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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木集团: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5-37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公告

上海阳光龙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71),公司5%以上持股股东上海阳光龙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上海阳光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龙腾”)持有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8,030,758股(约占三木集团总股本比例6.02%),因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柏树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与阳光龙腾等主体之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和上海金融法院分别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北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委托华泰证券协助执行股票处置事宜,从而将导致阳光龙腾所持三木集团股票数量发生变动。目前该部分股票6,360,537股由不可售冻结状态调整为可售冻结状态,红利一并释放。华泰证券拟计划将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协助执行,本次减持股票不超过6,360,53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7%)。

2、阳光龙腾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近日,公司接到《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本次减持计划部分减持股票拟减持方式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动的主要内容

(一)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数由不超过4,967,152股变更为不超过4,824,65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4%;

(二)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数由不超过1,393,385股变更为不超过1,535,88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3%;

在减持计划期间内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前述减持数量亦进行相应调整。

其他减持计划要素(股东股份来源、总股份变动数量等)均无变化。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40),提示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阳光龙腾与其质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其质权人渤海银行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成功申请强制执行阳光龙腾质押给渤海银行的公司部分股权共15,380,051股,并于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8月1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3,965,4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

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71),提示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阳光龙腾与其质权人渤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柏树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其质权人渤海银行和兴业银行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和上海金融法院成功申请强制执行阳光龙腾质押的公司部分股权共6,360,537股,其中,质押给渤海银行的公司股权6,048,485股,质押给兴业银行的公司股权312,052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协助执行券商已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协助减持公司股票4,726,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2%)。

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提示收到阳光龙腾发来的《关于三木集团股票执行拍卖的告知函》,获悉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将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阳光龙腾所持并于2021年3月质

押给渤海银行的公司股份11,410,000股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本次所拍卖股份与公司2024年11月16日披露司法强制执行股份不重叠。此外,前次阳光龙腾函告的上海金融法院于2025年1月19日拍卖的阳光龙腾所持公司8,795,348股股票已流拍,上海金融法院将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阳光龙腾所持并于2022年1月质押给兴业银行的公司股份8,795,348股再次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本次所拍卖股份与公司2024年11月16日披露司法强制执行股份不重叠。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及被强制执行进展暨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提示收到阳光龙腾发来的《关于三木集团股票执行拍卖结果的告知函》,获悉2025年2月24日,上海金融法院通过阿里拍卖平台拍卖了阳光龙腾所持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795,348股股票(股票代码:000632),最终由自然人韩莉莉竞得,拍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8,664,236元。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及被强制执行进展暨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提示收到阳光龙腾发来的《关于三木集团股票执行拍卖结果的告知函》,获悉2025年3月12日,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通过阿里拍卖平台拍卖了阳光龙腾所持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410,000股股票(股票代码:

000632),最终由自然人韩莉莉竞得,拍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37,393,800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韩莉莉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1,225,2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1%。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阳光龙腾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累计被冻结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累计已被拍卖数量(股)
阳光龙腾3,000,9100.64%3,000,910100%0.64%20,205,348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股份变动是司法强制执行导致的,本次股份变动时间及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实际变动情况以最终法院执行为准。

(二)阳光龙腾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变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

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三)在阳光龙腾股份变动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督促阳光龙腾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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