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5-025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2024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由于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基于公司目前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从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公司决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2024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认真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综合考虑了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绩状况、企业中长期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审议通过并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2024年度)会议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807,762.27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33,623,480.71元。由于公司2024年度亏损,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因此,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2,807,762.27 | -70,256,647.45 | -185,900,474.13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833,623,480.71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031,271,126.53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26,321,627.9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截至到2024年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2024年度)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2024年度)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