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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新能源: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一、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在2024年度的所有重大方面都得到有效的内部控制。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二、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 胡迪远 王华清 杨敬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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