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章程条款 | 修订后章程条款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