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内字[2025]0011000027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公司董事会就上述《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现就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效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