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云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置业”、“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以下简称“云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4号:《关于对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决定书》内容公告如下: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对你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司治理不规范
1. 你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时,存在未建立相应内部控制制度、资助金额超过股东大会审批额度、对资助款项逾期的资助对象继续追加提供财务资助、未就其他股东不能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及资助对象资不抵债采取风险防范措施等不规范的问题,且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完整、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三条、第二十六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相关规定。
2. 你公司对外投资(委托理财)时,存在签订合同和支付认购款先于董事会审议、实际执行的合同内容与董事会审议的内容不一致、变更委托理财主要内容未经董事会审议、未按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对委托理财实施风险控制等不规范的问题,且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
会公告[2016]23号)第一百一十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三十三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十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二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3.你公司对外转让股权时,存在股权转让协议重要内容未提交董事会审议、未披露重要内容、未披露重大进展变化等不规范的问题。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三十三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十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二、内部控制不完善
1. 你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存在个别房地产项目个别资产无原始入账凭证及实物、部分工厂期间费用无原始入账凭证、部分工程无供应商相关资料等不规范问题。
2.你公司会计核算不规范,存在信用减值损失计提依据不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核算标准不一致等不规范问题。
3. 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数不符合公司制度规定。
上述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三条、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以上问题反映出你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公告,同时披露董事会关于整改工作的决议和监事会意见。你公司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并按照以下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一、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忠实、勤勉、谨慎为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行使职权。
二、你公司应建立健全规范的公司治理机制,及时梳理、完善相关制度并形
成健全的公司治理体系,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三、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四、你公司应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财务管理,全面梳理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并逐一完善,强化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提升会计核算水平,增强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合规意识,确保内部控制运行有效、财务管理合法合规,会计核算真实准确。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决定书》所提及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第一时间开展相应整改工作。
公司感谢云南证监局在本次检查中对公司工作的指正,将严格按照云南证监局的相关要求切实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整改报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将组织和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强化合规意识,认真履职尽责,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