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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蓉环境: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4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9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东营膜天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转让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收购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东营膜天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转让项目并签署相关收购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东营膜天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转让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同意公司副总经理杨程皓女士的薪酬标准。完成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后,杨程皓女士年度税前薪酬标准为40万元/年,除公司调整薪酬标准外,每年按此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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