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和表决,选举柴继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详见附件)。柴继军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选举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2024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对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因此,本次换届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生效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前提条件。
上述职工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简历柴继军,男,1974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1995年8月至2006年3月任中国青年报图片编辑、摄影记者;2006年3月至今任北京华夏视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27日至2019年7月12日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 年4月15日至今历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2014年5月9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柴继军先生为公司3名一致行动人之一,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柴继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393,8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柴继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