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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股份: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8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

总裁:熊伟

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常立铭

副总裁:扶金龙、谌中谋

董事会秘书:王小连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二、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茹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755—82220822传真:0755—82222655电子邮箱:yangguangxinye@yangguangxinye.com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1A单元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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