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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0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阶段:执行阶段;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3、涉案的金额:涉案金额约为人民币47,369.82万元及相关利息

4、对公司损益的影响:该案处于执行阶段,目前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未产生重大影响。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投资、公司”)于近日收到成渝金融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2025)渝87执2425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概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恒置业”)收到成渝金融法院相关文件,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原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滨路支行,以下简称“三峡银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对中美恒置业及相关方提起诉讼。

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成渝金融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4)渝87民初124号,对中美恒置业与三峡银行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做出了一审判决。

2024年12月1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中美恒置业就上述诉讼事项提起上诉。

2025年5月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中美恒置业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5)渝87民终11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做出了终审判决。

二、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成渝金融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2025)渝87执2425号,三峡银行与中美恒置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成渝金融法院做出的(2024)渝87民初12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中美恒置业未按照上述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履行该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三峡银行已申请强制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责令中美恒置业在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7日内向三峡银行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并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负担本案执行费。

逾期不履行,成渝金融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强制执行中可能采取搜查、查封、扣押等措施。

三、执行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就本次执行事项,中美恒置业与三峡银行正在就银行贷款事项谈判中,双方均秉承妥善解决债务问题的态度,深入研究包括债务和解、债务重组等多种解决方案的可行性,努力达成一致意见,力争尽快解决债务问题。另外,“两江·中迪广场”项目地处重庆两江新区宜奥商圈核心地段,具备区位优势,也是重庆市两江新区“两久项目”,政府大力支持项目在2025年内复工复产,公司会积极寻求重庆市政府的支持和协助,以期为化解债务风险提供助力。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案件执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5月1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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