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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峰水泥: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1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持有人,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210名,实际出席持有人210名,代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份额4,893.66万份,占公司第一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会议由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瞿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和《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履行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职责、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等职权。

表决结果:同意4,893.66万份,反对0份,弃权0份,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和《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席1人。经首次持有人会议征集并提名,选举产生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分别为瞿辉先生、谭曦东先生、吴国忠先生、章鑫锋先生、蒋超先生,其中管理委员会主席为瞿辉先生,任期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上述委员中瞿辉先生任公司党委书记、非独立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谭曦东先生任公司副总裁。上述委员均未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

单位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表决结果:同意4,893.66万份,反对0份,弃权0份,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以下事宜: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并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提案、表决等的安排,以及参加公司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的安排;

(4)代表或者授权公司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5)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6)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7)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8)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9)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10)按持有人会议授权,将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用于对低风险的银行储蓄产品、银行理财产品进行短期投资,投资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4,893.66万份,反对0份,弃权0份,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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