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天茂集团: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06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因公司定期报告涉及的部分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完善,公司未能完成2024年年报的编制工作,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5年4月30日)披露上述定期报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第

9.4.18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上述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将被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3、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天茂集团,股票代码:000627)于2025年5月6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一、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公司原定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因公司定期报告涉及的部分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完善,公司未能完成2024年年报的编制工作,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5年4月30日)披露上述定期报告。

二、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1、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在定期报告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2025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停牌。

2、若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

3、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三、解决方案及披露时间安排

目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会尽最大努力加强与各方的沟通,组织有关人员抓紧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公司对于定期报告预计无法及时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 月 30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