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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鸿: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5-029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2025年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和预计负债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和预计负债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结合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度,进行预计负债的条件判断,测算预计判决金额,确认预计负债、营业外支出等。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资产范围、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2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进行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4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5,749.55万元;公司结合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预计负债的判断条件,测算预计判决金额,确认预计负债、营业外支出等,计提预计负债977.8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资产/预计负债名称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金额
一、信用减值损失22,715.60
其中: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132.72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22,569.80
应收股利信用减值损失13.08
二、资产减值损失3,033.95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1,740.34
商誉1,293.61
三、预计负债977.85
合计26,727.40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确认标准、计提标准的说明

1、应收账款

对于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按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调整后进行减值测试。本报告期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32.72万元。

2、其他应收款

对于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公司逐笔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按账龄进行减值测试。本报告期公司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22,569.80万元。

其中,2020年10月,关联法人中油新兴能源产业集团股份公司受让了金鸿控股所持有的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北公司”)100%股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鸿控股对华北公司的债权为47,969.63万元,公司就该债权已计提坏账准备26,654.4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仍未能收回《债务清偿及担保协议书》中约定华北公司应偿还的部分,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于该单项应收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金额系21,315.18万元。

3、应收股利

对于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公司逐笔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本报告期对应收股利计提坏账准备13.08万元。

4、长期股权投资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本报告期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40.34万元。

5、商誉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迹象。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公司应当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判断资产组或者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公司对存在商誉减值迹象的资产组进行了专门的可收回金额测试。公司下属公司威海燃气有限公司因经营情况未达预期,按照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公司收购事项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293.61万元。

6、未决诉讼预计损失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为: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确认为负债:(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公司定期结合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预计负债的判断条件,测算预计判决金额,确认预计负债、营业外支出及营业成本等。本报告期公司由于未决诉讼计提损失977.85万元。

7、合理性说明

综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25,749.55万元,计提预计负债977.85万元,

全部计入2024年度损益,将相应减少2024年度的净利润26,727.40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6,727.40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6,727.40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本次对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超过净利润30%的说明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资产名称应收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
账面价值47,969.63万元
资产可收回金额计算过程根据可收回金额确认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
本次计提金额21,315.18万元
计提原因2020年10月,关联法人中油新兴能源产业集团股份公司受让了金鸿控股所持有的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北公司”)100%股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鸿控股对华北公司的债权为47,969.63万元,公司就该债权已计提坏账准备26,654.4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仍未能收回《债务清偿及担保协议书》中约定华北公司应偿还的部分,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于该单项应收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金额系21,315.18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事项的相关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预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和预计负债作了合理性的说明。公司本次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后,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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