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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其中,职工监事左晓燕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德山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出具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本次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延期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

需要,本次财务资助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资金的利率没有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遵循了关联方回避原则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关联交易已获得董事会同意。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延期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本次因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以及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拟注销合计59,728,512份股票期权。上述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

分股票期权的公告》、《监事会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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