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第一季度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对于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合同,按照剩余租赁期区分不同的衔接方法:(1)剩余租赁期超过12个月的,公司根据2021年1月1日的剩余租赁付款额和折现率确认租赁负债,并按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确认使用权资产。(2)剩余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3)对于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前已存在的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