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201 证券简称:海投5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83号美华荷泰酒店2楼美兰3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瑞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间、召集人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要再经其他部门批准,也不需要再履行其他手续。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8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80,609,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0%。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7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13,460,7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6人,董事倪炳明因个人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2人,监事李刚因个人原因缺席;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的法律服务顾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施念清律师、陈颖律师列席并见证了会议。
鉴于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并摘牌,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5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559,586,24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8%;反对股数11,621,9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弃权股数9,401,05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并摘牌,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5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5)。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8项公司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559,188,44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1%;反对股数12,019,7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弃权股数9,401,05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股票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适用法律法规发生变更,为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公司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5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1)审议《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经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提名李瑞先生、蒙永涛先生、林菡女士、李诗阳先生四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2.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2024-066)。
(2)审议《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经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提名蔡东宏先生、马红涛先生、张徐宁先生三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3)审议《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对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经公司股东推荐、监事会审查,公司股东推荐龙小亮先生、林铭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3.01 | 关于选举李瑞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 312,783,001 | 53.87% | 是 |
3.02 | 关于选举蒙永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 314,042,999 | 54.09% | 是 |
3.03 | 关于选举林菡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 314,416,203 | 54.15% | 是 |
3.04 | 关于选举李诗阳先生为 | 1,298,315,152 | 223.61% | 是 |
3.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议案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4.01 | 关于选举蔡东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17,085,003 | 54.61% | 是 |
4.02 | 关于选举马红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17,600,105 | 54.70% | 是 |
4.03 | 关于选举张徐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47,756,807 | 180.46% | 是 |
4.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5.01 | 关于选举龙小亮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318,133,307 | 54.79% | 是 |
5.02 | 关于选举林铭先生 | 769,489,178 | 132.53% | 是 |
(四)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3.01 | 关于选举李瑞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 857,905 | 0.15% | 是 |
3.02 | 关于选举蒙永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 2,117,903 | 0.36% | 是 |
3.03 | 关于选举林菡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 2,491,107 | 0.43% | 是 |
3.04 | 关于选举李诗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 986,390,056 | 169.89% | 是 |
4.01 | 关于选举蔡东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5,159,907 | 0.89% | 是 |
4.02 | 关于选举马红涛先生为公司第十 | 5,675,009 | 0.98% | 是 |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4.03 | 关于选举张徐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735,831,711 | 126.73%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施念清律师、陈颖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姓名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李瑞 | 董事 | 任职 | 2024年11月20日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蒙永涛 | 董事 | 任职 | 2024年11月20日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林菡 | 董事 | 任职 | 2024年11月20日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李诗阳 | 董事 | 任职 | 2024年11月20日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蔡东宏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4年11月20日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马红涛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4年11月20日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张徐宁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4年11月20日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龙小亮 | 监事 | 任职 | 2024年11月20日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林铭 | 监事 | 任职 | 2024年11月20日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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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