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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旅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000610 证券简称:西安旅游 公告编号:2025-23号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60,336,814.7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8,405,381.1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447,737,797.40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309,586,729.74元。

公司拟定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计划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利润分配的具体方案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60,336,814.71-153,929,653.81-166,990,791.4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447,737,797.40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309,586,729.74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93,752,419.9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二)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三)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现金

分红条件,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计划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五、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上述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七、备查文件

1.《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审计报告》;

2.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

特此公告。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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