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金岭矿业 000655)
二〇二五年三月
2024年,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以及董事会、管理层履职等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十二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决议 |
2024年3月21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4.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2024年4月18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4年8月22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024年10月24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024年11月12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 | 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024年12月7日 |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 |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督情况2024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出席股东会六次,列席董事会会议十三次,充分且有效地行使监督职能,针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展开了一系列的监督与核查工作。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及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经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全面落实了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认真贯彻董事会决议,没有违反《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及财务状况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会计核算和监督体系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
定和要求执行,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三)公司定期报告编制情况
监事会通过监督、检查公司财务资料,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年报、半年报、季报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所披露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真实、准确、完整;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检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认为:公司有效执行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的真实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反映了公司重点控制活动的内部控制情况。
2.公司已建立了较为规范、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和内部审计部门完备,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公司各项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制度能够有效贯彻执行,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
4.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内控相关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登记制度落实情况
经核查,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备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八)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重点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公司合规经营和规范运作,认真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主要工作重点如下:
(一)依法出席公司股东会、列席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二)进一步加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关联交易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持续推进自身建设,加强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学习,提升监督检查能力,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