,471,501.48 | -32,456,845.17 |
其他说明: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47、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86,322.24 | -625,339.84 |
六、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4,789,963.26 | |
十二、其他 | -10,373,466.37 | |
合计 | -15,349,751.87 | -625,339.84 |
其他说明: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48、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13,164.64 | 376,324,184.56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89,182,464.62 | |
合计 | -13,164.64 | 465,506,649.18 |
49、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罚款收入 | 3,648.00 | 176,136.20 | 3,648.00 |
违约金收入 | 96,809.02 | 76,760.84 | 96,809.02 |
无法支付的债务 | 325,242.11 | 325,242.11 | |
其他 | 6,964.34 | 633,499.59 | 6,964.34 |
合计 | 432,663.47 | 886,396.63 | 432,663.47 |
其他说明:
50、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98,587.43 | ||
诉讼赔偿支出 | 12,588,878.07 | 23,314,508.46 | 12,588,878.07 |
罚款损失 | 169,341.40 | ||
滞纳金 | 837,183.25 | 98,676.63 | 837,183.25 |
补偿款 | 1,398,866.09 | ||
其他 | 100.00 | 26,864.21 | 100.00 |
合计 | 13,426,161.32 | 25,106,844.22 | 13,426,161.32 |
其他说明:
51、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91,671.33 | 2,664,089.3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费用 | 1,137,441.06 | |
合计 | 1,829,112.39 | 2,664,089.3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25,111,832.2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1,277,958.0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137,441.0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130,810.6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9,601,148.36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579,456.97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01,364,147.49 |
本期转回以前期间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金额的影响 | 1,523,063.02 |
其他 | -26,700.34 |
所得税费用 | 1,829,112.39 |
其他说明:
52、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53、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04,395,789.77 | 1,369,884,625.49 |
利息收入 | 1,050,465.35 | 1,712,001.44 |
往来款项 | 4,867,681.04 | 1,123,486,253.99 |
其他 | 33,680,892.35 | 6,843,563.34 |
合计 | 243,994,828.51 | 2,501,926,444.26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业务宣传经费 | 1,355,576.70 | 2,951,343.89 |
办公费 | 3,690,054.16 | 4,805,737.68 |
差旅费 | 222,074.93 | 206,423.80 |
业务招待费 | 173,295.51 | 311,875.68 |
车辆费用 | 330,163.71 | 394,931.02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3,178,244.54 | 2,072,661.93 |
手续费支出 | 2,358,099.94 | 2,228,605.06 |
往来款项 | 19,448,345.64 | 1,175,489,348.93 |
其他 | 54,447,807.76 | 64,587,617.91 |
合计 | 85,203,662.89 | 1,253,048,545.9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租赁款(售后回租) | 196,800,000.00 | |
承兑汇票保证金收现 | 99,500,000.00 | |
合计 | 296,3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 | 200,709,475.71 | 149,283,202.71 |
关联方往来 | 500,000,000.00 | |
支付租赁手续费款 | ||
承兑汇票保证金付现 | ||
租赁保证金付现 | ||
合计 | 200,709,475.71 | 649,283,202.71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26,940,944.68 | 975,117,055.2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6,821,253.35 | 33,082,185.0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32,607,003.30 | 213,197,456.38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70,756,494.99 | 67,990,060.97 |
无形资产摊销 | 4,827,639.72 | 5,735,697.1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303,926.80 | 1,439,635.9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164.64 | -465,506,649.1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8,587.43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43,975,690.50 | 205,804,956.5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34,939.2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5,478,949.58 | 17,071,055.3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4,787,278.25 | -14,406,966.02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2,370,641.11 | -86,523,507.6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2,772,669.68 | 46,751,883.1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2,212,089.70 | 329,081,548.82 |
其他 | -25,973,556.06 | -70,298,731.5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531,774.38 | 1,259,369,206.8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19,866,545.97 | 449,714,641.9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49,714,641.91 | 747,817,994.8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0,151,904.06 | -298,103,352.92 |
(2)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243,357,975.00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243,357,975.00 |
