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ST美谷: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暨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2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5-019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暨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诉讼案件等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期末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4、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风险提示内容,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管”、原告)因合同纠纷向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诉讼情况如下:

案件一:案号(2023)辽0203民初2216号

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天津凯华奎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重组债务人民币107,228,000.00元及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判令被告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园美谷”)、田汉、李莉、奥园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康威集团有限公司、惠州狮峰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对诉讼请求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暨收到信达资产起诉状的公告》。

2024年6月24日,公司收到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203民初2216号《民事判决书》,其中判决“被告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在债务本金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案件二:案号(2023)辽0203民初2215号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偿还重组债务人民币40,842,000.00元及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判令被告奥园美谷、田汉、李莉、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奥园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康威集团有限公司、惠州狮峰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对诉讼请求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暨收到信达资产起诉状的公告》。

2024年6月27日,公司收到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203民初2215号《民事判决书》,其中判决“被告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在债务本金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分别出具的(2024)辽02民终8065号和(2024)辽02民终8645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本次诉讼进展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关于信达资管起诉的案件,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具体请参阅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关于本次两个案件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案件届时实际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期末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阶段,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或预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重整的重大不确定性并注意投资风险。

2、因担保诉讼和债务逾期事项,导致公司所有已开立的银行账户和控股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公司股票交易因此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银行账户及控股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因相关债务逾期事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已申请强制执行,其是否继续采取措施尚具有不确定性,同时其他金融机构是否会采取措施以及具体采取何种措施尚具有不确定性。若采取措施,可能会对公司的相关经营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日,因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定向融资计划案件、信达资管起诉案件导致公司相关资产被司法冻结,案件导致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0元。若公司最终为前述案件承担担保责任,会因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金额以法院实际执行为准。其出现且情形严重时则可能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第(一)项、第9.8.2条规定情形,公司股票会因此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及子公司存在重大诉讼事项(包括担保责任事项),部分案件因诉前保全措施导致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受限。部分案件已进入司法强制执行阶段,可能会导致公司或子公司部分资产被司法处置,具体以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准,其可能对公司或子公司经营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未来受限资产是否解除或新增,具有不确定性。同时,公司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来公司及子公司是否因诉讼案件被相关法院继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存在不确定性。信达资管是否继续对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可能会导致与其他金融机构交叉违约,其他金融机构是否会采取措施以及采取何种措施尚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科星”)所持公司股份171,998,6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4%),其中:奥园科星质押171,998,610股且已违约,质权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北京金融法院于2023年11月10日依法立案执行,已轮候冻结奥园科星所持公司的全部股份;奥园科星因信达资管案件(合计11件),其所持公司的全部股份被法院再冻结、轮候冻结,已有三个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若奥园科星所持公司的股份因诉讼案件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动、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若被处置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