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ST恒立 |
股票代码: | 000622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东港北路31号 (1层、17层、19层、27-28层、30-31层) |
通讯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 |
权益变动性质: | 持股比例减少 |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实业”、“*ST恒立”)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恒立实业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恒立实业、*ST恒立 | 指 |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2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农商银行 | 指 |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山东信托 | 指 |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信托计划 | 指 | 山东信托·厦诚31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SDXT1801XC31-信字1号)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财务顾问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东港北路31号(1层、17层、19层、27-28层、30-31层) |
法定代表人 | 谢滨侨 |
注册资本 | 373,432.0471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07841895767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主要经营范围 | 货币银行服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从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兼业代理险种: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工程保险、特殊风险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开办外汇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外汇担保,外汇借款,外汇票据的承兑与贴现,自营外汇买卖和代客外汇买卖)。 |
经营期限 | 2006年6月7日至长期 |
通讯地址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东港北路31号(1层、17层、19层、27-28层、30-31层) |
通讯方式 | 0592-2682002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总数4,041户,其中法人股115户,自然人股3,926户,具体持股情况及占比如下表所示:
项目 | 持股数量(股) | 占比(%) | |
法人股 | 2,365,645,474 | 63.35 | |
自然人股 | 外部自然人 | 1,064,360,614 | 28.50 |
职工股 | 304,314,383 | 8.15 | |
小计 | 1,368,674,997 | 36.65 | |
总计 | 3,734,320,471 | 100.0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十大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比(%) |
1 | 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 347,539,134 | 9.31 |
2 |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59,883,902 | 6.96 |
3 | 厦门建发会展控股有限公司 | 259,650,866 | 6.95 |
4 | 厦门国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216,795,854 | 5.81 |
5 | 中融新大集团有限公司 | 176,163,934 | 4.72 |
6 | 福建奥元集团有限公司 | 104,706,850 | 2.80 |
7 | 厦门宏信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 92,395,765 | 2.47 |
8 | 厦门市二轻集体企业联社 | 86,023,626 | 2.30 |
9 | 厦门誉联集团有限公司 | 59,503,672 | 1.59 |
10 | 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6,098,360 | 1.50 |
合计 | 1,658,761,963 | 44.42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1 | 谢滨侨 | 董事长 | 中国 | 中国 | 否 |
2 | 董辉炯 | 董事、行长 | 中国 | 中国 | 否 |
3 | 林莉萍 | 董事、副行长、董事会秘书 | 中国 | 中国 | 否 |
4 | 王剑莉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5 | 陈震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6 | 李东胜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7 | 周译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8 | 林挡梁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9 | 施军荣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10 | 汤小青 | 独立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11 | 乐宜仁 | 独立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12 | 扈军 | 独立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13 | 木志荣 | 独立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14 | 李诗 | 独立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15 | 于永军 | 监事长 | 中国 | 中国 | 否 |
16 | 黄福顺 | 外部监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17 | 薛祖云 | 外部监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18 | 林辉 | 外部监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19 | 陈胤铭 | 股东监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20 | 赵耀楣 | 职工监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21 | 苏丽凤 | 职工监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22 | 徐小全 | 副行长 | 中国 | 中国 | 否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7600万股股份被司法执行划转。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少*ST恒立股份的具体计划。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数量为76,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87%,系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受益人的信托计划将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7600万股股份被司法执行划转。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受益人的信托计划持有*ST恒立7,600万股,系2023年1月根据司法裁定受让所得。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ST恒立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信息;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深圳证券交易所;
2、*ST恒立董事会办公室。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谢滨侨
签署日期:2025年2月26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湖南省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枣子山路116号 |
股票简称 | *ST恒立 | 股票代码 | 00062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东港北路31号(1层、17层、19层、27-28层、30-31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 协议转让 □ |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 间接方式转让 □ |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 ||
继承 □ | 赠与 □ |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7,600万股 持股比例:17.87%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7,600万股 变动比例:17.87% 变动后持股数量: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0%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2月24日 方式:执行法院裁定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受益人的信托计划系本次交易股权转让方,不涉及资金来源。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此页无正文,为《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谢滨侨
签署日期: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