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金岭矿业 000655)
二〇二五年三月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关联人以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江宁,女,1979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山东财经大学教师,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兼共同富裕研究院副院长及博士生导师,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六次股东会,本人作为换届选举的新任独立董事,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 | 应出席股东会次数 | 实际出席股东会次数 |
刘江宁 | 1 | 1 |
(二)董事会出席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十三次董事会,本人作为换届选举的新任独立董事,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 | 应出席会议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刘江宁 | 1 | 1 | 0 | 0 | 0 |
报告期内,我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并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新任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应职责,组织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了资格审查,起到了专业委员应有的作用。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11月28日,本人就任公司独立董事,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我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并凭借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为公司相关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2024年,本人上任独立董事后,会同其他独立董事,听取了审计法务中心负责人的汇报,就审计计划,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进行了深入交流,全面了解了公司2024年度开展的审计、内控工作。
根据公司统筹安排,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有效沟通,听取了2024年度审计的初步时间安排和有关事项,并就重点工作开展事项进行了交流,要求其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报告。
(六)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按时出席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议案相关
材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议案做出独立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主动学习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11月28日,本人就任公司独立董事,累计现场工作时间3日,主要进行了以下工作:
1.听取了财务、审计法务等部门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治理情况以及发展规划等方面的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并对公司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询问,充分了解了公司业务以及日常经营情况。
2.深入生产一线,了解公司产品生产工艺等情况,并与主要业务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让自己有了更加直观地认识。
(九)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及人员,积极配合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在履职过程中给我们提供了便利,对我们的疑问进行了详细解答,提交的会议文件全面、详实,为我们履职创
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我们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我们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自2024年11月28日上任至报告期末,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在关联交易方面,自任职至报告期末,我向财务部、证券部等部门了解了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查阅了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有关材料,认为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实际,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在定期报告方面,通过查阅已公开的定期报告和公司提供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等资料,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真实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
(三)在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治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重大事项能够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执行,内外部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
(四)2024年公司变更了会计师事务所,本人任职后,向公司了解了变更原因,并通过公司提供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资料,本人认为公司聘任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也具备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状况及足够的独立性。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新一届独立董事,自任职至报告期末,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在2025年度,本人将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促进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刘江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