其他说明:
(3)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19,866,545.97 | 449,714,641.91 |
其中:库存现金 | 5,105.02 | 8,727.5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19,861,440.95 | 449,705,914.35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19,866,545.97 | 449,714,641.91 |
55、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情况参见本附注六、(十二)和六、(二十八)。
(2)计入当年损益情况
项 目 | 计入本年损益 | |
列报项目 | 金额 | |
租赁负债的利息 | 财务费用 | 18,843,067.24 |
短期租赁费用(适用简化处理) | 管理费用 | 1,092,238.28 |
售后租回交易 | 财务费用 |
(3)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量流出情况
项 目 | 现金流量类别 | 本年金额 |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 200,709,475.71 |
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支付的付款额(适用于简化处理)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 175,680.00 |
合 计 | 200,885,155.71 |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2)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1,531,909.21 | |
合计 | 1,531,909.21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1,376,001.45 | |
第二年 | 1,612,417.43 | |
第三年 | 1,537,759.87 | |
第四年 | 1,911,047.71 | |
第五年 | 1,911,047.71 |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1,463,102.29 |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沈阳热力工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48,700,000.00 | 沈阳 | 沈阳 | 工程安装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有限公司 | 5,210,000.00 | 沈阳 | 沈阳 | 供暖 | 51.00% | 股东投入 | |
沈阳市热力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沈阳 | 沈阳 | 工程设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秦皇岛惠天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 500,000.00 | 秦皇岛 | 秦皇岛 | 酒店服务 | 80.00% | 10.20% | 投资设立 |
沈阳惠天棋盘山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沈阳 | 沈阳 | 供暖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沈阳金廊热力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沈阳 | 沈阳 | 供暖 | 51.00% | 投资设立 | |
沈阳惠天环保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 | 沈阳 | 沈阳 | 供暖 | 51.00% | 投资设立 | |
沈阳佳汇物资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沈阳 | 沈阳 | 煤炭贸易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有限公司 | 49.00% | -10,942,571.96 | ||
沈阳金廊热力有限公司 | 49.00% | 3,139,212.81 | 53,181,400.84 | |
沈阳惠天环保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49.00% | 203,744.59 | -14,672,629.99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有限公司 | 1,327,812,969.45 | 1,500,618,274.70 | 2,828,431,244.15 | 2,648,196,483.51 | 206,090,052.92 | 2,854,286,536.43 | ||||||
沈阳金廊热力有限公司 | 188,631,345.71 | 400,399,215.00 | 589,030,560.71 | 474,894,975.06 | 5,602,114.54 | 480,497,089.60 | 158,986,746.64 | 382,191,127.82 | 541,177,874.46 | 432,614,597.00 | 6,436,363.10 | 439,050,960.10 |
沈阳惠天环保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24,093,341.18 | 73,667,188.55 | 97,760,529.73 | 127,704,672.57 | 127,704,672.57 | 24,280,309.39 | 74,474,770.82 | 98,755,080.21 | 129,115,028.33 | 129,115,028.33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有限公司 | 809,193,580.04 | -164,769,526.04 | -164,769,526.04 | 97,180,690.38 | ||||
沈阳金廊热力有限公司 | 395,097,032.30 | 6,406,556.75 | 6,406,556.75 | 59,455,477.42 | 311,988,264.13 | 18,811,786.84 | 18,811,786.84 | 88,185,371.31 |
沈阳惠天环保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44,366,127.13 | 415,805.28 | 415,805.28 | -5,460,548.18 | 35,783,042.51 | -22,449,457.58 | -22,449,457.58 | 8,675,592.05 |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沈阳 | 沈阳 | 房地产开发 | 49.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541,214,392.10 | 538,662,481.45 |
非流动资产 | 16,774,038.05 | 18,999,158.09 |
资产合计 | 557,988,430.15 | 557,661,639.54 |
流动负债 | 541,986,498.11 | 533,793,419.52 |
非流动负债 | 102,850,493.15 | 102,850,493.15 |
负债合计 | 644,836,991.26 | 636,643,912.67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86,848,561.11 | -78,982,273.13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42,555,794.94 | -38,701,313.83 |
调整事项 | -9,810,689.89 | -9,810,689.89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9,810,689.89 | -9,810,689.89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5,247,638.66 | |
净利润 | -7,866,287.98 | -31,022,906.95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7,866,287.98 | -31,022,906.95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3)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8,512,003.72 | 3,854,481.11 | 52,366,484.83 |
其他说明:
九、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12,432,001.55元。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沈阳市铁西区供热管理办公室 | 拆联补贴 | 5,752,361.50 | 3年以上 | 待房产局拨付后收取 |
