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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业3: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

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皇嘉会审字[2025]HJ275276014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

(一)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由于存在大量诉讼,汕头宏业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及股票、债券等资产已被法院查封、扣押和冻结,汕头宏业实际已丧失对以上资产的控制权,其产权存在不确定性。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汕头宏业每股账面净资产已跌至-13.12元,到期借款、对外担保连带清偿责任及到期债务无力偿还。汕头宏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汕头宏业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是否合理。

(二)在审计过程中,对于汕头宏业货币资金、往来款项、长期股权投资实物资产、银行借款、对外担保以及诉讼等会计记录,我们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明相关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公允性。同时无法确定汕头宏业公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是否均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完整记录于财务账簿中。

(三)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汕头宏业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公告编号:2025-012267,377,039.91元,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51,279,532.25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3,667,757.56元。对此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汕头宏业公司计提巨额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认定做出判断。

(四)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汕头宏业公司存在大量未决诉讼及对外担保债务连带清偿责任,汕头宏业对此计提的预计负债124,436,308.20元。对此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汕头宏业计提巨额预计负债的合理性做出判断。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及应对措施

公司已退市20余年,公司各项主营业务一直处于停业状态,且历史债务沉重,一直未能正常支付员工工资,多数相关管理人员离职,公司状况没有实质性改变。将积极配合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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