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2023年11月,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焦作万方”)原第九届董事会成员霍斌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员为5人,独立董事3人。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席位的完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监事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安晟控股有限公司提名曹丽萍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公司于2025年3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曹丽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同意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4日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附件:候选人简历:
曹丽萍曹丽萍,女,1965年出生,毕业于杭州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现任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安晟控股有限公司监事、开曼铝业(三门峡)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正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等。曾任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事业部财务总监、副总经理,集团财务部副部长、部长等职务。曹丽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浙江安晟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关联单位担任职务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人员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