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控体系评价报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现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控体系评价的依据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机关各部委和 15家子公司单位(包含托管的攀港公司和攀欧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除托管单位外)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公司治理、内部机构设置、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督和境外企业管理;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安全环保、市场竞争、境外公司监管等。具体评价情况如下:
1.内部环境
(1)公司治理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方面的重要论述,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将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中,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坚持以创建世界一流专业领军示范企业公司治理为导向,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治理主体决策(董事会授权)事项清单》《董事会议事规则》《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及监督管理办法》《总经理议事规则》等相关配套制度文件,党委、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运作机制规范完善。公司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各部门、子分公司分级分类管理的组织架构。按照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推审计、控风险、促内控,监事会强监督、查风险、纠偏差,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定位,各治理主体履职尽责,建立健全“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经营决策能力,激发内生动力和活力。
(2)内部机构设置
公司按照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性质、发展战略、文化理念和管理要求等因素,设置综合部(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部、工会、法律事务部、团委、风险管理部)、财务部、制造部(质计中心)、科技创新部(技术中心)、安全环保部(武装保卫部)、装备部和纪委(党政督查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公室)7个管理部门,明确各机构、岗位的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
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公司拥有3个直属单位(攀枝花钒制品、能源动力中心、电力中心),5个控股子公司(重庆钛业、东方钛业、国钛科技、钒融科技和阳润科技),5个全资子公司(钒钛贸易、钒钛科技、北海铁合金、西昌钒制品和钛业公司),2个托管企业(攀港公司、攀欧公司)。
(3)人力资源
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劳动用工管理办法》《人才工作管理办法》《薪酬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明确了人力资源引进、开发、使用、培养、考核、激励、退出等各环节的管理要求,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制定实施《2024年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落实三项制度改革任务清单,以提升劳动生产效率为核心,以优化人力资源结构为抓手,推动“三能”机制高质量运行,提升人力资源配置效率。
(4)企业文化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注重企业战略发展与文化建设同向发力,把“全面展现钒钛产业担当、主动塑造钒钛产业形象、广泛凝聚钒钛产业力量、引领推动‘第三极’排头兵建设”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推动国内外生产销售区域文化融合,实现了高质量企业文化建设和高质量企业发展齐头并进。建立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企业文化建设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建立了“1+4”企业文化体系。
(5)社会责任
公司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将社会责任融入企业战略和日常经营。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追究制度,优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推进隐患整改,强化了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实现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为零的目标。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全面推进绿色发展,落实“双碳”目标,开展降碳减排工作,实施全过程碳足迹管理,推进钒钛产品建立产品生命周期评价(LCA)模型,满足国内环境产品申明(EPD)发布平台、欧洲碳关税调节机制(CBAM)对出口产品的LCA评价要求。资源化利用硫酸钠和钛石膏,高值化利用硫酸亚铁,促进钒钛产业绿色发展。2024年,碳排放总量同比降低3.98%,硫酸钠产生量同比降低11.2%,钛石膏产生量同比降低8.06%,推进环境治理,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员工利益共享机制。深入推进定点帮扶工作全面助乡村振兴,2024年已拨付无偿帮扶捐赠资金1,221万元,实施定点帮扶项目8个。
2.控制活动
公司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体系,构建以业务流程为驱动、规章制度为准绳的企业管理体系,结合新形势新变化新业务,针对外部监管规定变化、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等,聚焦不相容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专项风险评估等关键业务、重点领域、重要环节,持续优化规章制度体系,推进规章制度废改立,及时将外部监管要求转化为企业内控规定。持续推动制度立改废,实现制度对业务和管理全覆盖。开展“遵章守制”专项行动,堵塞制度漏洞,夯实制度管理基础。
