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0日以现场加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董事刘勋章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长方正基先生代为表决,董事胡瀚阳先生通过网络会议形式参会,其他董事全部现场参会。
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方正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的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6)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与会董事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吴晓亮先生所作的《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
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团队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成就。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AC审字[2025]0962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7,544,804,479.9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4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83,908,676.7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34%;基本每股收益0.510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3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40,083,355.67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7.39%;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2,629,803,106.7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35%;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5,114,224,829.3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5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9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服务1年。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激励基金管理办法》《选聘职业经理人工作方案》等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绩效进行了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对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绩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工作分工,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具体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公司按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水平等因素对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情况进行确定和调整;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成果及其岗位性质、任职考核情况予以评定和发放。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关联董事吴晓亮回避表决;反对 0 票;弃权 0 票。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关联董事方正基、吴晓亮、刘勋章、胡瀚阳回避表决;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关联独立董事杜至刚、史卫进、颜廷礼回避表决;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保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市值管理制度》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以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舆情管理制度》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营业范围同步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营业范围进行修改,结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关于经营范围变更事项要求,同步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相应内容。《关于修改公司营业范围同步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附件一。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已于2025年3月到期,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继续向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3.5亿元,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向平安银行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亿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亿元,合计授信额度
10.5亿元。以上授信皆为信用方式,授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年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具体业务,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业务办理完毕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0日
附件一:
关于修改公司营业范围同步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营业范围进行修改,
以满足充电桩等业务招投标工作的需求,结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关于经营范围变更事项要求,计划对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作出如下修改。
原第十三条 公司营业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通信设备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修改为,第十三条 公司营业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通信设备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对外承包工程;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制造;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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