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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立: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2

证券简称:*ST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5-22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五届第十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3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集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石圣平先生(董事长)、龚俊宇女士、马伟进先生、刘亚辉先生;

2.独立董事:伍喆先生、崔爱媛女士、张凡女士。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董事会成员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均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12)。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为保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任委员委员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石圣平伍喆、龚俊宇、马伟进、刘亚辉
审计委员会张凡伍喆、崔爱媛、石圣平、刘亚辉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崔爱媛伍喆、张凡、石圣平、龚俊宇

二、第十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罗笛女士(监事会召集人);

2.职工代表监事:何清芳女士、郑旭先生。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公司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上述监事会成员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均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罗笛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12)。何清芳女士、郑旭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1、附件2。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如下:

1.总裁:龚俊宇女士

2.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吕友帮先生

3.副总裁:张东华先生、杨哲怡先生

4.董事会秘书:黄勇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杨艳女士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人员中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岗位胜任能力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黄勇先生、杨艳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30-8245282

办公传真:0730-8245129

电子邮箱:hlsyhy@163.com

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枣子山路116号恒立实业办公楼

邮政编码:414000

吕友帮先生、张东华先生、黄勇先生、杨艳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024-52、2025-03、2024-06),杨哲怡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3。

四、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张华先生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职工董事马立伯先生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根据公司工作调整担任其他职务。独立董事王达先生、王幸辉先生、黄

威先生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高级管理人员吕友帮先生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总裁,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吕友帮先生担任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职务。

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陈洪先生、杨艳女士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华先生、马立伯先生、王达先生、王幸辉先生、黄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推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经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

附件1:何清芳女士简历

何清芳,1981年生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09年9月-2020年1月期间任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行政管理部负责人、集团人力资源部业务经理;2020年1月-2022年12月任湖南恒茂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务部负责人兼董事长助理;2023年1月至2024年6月任湖南神州行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4年7月任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恒立智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法人代表。

何清芳女士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担任行政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清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无重大失信不良记录;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何清芳女士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附件2:郑旭先生简历

郑旭,男,1966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4年参加工作,历任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管片车间副主任、主任;岳阳恒立公司工会副主席兼物业公司经理;岳阳恒立公司工会主席;岳阳恒立公司生产部经理,采购部经理,办公室主任。2007年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任集团公司总裁助理兼集团工会主席,2024年9月任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余锂想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法人代表。

郑旭先生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担任行政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无重大失信不良记录;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郑旭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附件3:杨哲怡先生简历

杨哲怡,男,197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1997年参加工作,历任益阳市千家洲乡政府科员;湖南省财政厅时代财会杂志社责任编辑;湖南湘投新邵筱溪水电开发公司会计主管、财务部经理;湖南湘能卓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2013年任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审负责人,2020年任益阳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21年至2024年任益阳高新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湖南康雅医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5年2月至今在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杨哲怡先生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担任行政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哲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无重大失信不良记录;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杨哲怡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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