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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蓉环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3
债券代码:149193.SZ债券简称:20兴蓉01

关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乡万家湾村)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债券总额:14亿元。

2、债券期限:3+2年。

3、发行首日:2020年8月5日。

4、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8月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8月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5、兑付日:2025年8月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8月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6、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7、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重大事项

(一)董事长变动的基本情况

1、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原任董事长李本文因工作变动,于2022年3月30日申请辞去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之前,发行人经董事会决议,推举董事兼总经理杨磊先生代行公司董事长职责。

2、人员变动相关决定情况及聘任安排

2022年12月20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刘嫏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22年12月20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刘嫏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增补刘嫏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刘嫏,女,汉族,中共党员,1968年生,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审计师、会计师。历任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成都城乡商贸物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四川省内部审计师协会理事、成都环晨环境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支部书记。现任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刘嫏女士在发行人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发行人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发行人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和公司偿债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有息负债均按时还本付息。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20兴蓉01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

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公告所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以及发行人关于20兴蓉01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20兴蓉01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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