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5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季冬凌女士因个人工作安排的原因,提出放弃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撤销对季冬凌女士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时取消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议案8.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子议案“8.04关于选举季冬凌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董事会拟撤销对季冬凌女士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杨潇先生(持有公司91,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53%),以临时提案的形式向公司将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新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肖正连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综上,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议案8.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子议案“8.04关于选举季冬凌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修改成“8.04关于选举肖正连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除上述修改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现将更新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6日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3日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六)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 络 投 票:公 司 将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6日下午15:00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樟树市仁和路3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00 |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4.00 |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7.00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8.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8.01 | 《关于选举杨 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8.02 | 《关于选举黄武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8.03 | 《关于选举彭秋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8.04 | 《关于选举肖正连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8.05 | 《关于选举张自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8.06 | 《关于选举姜 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9.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9.01 | 《关于选举伍 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 √ |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 ||
9.02 | 《关于选举涂书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9.03 | 《关于选举章美珍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0.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10.01 | 《关于选举罗晚秋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10.02 | 《关于选举康志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10.03 | 《关于选举杨慧娟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向董事会各自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上提案均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各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第1-6项提案为普通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第7项提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特别强调事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23日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5∶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B区元创国际1803室。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B区元创国际1803室。
联系人:姜锋
电 话:0791-83896755
传 真:0791-83896755
邮政编码:330038
与会股东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0,投票简称:仁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2,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3,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4,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各种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00
2.00 |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
4.00 |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8.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
8.01 | 《关于选举杨 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8.02 | 《关于选举黄武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8.03 | 《关于选举彭秋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8.04 | 《关于选举肖正连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8.05 | 《关于选举张自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8.06 | 《关于选举姜 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9.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9.01 | 《关于选举伍 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9.02 | 《关于选举涂书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9.03 | 《关于选举章美珍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10.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 应选人数(3) |
议案》
议案》 | 人 | ||||
10.01 | 《关于选举罗晚秋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10.02 | 《关于选举康志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10.03 | 《关于选举杨慧娟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委 托 人 姓 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附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注:
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