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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立: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完成转让过户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26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完成转让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立实业”)于近日收到湖南湘诚神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湘诚神州”)发来的《关于股份过户情况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及其它相关文件,根据《告知函》,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信托·厦诚31号单一资金信托(最终受益人: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农商行”)2024年5月13日通过淘宝阿里资产平台进行公开招商转让的《山东信托·厦诚31号单一资金信托》项下恒立实业7,6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7%),已于2025年2月24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及进展公告如下:

一、股份过户情况及进展披露情况

恒立实业的第一大股东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信托·厦诚31号单一资金信托(最终受益人:厦门农商行)2024年5月13日通过淘宝阿里资产平台对《山东信托·厦诚31号单一资金信托》项下持有的公司7,6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7%)进行公开招商转让,关于本次公开招商转让事项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司已及时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19、2024-28、2024-31、2024-34)。

2024年8月19日,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信托”)、厦门农商行与湘诚神州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山东信托拟将其持有的上述7,600万股公司股票转让给湘诚神州。2024年8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开招商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43)。2024年8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47)及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4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湘诚神州补充修正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2025年2月1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厦门农商行持有的公司股份过户登记至湘诚神州名下。2025年2月24日,厦门农商行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份完成过户登记。

二、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情况

本次过户完成后,湘诚神州持有公司股份7,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7%,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相关方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 性质变动前持股情况变动后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信托·厦诚31号单一资金信托无限售 流通股76,000,00017.8700
湖南湘诚神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限售 流通股0076,000,00017.87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转让事项,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暂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亦未违反相关承诺。

2.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为湖南湘诚神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石圣平先生。湘诚神州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的规定。

3.本次转让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构成等情况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湘诚神州出具的《关于股份过户情况告知函》;

2.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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