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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 |||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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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CAC专字[2025]1278号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子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4月20日出具了CAC审字[2025]0962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披露要求,东方电子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完整是东方电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东方电子公司2024年度已审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东方电子公司实施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相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东方电子公司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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