沈阳市大东区供热管理办公室 | 拆联补贴 | 30,300.00 | 3年以上 | 待房产局拨付后收取 |
沈阳市沈河区供热管理办公室 | 拆联补贴 | 6,531,210.04 | 3年以上 | 待房产局拨付后收取 |
沈阳市皇姑区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 拆联补贴 | 118,130.01 | 3年以上 | 待房产局拨付后收取 |
合 计 | 12,432,001.55 |
注:依据沈阳市房产局、环保局、财政局关于印发 《沈阳市大气治理资金支持燃煤锅炉淘汰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沈环保[2016]151号文件,市房产局履行资金拨付程序,统一将资金拨付各区,由各区拨付相关单位。其中:2024年度收到拨付资金0元。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脱硫除尘改造补贴 | 4,371,263.84 | 4,789,230.84 |
非电燃煤锅炉除尘器升级改造项目 | 1,673,207.40 | 1,673,207.40 |
烟尘治理补贴资金 | 499,793.76 | 499,793.76 |
高效煤粉炉节能改造 | 48,571.44 | 48,571.44 |
环保补贴专项补贴 | 142,857.12 | 142,857.12 |
沈空热源建设补贴资金 | 2,380,952.10 | 2,857,142.88 |
沈海热网与沈海热力热网联网工程 | 110,714.28 | 110,714.28 |
燃煤锅炉淘汰项目 | 749,532.60 | 6,227,321.02 |
加快释放产能奖励资金 | 50,000.00 |
2022年老旧小区改项目政府补助
2022年老旧小区改项目政府补助 | 4,368,641.17 | |
市财政补贴 | 185,600,000.00 | 1,317,589,400.00 |
燃气费补贴款 | 14,257,000.00 | |
稳岗补贴 | 24,874.00 | |
北方冬季清洁取暖补贴 | 46,371,194.71 | |
合计 | 214,252,533.71 | 1,380,334,307.45 |
其他说明: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其他非金融资产、应付账款、应付利息、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一)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二)本公司的金融工具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等。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本公司采取限额政策以规避对任何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系往来借款、备用金等,公司根据历史发生情况对此等款项与相关经济业务加强了管理并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重大坏账风险可控并进一步降低。
2、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2,123,118,717.75 | 2,123,118,717.75 | ||
应付账款 | 1,048,041,016.03 | 1,048,041,016.03 | ||
其他应付款 | 84,192,073.17 | 84,192,073.1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25,849,927.56 | 425,849,927.56 | ||
其他流动负债 | 2,978,946.37 | 2,978,946.37 | ||
长期借款 | 184,094,367.05 | 184,094,367.05 | ||
租赁负债 | 4,023,943.58 | 4,023,943.58 | ||
长期应付款 | 221,186,780.00 | 221,186,780.00 | ||
小计 | 3,684,180,680.88 | 409,305,090.63 | 4,093,485,771.51 |
续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1,633,645,657.52 | 1,633,645,657.52 | ||
应付账款 | 1,327,107,965.96 | 1,327,107,965.96 | ||
其他应付款 | 101,177,690.97 | 101,177,690.9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7,042,500.66 | 247,042,500.66 | ||
其他流动负债 | 617,518.47 | 617,518.47 | ||
长期借款 | 228,000,000.00 | 228,000,000.00 | ||
租赁负债 | 21,873,871.12 | 21,873,871.12 | ||
长期应付款 | 229,186,780.00 | 229,186,780.00 | ||
小计 | 3,309,591,333.58 | 479,060,651.12 | 3,788,651,984.70 |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市场风险主要指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 | 沈阳 | 供暖服务等 | 168004.413007 | 29.99% | 29.99%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或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管兼任董事、高管的公司 |
华润东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本公司或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管兼任董事、高管的公司 |
华润电力(锦州)有限公司 | 本公司或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管兼任董事、高管的公司 |
华润电力(沈阳)有限公司 | 本公司或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管兼任董事、高管的公司 |
华润电力(盘锦)有限公司 | 本公司或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管兼任董事、高管的公司 |
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沈阳惠涌辽中供热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沈阳沈东热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华润电力(盘锦)有限公司 | 煤炭 | 0.00 | 189,032,352.39 | ||
华润电力(锦州)有限公司 | 煤炭 | 26,664,211.00 | |||
华润东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费 | 21,099,548.36 | 11,527,810.66 | ||
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 热费 | 414,802,848.40 | 572,297,953.11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煤炭 | 50,745,659.42 | |
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 煤炭 | 22,476,052.35 | 9,027,447.67 |
沈阳沈东热电有限公司 | 煤炭 | 4,315,153.43 | |
沈阳沈东热电有限公司 | 热费 | 6,276,127.30 | |
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设计费 | 238,630.19 | |
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 设计费 | -17,349.06 | 618,186.79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经营权 | 2024年11月01日 | 2027年10月31日 | 协议约定 | 177,891.74 |
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经营权 | 2024年11月01日 | 2027年10月31日 | 协议约定 | 28,691.85 |
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经营权 | 2024年11月01日 | 2027年10月31日 | 协议约定 | 614,639.12 |
沈阳沈东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经营权 | 2024年11月01日 | 2027年10月31日 | 协议约定 | 30,605.35 |
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经营权 | 2024年11月01日 | 2027年10月31日 | 协议约定 | 626,556.65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沈阳金廊热力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442,477.88 | 494,093.25 |
