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嫏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花照壁307地块智慧水务中心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花照壁307地块智慧水务中心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9,999.28万元。项
目建成后将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增加公司收入来源。通过建设智慧水务中心,引进水务高新企业入驻,有助于公司孵化智慧水务、二次供水、直饮水等新兴业态,提升水务智慧化管理水平,提高服务效率,增强企业竞争力,助推战略目标落地落实。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成都西岭文旅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成都西岭文旅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与成都西岭文旅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2)。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