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审议程序
1.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审字(2025)0800040号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146,641.40元,累计期末未分配利润1,858,757,902.13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672,680.3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67,268.0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7,219,130.27元,减去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14,691,151.36元,减去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5,596,629.09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88,336,762.10元。公司期末以公司总股本700,577,436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699,578,636股为基数。
3.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00,577,436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本期按照每10股派现金0.13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利润9,094,522.27元,加上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5,596,629.09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4,691,151.36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2.33%。除此之外,不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其他说明
若在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 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4,691,151.36 | 14,691,151.36 | 10,508,661.54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9,146,641.40 | 145,594,129.92 | 99,184,010.29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858,757,902.13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88,336,762.10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39,890,964.2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21,308,260.5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39,890,964.26 | ||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9,890,964.26元,占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2.88%,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外部环境、自身发展规划、盈利水平以及投资者回报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7,677.23万元、4,628.02万元,分别占公司总资产的1.84%、1.08%,均低于50%。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