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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关于补选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08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推荐,补选史亚楠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一届监事会一致。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5月8日

简 历

史亚楠,男,34岁,群众

一、工作经历

现任天津泰达控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主任。历任大有空间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项目部部门经理、中建陆海投资发展公司投资拓展部经理、天津泰达城市综合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拓展部部长、投融资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天津泰达国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兼任天津渤海恒源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教育背景、专业背景

大学本科,工程管理、金融学专业。

三、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四、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截至披露日,其本人不持有公司股票。

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七、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

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九、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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