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5-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质量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2024年末,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对相关资产的进行了全面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预计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应收款项坏账损失 | 45,019,954.70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38,794.77 |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366,204.26 |
商誉减值损失 | 14,848,969.61 |
合计 | 60,273,923.34 |
1、应收款项坏账损失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并计提减值准备,本期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合计45,019,954.70元,不涉及关联方。
2、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
理并计提减值准备,本期对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38,794.77元,不涉及关联方。
3、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本公司子公司杭州快房传媒有限公司聘请浙江中瑞唯斯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所持有的无形资产-“快房网”第35类商标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浙中瑞评字〔2025〕007号《杭州快房传媒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减值测试所涉及的无形资产可回收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测试,“快房网”第35类商标的可回收价值低于账面价值,发生减值,故计提无形资产减值366,204.26元。
4、商誉减值损失
商誉以中教未来国际教育科技(北京)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整体资产组(北京红舞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艾特嘉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广州励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智明远扬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朋智博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均为中教未来国际教育科技(北京)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该资产组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资产组以未来预计产生的税前现金流量现值作为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基于管理层编制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税前折现率为 9.94%,预测期为 5 年,对资产组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时采用的其他关键假设包括预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增长率以及相关费用等,上述假设基于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的发展规划和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管理层聘请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中教未来国际教育科技(北京)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整体资产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坤元评报〔2025〕232 号《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收购中教未来国际教育科技(北京)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相关资产组组合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测试,中教未来国际教育科技(北京)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整体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资产组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发生减值,故计提商誉减值14,848,969.61元。
二、 会计处理的方法、依据
1、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坏账等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
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1>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出票银行(企业)的信用风险级别以及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
应收账款--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关联方关系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以及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
其他应收款项--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款项性质及关联方关系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项--低风险组合 包括地铁广告经营权保证金、地铁广告资源代理经营履约保证金、产业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 | ||
其他应收款项--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 ||
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款项性质及关联方关系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长期应收款--低风险组合 包括地铁广告经营权保证金、地铁广告资源代理经营履约保证金、产业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 | ||
长期应收款--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长期应收款 |
<2>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减值损失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
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和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两者之间较高者,同时也不低于零。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一、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6,027.39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审批程序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合理。
四、 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五、 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备查文件
1、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