沈阳金廊热力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238,095.25 | 290,372.13 |
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1,025,311.93 | |
合计 | 680,573.13 | 1,809,777.31 |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沈阳第二热力供暖公司 | 573,620,000.00 | 2024年12月27日 | 2025年12月09日 | 否 |
沈阳第二热力供暖公司 | 80,000,000.00 | 2024年10月30日 | 2025年10月30日 | 否 |
沈阳第二热力供暖公司 | 142,000,000.00 | 2024年12月05日 | 2025年02月01日 | 否 |
沈阳第二热力供暖公司 | 32,400,000.00 | 2024年08月27日 | 2025年08月26日 | 否 |
沈阳第二热力供暖公司 | 640,000,000.00 | 2024年11月08日 | 2037年11月07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沈阳第二热力供暖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0年04月14日 | 2025年10月11日 | 否 |
沈阳第二热力供暖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2024年08月30日 | 2025年11月12日 | 否 |
沈阳第二热力供暖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2024年06月25日 | 2025年09月26日 | 否 |
沈阳第二热力供暖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4年04月17日 | 2025年09月20日 | 否 |
沈阳第二热力供暖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4年12月17日 | 2025年12月11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24,871,111.11 | 2022年11月17日 | 2025年11月16日 | |
拆出 | ||||
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4,580,370.20 | 2019年11月30日 | 根据资产抵债进度确定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以实物资产抵债 | 823,873.00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182,000.00 | 2,880,607.60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331,513.24 | 26,521.06 | 142,948.00 | 11,435.84 |
应收账款 | 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30,413.36 | 2,433.07 | ||
应收账款 | 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 794,915.47 | 63,593.24 | 10,362,803.55 | 829,024.29 |
应收账款 | 沈阳沈东热电有限公司 | 4,860,528.93 | 388,842.31 | ||
应收账款 | 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594,166.18 | 127,533.29 | 930,016.13 | 270,041.84 |
应收账款 | 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 | 1,117,590.00 | 89,407.20 | ||
预付款项 | 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 37,216,458.76 | 41,801,959.26 | ||
预付款项 | 华润电力(沈阳)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 | 81,119,325.00 | 6,489,546.00 | ||
其他应收款 | 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 | 3,500.00 | 10,000.00 | 3,500.00 |
其他应收款 | 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2,486,290.48 | 42,019,379.10 | 102,486,290.48 | 35,870,201.67 |
其他应收款 | 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 5,170.00 | 413.60 | ||
其他应收款 | 华润东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2,068.00 | 165.44 | ||
其他应收款 | 华润电力(锦州)有限公司 | 4,136.00 | 330.88 | ||
其他应收款 | 华润电力(盘锦)有限公司 | 3,102.00 | 248.16 |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华润电力(盘锦)有限公司 | 50,991.57 | |
应付账款 | 华润电力(锦州)有限公司 | 26,664,211.00 | |
应付账款 | 华润东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14,918,363.96 | 11,527,810.66 |
合同负债 | 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1,376.15 | 1,376.15 |
合同负债 | 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 22,568.81 | 22,568.81 |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 | 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29,159,996.06 | 27,137,145.68 |
其他应付款 | 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1,708,333.33 | 1,708,333.33 |
租赁负债 | 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2,857,143.00 | 3,095,238.25 |
租赁负债 | 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442,477.88 | 3,429,203.73 |
十二、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本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3笔《售后回租租赁合同》,将公司价值1.62亿元的生产设备以“售后租回”方式向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3.1亿元,融资期限60个月,租赁期满本公司以留购价格300.00元回购融资租赁资产。
(1)售后回租租赁合同的重要条款:
合同号:FEHTJ20DA1DA40-L-01、FEHTJ20DA1KZBL-L-01、FEHTJ20DA1XCG4-L-01
甲方: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租赁物:供热设备及设施
租赁成本:3.1亿元
租赁期限:60个月
租金总额:351,536,113.05元
租金计算方式:不等额租金法
租金支付间隔:租金共23期。首期租金于起租日后3个月对应于起租日的当日支付,第2至20期租金于上一期租金日后1个月、3个月、5个月不等对应于起租日的当时支付。
(2)以后年度将支付的最低融资租赁付款额:
剩余租赁期 | 最低租赁付款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554,358.96 |
合计 | 5,554,358.96 |
(3)未确认融资费用
项目及内容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分摊数 | 利率变动调整 | 期末余额 |
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776,347.95 | 2,126,030.94 | 650,317.01 |
2、本公司和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将公司价值3.08亿元的生产设备以“售后租回”方式向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3亿元,融资期限36个月,租赁期满本公司以留购价格100.00元回购融资租赁资产。
