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207095号
关于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
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207095号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发展公司”)编制的《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披露该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万方发展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万方发展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该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业务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万方发展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该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万方发展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