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3年年末未分配利润90,020.30万元,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17,010.60万元,处置参股单位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入未分配利润3,373.82万元,提取盈余公积12,038.44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98,366.28万元。公司合并报表2023年年末未分配利润-330,812.69万元,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520.27万元,处置参股单位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入未分配利润3,373.82万元,提取盈余公
积12,038.44万元,2024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10,957.04万元。
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万元)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万元) | 13.69 | 90.09 | 120.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8,520.27 | 105,765.63 | 134,427.82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万元) | -310,957.04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万元) | 198,366.28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万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万元) | 224.6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万元) | 89,571.2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24.64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注:上表中涉及的回购,均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尽管公司2024年度实现盈利,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