(1)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的重要条款:
合同号:CRL-IB-2022-079-L01
甲方: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
租赁物:供热设备及设施
租赁成本:3亿元
租赁期限:36个月
租金总额:332,637,488.89元
租金计算方式:不等额租金法
租金支付间隔:租金共7期。除第一期、第二期(起租日与第一期之间间隔5个月,第一、二期间隔4个月)和最后一期租金(第六、七期间隔3个月)外,每6个月支付一次。
(2)以后年度将支付的租金付款额:
剩余租赁期 | 租金付款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74,130,755.55 |
合计 | 174,130,755.55 |
3、本公司于2024年7月1日与邦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将公司价值2.7亿元的生产设备以“售后租回”方式向邦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2亿元,融资期限36个月,租赁期满本公司以留购价格100.00元回购融资租赁资产。
(1)售后回租赁合同的重要条款:
合同号:BYHZ20240080
甲方:邦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租赁物:供热设备及设施
租赁成本:2亿元
租赁期限:36个月
租金总额:220,093,643.53元
租金计算方式:不等额租金法
租金支付间隔:租金共6期,每6个月支付一次。
(2)以后年度将支付的租金付款额:
剩余租赁期 | 租金付款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0,678,175.93 |
1年以上2年以内(含2年) | 86,906,887.04 |
2年以上3年以内(含3年) | 82,508,580.56 |
合计 | 220,093,643.53 |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重要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1)2024年期间,因供暖面积不达标、劳动争议、供暖设施漏水等原因产生的纠纷,本公司和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二热力公司)被相关单位和个人诉讼至法院。目前未决诉讼有35起,其中:在一审审理过程中的诉讼20起,诉求赔偿损失63.02万元,暂无法预计具体赔偿金额。2024年新增已判决未执行的诉讼15起,判决赔偿金额19.58万元。本公司本期计提预计负债19.58万元。
(2)2024年期间,因建筑合同纠纷,辽宁兴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将本公司、第二热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惠天棋盘山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棋盘山公司)诉至法院,目前未决诉讼有7起,涉诉金额118.46万元。
(3)2024年期间,因建筑合同纠纷,沈阳麒圣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本公司、第二热力公司、棋盘山公司诉至法院,目前未决诉讼有10起,涉诉金额103.13万元。
(4)辽宁誉龙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将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热力工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力工程公司)、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供暖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工程款及利息192.06万元,目前一审已开庭审理。
(5)2024年期间,因建筑合同纠纷,沈阳垚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热力工程公司诉至法院,目前未决诉讼有2起,涉诉金额95.67万元。
(6)宁中礼于2024年4月将辽宁鑫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本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辽宁鑫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65.60万元,要求本公司以上述欠款承担连带责任,目前一审已开庭审理。
(7)郑州万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将山西奥博建工有限公司(被告一)、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二)、第二热力公司(被告三)诉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要求支付货款及利息608.23万元。原告诉称,被告二对总承包的第二热力公司长输管线二标段施工项目部分工程进行招标,原告中标并与被告一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原告履约后被告一未按协议履约付款。目前因其他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一审未开庭。
(8)王明军、张中、华正锋于2024年12月将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一)、刘峰(被告二)、第二热力公司(被告三)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一和被告二支付工程款及利息约3500万元,要求被告三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原告诉称,被告一为第二热力公司长输管线二标段安装工程总承包商,被告二从被告一处获得该工程后将该工程转包给原告。工程已完工,被告二未履约付款。目前一审已开庭审理。
(10)沈阳赢帅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将辽宁科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一)、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被告二)、第二热力公司(被告三)诉到法院,要求支付工程款及利息300万元。原告诉称,第二热力公司将长输管线项目一标段安装工程发包给被告二,原告通过分包单位被告一取得部分工程项目,工程已完工,被告一迟迟未履约付款。目前一审已开庭审理。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控股子公司供热经营服务项目2023年,沈阳市沈河公用事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事业集团”)发布“沈阳市沈河公用事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供暖企业拆小并大经营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HSZ20230425001),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采购服务。经履行招投标程序,公用事业集团于2023年6月15日出具《成交通知书》,确定沈阳金廊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廊热力”)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亿元。
2023年7月21日,公用事业集团、金廊热力与沈阳市沈河区房产局签订《供热负荷移交协议》,约定公用事业集团将沈阳市沈河区房产局热力供暖公司(现更名为沈阳市沈河区文晟热力供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河热力”)、沈阳市沈河区房产局供暖公司(以下简称“沈河供热”)所属749万平方米供热面积的供热经营权移交给金廊热力。同日,公用事业集团与金廊热力签订《〈供热负荷移交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本项目总额为2亿元,以沈阳市政府“拆小并大”相关资金补贴政策为支撑,项目总额与补贴资金的差价剩余款项由金廊热力按实际数据另行支付,同时补充约定了职工安置补贴、设备设施使用权限、运营建设投入、收费系统对接等事宜。2023年9月5日,公用事业集团与金廊热力签订《〈供热负荷移交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供热资产移交前所产生电费的处理等事宜进行补充约定。2023年12月20日,公用事业集团、金廊热力、沈河热力和沈河供暖共同签订《借款协议》,约定金廊热力以借款形式向公用事业集团预付《〈供热负荷移交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未到期项目资金1000万元。2025年4月23日,公用事业集团、金廊热力、沈阳市沈河区房产局、沈河热力和沈河供暖共同签订《供热负荷移交解除协议》,约定解除《供热负荷移交协议》、《〈供热负荷移交协议〉之补充协议》、《〈供热负荷移交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借款协议》(以下合称“原合同”),即以《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的“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形式解除了原合同。
