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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8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同时公司也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温敏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2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目前公司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相关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陈家贤(董事长)、熊伟、张志斐、陈家慧

独立董事:郭磊明、梁剑飞、陈杰

上述7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

非职工监事:马稚新(监事会主席)、申柯职工代表监事:温敏上述3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

二、公司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常立铭先生、独立董事张力先生在本次董事会换届后离任,常立铭先生离任后仍然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职务,张力先生离任后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立铭先生及张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对常立铭先生及张力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公司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李云常先生在本次监事会换届后离任,离任后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云常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9.0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876%,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公司对李云常先生在任职监事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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