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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电器: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24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40亿元。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3年,在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公司对所拥有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向公司提供的集资产管理、票据池质押融资、配套授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业务。票据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汇票、存单等。

2.业务开展企业

票据池业务开展企业为公司及成员单位。

3.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限于五大行及全国性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合作银行总数不超过8家。

4.授权期限及额度控制

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3年内,授权额度为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各银行票据池业务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40亿元。

5.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资金管理部根据实际需要,在授权期限和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成员单位可将收到的商业汇票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

2.提高商业汇票使用效率

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统筹管理,提高商业汇票利用率并实现票据信息化管理。

三、审议程序

本次拟开展票据池业务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24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40亿元。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3年,在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系为了保证公司及成员单位正常运营的结算需求,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本次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将票据池业务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开展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通过票据池业务的操作,质押的商业汇票等到期日与提供额度的实际业务到期日错配会导致商业汇票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在合作银行关联票据池业务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公司将通过新票入池置换旧票的方式缓解这一压力。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商业汇票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款项,随着质押资产逐步办理托收解付,若担保额度不足,合作银行将要求公司追加担保。公司将夯实票据池管控,及时了解到期资产情况,

安排新收商业汇票等金融资产入池。

五、开展票据池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部分商业汇票、存单等金融资产质押入票据池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开具等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资金占用,提升公司流动资产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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