金廊热力为履行原合同,在2023-2025两个采暖季对沈河热力、沈河供热所属供热区域提供供热服务,将已经发生的供热行为确认为公用事业集团以无偿委托经营方式委托金廊热力对沈河热力、沈河供热所属供热区域提供供热服务。合同解除后公用事业集团将返还金廊热力为合同给付的款项,并在审计报告日前返还款项。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其他
(一)政府补助
2024年12月26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电热力)转来的沈阳市政府下发的《关于给予润电热力公司下属供暖企业补贴的通知》,为支持润电热力下属供暖企业惠天热电高质量发展,现给予惠天热电及其相关子企业供暖经营补贴资金共计199,857,000.00元,其中:供热面积补贴185,600,000.00元,燃气费补贴14,257,000.00 元(包括支付惠天热电1,299,553.96元、支付沈阳惠天棋盘山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5,716,954.80元、支付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有限公司1,766,088.00元、支付沈阳惠天环保供热有限责任公司5,474,403.24元)。
截至2024年12月26日,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全部收到上述政府补助款共计199,857,000.00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全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二)子公司股权转让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49%股权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以协议转让方式向控股股东润电热力转让公司持有的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热公司)49%股权,转让价格 324,477,300.00元,交易价款以现金支付。2024年12月27日,润电热力召开股东会,表决通过了受让股权的议案;本公司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转让股权的议案。同日,本公司与润电热力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于交割日起5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75%,于交割日起90日内,支付剩余转让对价款。
2024年12月27日,二热公司完成股东变更工商登记手续。2024年12月30日,本公司收到75%股权转让款243,357,975.00元。
2025年3月,本公司收到股权转让款31,119,325.00元,截止审计报告日还有50,000,000.00未支付。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8,514,379.96 | 38,257,884.23 |
1至2年 | 37,306,086.95 | 31,789,477.56 |
2至3年 | 29,526,325.18 | 5,660,536.57 |
3年以上 | 73,830,842.83 | 70,458,462.61 |
3至4年 | 5,952,880.76 | 1,314,058.88 |
4至5年 | 3,192,633.25 | 3,291,280.67 |
5年以上 | 64,685,328.82 | 65,853,123.06 |
合计 | 189,177,634.92 | 146,166,360.9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7,554,607.90 | 19.85% | 35,766,756.79 | 95.20% | 1,787,851.11 | 37,535,511.09 | 25.68% | 34,001,887.81 | 90.59% | 3,533,623.28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1,623,027.02 | 80.15% | 21,924,425.59 | 14.46% | 129,698,601.43 | 108,630,849.88 | 74.32% | 17,579,664.90 | 16.18% | 91,051,184.98 |
其中: | ||||||||||
组合1: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客户 | 151,623,027.02 | 80.15% | 21,924,425.59 | 14.46% | 129,698,601.43 | 108,630,849.88 | 74.32% | 17,579,664.90 | 16.18% | 91,051,184.98 |
组合2:合并报表范 |
围内的客户
围内的客户 | ||||||||||
合计 | 189,177,634.92 | 100.00% | 57,691,182.38 | 30.50% | 131,486,452.54 | 146,166,360.97 | 100.00% | 51,581,552.71 | 35.29% | 94,584,808.2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新兴铜业公司 | 1,330,763.00 | 1,330,763.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金属压延厂 | 97,553.41 | 97,553.41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玻璃厂 | 1,596,546.76 | 1,596,546.76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药用玻璃厂 | 728,267.62 | 728,267.62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灯泡厂 | 97,148.90 | 97,148.9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第一粮谷加工厂 | 117,878.75 | 117,878.75 | 9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第一印刷厂 | 265,638.04 | 265,638.04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纺织机械厂 | 65,100.00 | 65,100.00 | 9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锅炉总厂 | 187,316.34 | 168,584.71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空气压缩机制造厂 | 249,788.26 | 249,788.26 | 9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内燃机制造厂 | 4,979,531.91 | 4,481,578.72 | 9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七九零工厂 | 753,021.02 | 753,021.02 | 9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 | 1,226,208.00 | 1,103,587.20 | 90.00% | 收回可能性 | ||
辽宁省工业安装工程公司 | 2,185,578.26 | 1,967,020.43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三三零一厂 | 4,210,648.83 | 3,789,583.95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弹簧厂 | 250,156.30 | 225,140.67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重型厂 | 824,241.80 | 824,241.8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重型机械厂幼儿园 | 133,254.40 | 133,254.4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铸造厂 | 8,363,189.68 | 8,363,189.68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造纸机械厂 | 281,036.59 | 281,036.59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东北耐火材料厂 | 126,931.99 | 126,931.99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低压开关厂 | 538,292.60 | 538,292.6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铁西卫工商店 | 319,575.80 | 319,575.80 | 9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新型材料总厂 | 433,261.33 | 433,261.33 | 9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轧钢厂 | 2,261,709.73 | 2,261,709.73 | 90.00% | 收回可能性 | ||
