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作为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及预计额度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机财务”)开展金融业务可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国机财务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引贵、高卫东、汪军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