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触及1%刻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3,739,176,560股变更为3,718,739,06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稷弘立)在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从30.88%被动增加至31.05%,权益变动被动触及1%刻度。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住所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 | ||||
一致行动人 | 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1号院14号楼1屋101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5月29日 | ||||
权益变动过程 | 公司因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3,739,176,560股变更为3,718,739,06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博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稷弘立在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从30.88%被动增加至31.05%。 | ||||
股票简称 | 博源化工 | 股票代码 | 000683 | ||
变动方向 | 上升? 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股份种类 | 变动股数(万股) | 变动比例(%) | |||
A股 | 持股股数未发生变化 | 增加0.17 |
持股股数未发生变化 | 增加0.17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 □ □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总股本减少导致股东的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其他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请注明) ? | 银行贷款 股东投资款 | □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15,479.2990 | 30.88 | 115,479.2990 | 31.0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2,131.7403 | 21.97 | 82,131.7403 | 22.0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3,347.5587 | 8.92 | 33,347.5587 | 8.97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是? 否□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不适用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