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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发展: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资产交易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及内控制度建设,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4年监事会共组织召开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届次召开时间审议事项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4年4月28日关于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关于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实际业绩与承诺业绩的差异情况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13日关于吉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4年6月3日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届次召开时间审议事项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4年6月21日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4年8月29日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4年10月30日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对公司各方面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运作,在经营管理、内控制度执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部门所编制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公司对外投资及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及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内幕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六)对2024年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分别对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了监事会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认真、严格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无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误导投资者的情况出现。

(八)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充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能满足风险有效控制的要求。因此我们认为《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运行和检查监督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2025年度重点工作

1、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按照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种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价活动,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2、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加强调研和培训,推进自身建设,开展调查研究;

根据监管部门的新要求,加强学习和培训,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

3、加强学习监管政策,适应上市公司的监管需要。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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