3.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科学规范了不同级次报告体系,确保内部控制相关
信息在企业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以及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的沟通和反馈。采用财务报告、生产运营报告、业务简报等多种形式,全面反映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各种内外部信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强化内部财务、生产、销售、采购、物流等多方面信息集成与共享,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构建了管理与技术并重、安全与效率兼顾、综合防范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保密管理办法》《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办法》等保密管理制度,明确保密内容、保密措施、密级程度和传递范围,防止泄密,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安全和有效。
4.内部监督
加强董事会指导监督、强化专项监督、定期督导、审计监督与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纪检、巡视等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形成多维度全方位监督合力,在深化监督整改成果运用上相向而行、同向发力,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企业治理效能。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在狠抓监督检查和审计问题整改的同时,2024年立足目标任务明、问题查找准、方法路径清、监督质效升的工作思路,稳步推进专项监督项目。
5.境外企业管理
持续强化境外公司合规经营,进一步规范完善攀港公司、攀欧公司两家境外公司内控制度体系。修订《产品出口代理业务管理办法》,明确出口代理业务管理流程、代理商管理、代理费(佣金)及代理协议的管理要求;强化境外公司资金管理监管。按照《境外托管公司财
务监督管理办法》对境外公司资金使用、银行账户变动等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强化境外公司资金调度管控,指定专人根据授权,动态监控境外公司账户网上银行系统。加强对境外公司经营绩效、资金管理、业务流程合规性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境外投资企业股权及监管情况评价、境外公司经营审计、境外佣金业务专项检查、境外公司社会贸易及虚假贸易自查、财务专项检查等专项工作。对检查存在的各类问题及时解决完善,举一反三,各项经营管理活动进一步规范,境外合规经营得到进一步强化,经营风险管控能力进一步加强。
6.风险评估
公司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抓好重大风险评估辨识工作,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和水平。2024年,按照“统一领导、分类分级”的管理模式及“2+N”工作机制,强化董事会对全面风险管理的领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发挥风险管理“三道防线”作用,研判辨识出安全环保1项重大风险,市场竞争、境外公司监管2项重要风险,坚持“责任覆盖、动态跟踪、超前预警、有效防控、整改提升、考核追责”风险管理运行模式,坚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颠覆性风险的底线。同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6+X”联合监督审查机制,确保重大事项可研、立项、决策、实施、评价全过程风险可控。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在遵循鞍钢集团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定性标准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已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经过合理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重大错报,进而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定性标准如下表。
维度 | 评估说明/ 参照标准 | 一般缺陷 | 重要缺陷 | 重大缺陷 |
公司日常运营 | 评估说明 | 对公司整体运营有中等及以下影响,一定时期内需付出一定代价恢复 | 对公司整体运营有较大影响,较长时间内需付出较大代价恢复 | 对公司整体运营有重大影响,长期难以恢复 |
参照标准 | 仅影响公司某一主要业务/主要职能领域或者一般业务/领域 | 影响公司部分主要业务/主要职能领域 | 影响公司大部分主要业务/主要职能领域 | |
对公司整体运营有中等及以下影响,一定时期内需付出一定代价恢复 | 对公司整体运营有较大影响,较长时间内需付出较大代价恢复 | 对公司整体运营有重大影响,长期难以恢复 | ||
公司声誉 | 评估说明 | 给公司造成中等及以下影响,一定时间内需付出一定代价恢复 | 给公司造成较大影响,较长时间内需付出一定代价恢复 | 给公司造成极为重大影响,较长时间内需付出较大代价恢复 |
维度 | 评估说明/ 参照标准 | 一般缺陷 | 重要缺陷 | 重大缺陷 |
参照标准 | 对企业声誉造成中等及以下损害,应执行一定程度的补救措施 | 对企业声誉造成较大损害,应执行重大的补救措施 | 对企业声誉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 | |
受到省级及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声誉造成负面影响或未造成主要生产线停产 |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声誉造成负面影响或未造成主要生产线停产 |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且对公司声誉造成负面影响或造成主要生产线停产 | ||
安全 | 评估说明 | 影响少数及以下职工/公众健康/安全 | 影响部分职工/公众健康/ 安全 | 影响一定数量职工/公众健康/ 安全 |
参考标准 | 重大事故以下 | 重大事故 | 特大事故 | |
环保 | 评估说明 | 中等程度的环境影响 | 较大的环境影响 | 严重的环境影响 |
参考标准 | 重大事故以下 | 重大事故 | 特大事故 |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确认一般缺陷4个。 对2024年度内控自我评价发现的4个一般缺陷,均已制定了整改措施,编制了整改责任清单,在2024年已整改完成。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