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沈阳铁西一库 | 74,286.79 | 66,858.11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耐火材料厂 | 234,993.03 | 211,493.73 | 9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第三三0一工厂 | 3,104,028.27 | 2,793,625.44 | 9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标准件制造总厂 | 139,603.70 | 139,603.7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1,225,617.19 | 1,103,055.47 | 90.00% | 收回可能性 | ||
辽宁省第二建筑公司 | 16,142.69 | 14,528.42 | 90.00% | 收回可能性 | ||
阜新华青实业公司 | 472,212.00 | 472,212.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辽宁省经济贸易发展中心 | 96,300.00 | 86,670.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抚顺顺驰运输公司 | 87,703.48 | 78,933.13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皇姑住宅开发公司 | 9,821.92 | 9,821.92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茂林房屋开发公司 | 58,914.32 | 58,914.32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采暖费(2010-2011 | 226,782.22 | 226,782.22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年度)
年度) | ||||||
沈阳物资经销公司 | 30,155.00 | 30,155.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房天股份公司 | 26,000.00 | 26,000.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大连开发区小孤山村委会(大连) | 18,200.00 | 18,200.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大连开发区大孤山社区(大连) | 20,111.16 | 20,111.16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大连开发区教育局基建中心(大连) | 72,000.00 | 72,000.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农业机械公司 | 193.81 | 193.81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永兴房屋开发公司 | 13,000.00 | 13,000.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沈阳市计量局 | 5,903.00 | 5,903.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 | ||
合计 | 37,554,607.90 | 35,766,756.7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8,514,379.96 | 3,881,150.39 | 8.00% |
1至2年 | 37,306,086.95 | 2,984,486.96 | 8.00% |
2至3年 | 29,526,325.18 | 2,362,106.01 | 8.00% |
3年以上 | 36,276,234.93 | 12,696,682.23 | 35.00% |
合计 | 151,623,027.02 | 21,924,425.5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4,001,887.81 | 1,758,185.10 | 6,683.88 | 35,766,756.79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579,664.90 | 5,478,386.40 | 1,126,941.83 | -6,683.88 | 21,924,425.59 | |
合计 | 51,581,552.71 | 7,236,571.50 | 1,126,941.83 | 57,691,182.38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沈阳铸造厂 | 8,363,189.68 | 4.42 | 8,363,189.68 | ||
沈阳内燃机制造厂 | 4,979,531.91 | 2.63 | 4,481,578.72 | ||
沈阳三三零一厂 | 7,314,677.10 | 3.87 | 6,583,209.39 | ||
沈阳市铁西区国有 | 2,292,675.00 | 1.21 | 802,436.25 |
资产监督管理局
资产监督管理局 | |||||
沈阳轧钢厂 | 2,261,709.73 | 1.20 | 2,261,709.73 | ||
合计 | 25,211,783.42 | 13.33 | 22,492,123.77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942,245,159.26 | 1,264,488,531.19 |
合计 | 1,942,245,159.26 | 1,264,488,531.19 |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企业往来款 | 2,001,383,506.69 | 1,327,290,599.23 |
备用金 | 1,440,551.51 | 3,507,231.51 |
政府补助 | 5,752,361.50 | 5,752,361.50 |
合计 | 2,008,576,419.70 | 1,336,550,192.24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320,646,693.83 | 847,126,299.17 |
1至2年 | 265,572,830.06 | 18,732,053.76 |
2至3年 | 18,520,053.76 | 45,258,551.41 |
3年以上 | 403,836,842.05 | 425,433,287.90 |
3至4年 | 269,803,114.51 | 277,176,985.36 |
4至5年 | 10,077,425.00 | |
5年以上 | 123,956,302.54 | 148,256,302.54 |
合计 | 2,008,576,419.70 | 1,336,550,192.24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2,305,478.90 | 5.59% | 51,838,567.52 | 46.16% | 60,466,911.38 | 9,433,993.51 | 0.71% | 9,217,118.93 | 97.70% | 216,874.58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96,270,940.80 | 94.41% | 14,492,692.92 | 0.76% | 1,881,778,247.88 | 1,327,116,198.73 | 99.29% | 62,844,542.12 | 4.74% | 1,264,271,656.61 |
其中: | ||||||||||
组合1:合并报表范围外的款项 | 216,534,796.53 | 10.78% | 14,492,692.92 | 6.69% | 202,042,103.61 | 181,601,424.14 | 13.59% | 62,844,542.12 | 34.61% | 118,756,882.02 |
组合2: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款项 | 1,679,736,144.27 | 83.63% | 1,679,736,144.27 | 1,145,514,774.59 | 85.70% | 1,145,514,774.59 | ||||
合计 | 2,008,576,419.70 | 100.00% | 66,331,260.44 | 3.30% | 1,942,245,159.26 | 1,336,550,192.24 | 100.00% | 72,061,661.05 | 5.39% | 1,264,488,531.19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62,844,542.12 | 9,217,118.93 | 72,061,661.05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三阶段 | -36,005,019.88 | 36,005,019.88 | ||
