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23年11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会监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等制度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