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1日以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林昱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与中信金融资产的合作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三兆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三兆”)拟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进行合作,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中信金融资产,公司放弃对长沙三兆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中信金融资产通过增资方式取得长沙三兆39.985%的股权,以现金增资,增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增资资金用于偿还长沙三兆、三木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金融负债。投资期限为3年。在此期间,公司(或公司指定第三方)可主动收购中信金融资产持有的长沙三兆股权,发生约定的特定情形,中信金融资产有权要求公司(或公司指定第三方)收购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长沙三兆的股权,且发生约定的特定情形,中信金融资产有权处置持有的长沙三兆股权,并由公司、长沙三兆为中信金融资产股权处置所得与其应收款项的差额承担补足义务。长沙三兆以其名下长沙黄兴步行街南段商铺、车位,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木滨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其名下马尾誉海大厦办公用房、商铺、车
位为公司承担的股权收购义务及股权处置差额补足义务提供抵押担保;长沙三兆以拟抵押南段商铺、车位对应的租金应收账款为公司承担的股权收购义务及股权处置差额补足义务提供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0)。上述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4月14日下午14:30时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