本期计提 | 6,813,062.30 | 6,616,428.71 | 13,429,491.01 | |
本期转回 | 19,159,891.62 | 19,159,891.62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4,492,692.92 | 51,838,567.52 | 66,331,260.4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217,118.93 | 6,616,428.71 | 36,005,019.88 | 51,838,567.52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2,844,542.12 | 6,813,062.30 | 19,159,891.62 | -36,005,019.88 | 14,492,692.92 | |
合计 | 72,061,661.05 | 13,429,491.01 | 19,159,891.62 | 66,331,260.44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02,486,290.48 | 3年以上 | 5.10% | 42,019,379.10 |
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款 | 81,119,325.00 | 1年以内 | 4.04% | 6,489,546.00 |
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抵押金 | 10,000,000.00 | 3年以上 | 0.50% | 3,500,000.00 |
沈阳市铁西区供热管理办公室 | 拆联补贴 | 5,752,361.50 | 3年以上 | 0.29% | 2,013,326.53 |
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抵押金 | 3,200,000.00 | 1年以内 | 0.15% | 256,000.00 |
合计 | 202,557,976.98 | 10.08% | 54,278,251.63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37,301,096.01 | 400,000.00 | 236,901,096.01 | 374,261,952.97 | 400,000.00 | 373,861,952.97 |
合计 | 237,301,096.01 | 400,000.00 | 236,901,096.01 | 374,261,952.97 | 400,000.00 | 373,861,952.97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沈阳惠天环保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2,550,000.00 | 2,550,000.00 | ||||||
秦皇岛惠天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 0.00 | 400,000.00 | 0.00 | 400,000.00 | ||||
沈阳市热力工程设计研究院 | 6,000,000.00 | 6,000,000.00 | ||||||
沈阳热力工业安装工程公司 | 48,700,000.00 | 48,700,000.00 |
沈阳金廊热力有限公司
沈阳金廊热力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沈阳惠天棋盘山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 | 279,511,952.97 | 136,960,856.96 | 142,551,096.01 | |||||
沈阳佳汇物资商贸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合计 | 373,861,952.97 | 400,000.00 | 136,960,856.96 | 236,901,096.01 | 4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0.00 | 0.00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3) 其他说明
注:本公司对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投资成本为4,900,000.00元,持股比例为49%,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由于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本公司已确认了4,900,000.00元的投资损失,对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已为0元,本公司不再确认投资损失。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92,115,589.78 | 1,075,825,280.92 | 884,919,184.03 | 1,119,170,685.15 |
其他业务 | 3,377,496.48 | 316,840.70 | 1,728,446.25 | |
合计 | 995,493,086.26 | 1,076,142,121.62 | 886,647,630.28 | 1,119,170,685.15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995,493,086.26 | 1,072,731,710.45 | ||||||
其中: | ||||||||
供暖供气 | 680,328,251.77 | 778,424,616.28 | ||||||
供暖工程 | 12,580,725.93 | 3,405,576.17 | ||||||
房屋出租 | ||||||||
材料销售 | 299,206,612.08 | 293,995,088.47 | ||||||
委托经营 | 1,478,384.71 | |||||||
其他 | 1,899,111.77 | 316,840.70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995,493,086.26 | 1,076,142,121.62 | ||||||
其中: | ||||||||
辽宁地区 | 995,493,086.26 | 1,076,142,121.62 | ||||||
其他地区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995,493,086.26 | 1,076,142,121.62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301,105,723.85 | 294,311,929.17 |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694,387,362.41 | 781,830,192.45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995,493,086.26 | 1,076,142,121.62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333,667,174.61元,其中,333,667,174.61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87,516,443.04 | -10,427,413.26 |
合计 | 187,516,443.04 | -10,427,413.26 |
6、其他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3,164.6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4,252,533.71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13,832,990.00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1,478,384.7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993,497.8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0,019.9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764,904.02 | |
合计 | 186,156,381.82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022.41% | -0.6199 | -0.619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289.53% | -0.9692 | -0.9692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本页无正文,专属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签署页)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郝 杰 | |
董事会批准日期: | 2025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